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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公安部刑侦局最隐秘部门——积案调查处的机密刑侦档案【4】

(2015-10-12 16:18:12)

警察:你是否专门找人聊天以便我们调查时找到你的不在场证明。

王旭:没有。

警察:你租来的什么样的车?

王旭:深灰色的长城皮卡。

警察:在哪里租的?

王旭:在城东一家叫xx的租车店。

警察:为什么选择那条河?

王旭:因为人少,而且水流很可能会把她的肢体全部冲走。我为了不让尸体上浮,把尸体捆绑了绳子,绳子上系着五块大石头。但我发现她的肚子里还有个快出生的孩子,我觉得我的行为会被他看到,想着将来长大了报警怎么办?我就把她的肚子剖开,取出了里面的婴儿。后来我也想把她的衣服全部脱掉处理,但是觉得和尸体一起扔下河也不会有人发现,单独处理反而会引起别人的注意。

警察:你觉得他(指婴儿)会看到你的罪行长大后报警?

王旭:我不确定。但我很担心会发生这种事情。我把他取出来和他妈妈拴在一起,扔进了河里。

警察:你为什么要杀你的妻子?

王旭:我不知道。

警察:你不知道?你向我们谎报你妻子失踪,你希望得到什么样的利益?

王旭:我……我想获得巨额的保险金。

警察:据我们调查你的公司资金流通正常,并不是急着用钱。

王旭:我担心将来会亏损,会出问题。

警察:你为什么会这么担心?已经有征兆了吗?

王旭:没有。但我害怕会出现那种情况,我不想我的公司破产。

之后,尚雯雯(公安部刑侦局积案调查处首席心理分析师,公安部特邀犯罪心理学专家)看了这个笔录后对王旭的评价是反社会型人格。

也许王旭确实有这种不正常的心理状态,他的话让他看起来和常人的思维完全不同,他似乎有一定的被迫害妄想症,如果他所述属实,那么他就是仅仅因为自己内心的杞人忧天似的担忧而杀害了自己相濡以沫的妻子。

很久之后,那位我之前提及的,很有责任心的刑警发了一封邮件给我。邮件的部分内容如下:

“庭审的时候,王旭的辩护律师指出于兰兰的尸体并不能证明属于人为切割,没有足够的证据支持。我们向公安部刑侦局发了协助函,调来了一位姓尤的法医学专家,他和我们一起,以尸体断裂面为研究重点,对尸体进行了重新的检验。我们发现,于兰兰的尸体高度腐烂,除了找回来的那两条大腿外,包括头部在内的其他的肌肉组织全都找不到,我们只好从身体躯干入手检查,我们利用了X光进行了检查,发现了严重的骨折现象,并且在上肢断裂面发现了碎骨,经过比对属于于兰兰,另外还有严重的割裂痕,似乎是菜刀一类的工具,最终确定死者是人为分尸。

另外还有那具婴儿的尸体。他的内脏都完好,头,四肢都在。所有内脏和大脑在此次的检查中被取出来了,没有外伤,尤法医无法判断他的死因,但他估计在王旭取出婴儿之前,也就是婴儿的母亲死的时候就已经死亡了。婴儿重六斤左右,腐烂程度比女尸的腐烂程度低的多,尤法医没有做过多的推测,他说也许是母亲做了最后能保护孩子的事情,即使在死后。”

我突然想起冯会在得知王旭杀死了自己女儿和外孙的时候,她痛哭流涕所说的话:“他把兰兰和孩子像垃圾一样扔掉,我们埋她的时候找不到她的头,也找不到她用来抱孩子的胳膊。”

本案记录至此结束。

备案人签名:罗世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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