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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保密义务案例:Garrow系列强奸、谋杀案的辩护律师

(2013-08-19 22:23:17)
标签:

杂谈

  1973年,被告Garrow在纽约州被控强奸、谋杀,法院指派Belge和他的一名助手担任Garrow的辩护人。Garrow告诉他的两名律师,除现已发现的一名女性受害人之外,他还杀害了其他两位女士,并披露了作案地点。
  律师发现了受害人尸体,拍了照。可是,在整整6个月的时间,律师向法院、警察和家属隐瞒了信息。直到其他人已经发现了受害人尸体,而控辩双方进行认罪交易的时候,律师才向检方提出建议:如果被告能得到从宽发落,他们将提供另外两起谋杀案的线索。“这是特权信息,在我发现另外两具尸体之后,我受到要保守秘密的律师誓词约束,” Belge 律师对公众如是说。“我们都知道受害人的父母多么希望知道尸体的下落,但因为这是特权沟通,我们不能泄露任何客户出于信任而提供的任何信息( But since it was privileged communication we could not reveal any information that was given to us in confidence.)。
 检方控告Belge律师隐瞒Garrow的犯罪事实,危害公共安全。受害人家属向纽约州律协投诉。法院会如何判决?律协会如何裁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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