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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人口竞争

(2024-06-25 20:20:20)
分类: 两眼看世界
城市人口竞争
 
      苏州市公安局6月25日发布关于实施合法产权住房落户有关事项的通知,为进一步深化户籍制度改革,吸引更多流动人口在苏州落户安居、就业创业,市局决定实施合法产权住房落户政策。
       从8月1日起,只要在苏州购房且实际居住即可申请落户!

  通知指出,在苏州行政区域内实际居住的非苏州户籍人员,拥有本市合法产权住房,或者购买本市新建商品住房且完成网签备案,就可以申请户口迁入拥有或者购买的住房,其配偶、未婚子女、父母(超过法定退休年龄或者已办理退休手续)可以申请办理户口随迁。房屋产权人、购房人为未成年人的,在申请落户时需要随监护人一并迁入。

  通知显示,落户申请由属地县(区)级公安机关政务服务中心或者户籍派出所(便民服务中心)受理,所属县(区)级公安机关负责审批。申请人可以通过“省内一站式”“跨省通办”办理户口迁移,即申请人只需向拟迁入地公安机关提出申请,由迁入地、迁出地公安机关协同办理户口迁移,无需前往迁出地办理户口迁出手续。

  就在同一天,为进一步优化苏州市区积分落户政策,促进更多在城市稳定就业和生活的常住人口落户苏州,当地还宣布优化调整市区积分落户政策:自7月1日起,苏州市区积分落户准入分值从250分下调至200分。与此同时,在长三角区域“三省一市”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的,累计纳入苏州市缴纳年限计算并赋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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