“双随机、一公开”是国务院办公厅于2015年8月发布的《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中要求在全国全面推行的一种监管模式。所谓“双随机、一公开”,就是在监管过程中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抽查情况及查处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开。”“双随机、一公开”的全面推开将为科学高效监管提供新思路,为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的战略部署提供重要支撑。
01
“双随机一公开”概念
"双随机"
要建立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的"双随机"抽查机制,严格限制监管部门自由裁量权。建立健全市场主体名录库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通过摇号等方式,从市场主体名录库中随机抽取检查对象,从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中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推广运用电子化手段,对"双随机"抽查做到全程留痕,实现责任可追溯。
"一公开"
加快政府部门之间、上下之间监管信息的互联互通,依托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整合形成统一的市场监管信息平台,及时公开监管信息,形成监管合力。
02
“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
典型的“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工作流程如下图所示:
可能很多人认为,“双随机一公开”主要针对市场监管部门,事实并非如此,任何政府行政管理部门都有“双随机一公开”的执法监督检查职能,档案行政管理部门自然也不能例外。“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也是规范档案执法监督检查工作,加速“依法治档”进程,创新监管方式,提高执法效能的重要举措。
档案工作“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是区县级(及以上)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对同级立档单位档案工作的执法检查,其检查对象、检查方式(随机抽取)、检查流程等和普通“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工作一致,检查内容则主要依据:
01
是否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办法》、《XX省档案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是否存在档案违法违规的行为或情形;
02
是否按照档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标准规范进行档案管理工作。
检查方法一般包括自查自评和组织检查两种,不管是哪一种或者两种同时执行,最关键的是《档案执法检查事项清单》(以下简称“《清单》”)和《档案工作执法检查评分表》(以下简称“《评分表》”),前者就是对照《清单》开展自查,并按照《评分表》进行自评;后者则由同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组织检查,对照《清单》开展检查,并按照《评分表》进行打分。
可以说《清单》和《评分表》就是档案工作“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的评价准绳,不管是执法检查人员还是检查对象都必须认真学习、严格落实。下面笔者分别给出《清单》和《评分表》的示例,供读者参考。(注:以下的《清单》和《评分表》分别来自不同的地域,并没有前后对应关系,仅作示例)


公众号回台回复“清单”获取《档案执法检查事项清单》PDF和OFD版文件
公众号回台回复“评分表”获取《档案工作执法检查评分表》PDF和OFD版文件
以上《清单》和《评分表》仅供参考,具体检查方式、内容和流程以及检查评价标准各地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可能有所不同,详细可参考档发[2020]5号《档案检查工作办法》中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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