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年的八月到中秋时节,也是人们斗蟋蟀的时候。
上中学时,老师曾令我背诵蒲松龄所写的《促织》一文。出于抵触情绪,我没有完全背下。但至今,我却还记得其中一段:“天子偶用一物,未必不过此已忘;而奉行者即为定例。加以官贪吏虐,民日贴妇卖儿,更无休止。故天子一跬步,皆关民命,不可忽也。”虽背下这一段,却不甚理解。于今方才恍然,老师的严厉,实为用心良苦。
所谓“促织”者,蟋蟀也,也叫“蛐蛐”。雄性的蟋蟀性情暴躁,好拼斗,善鸣叫,自古,一些无聊闲适的人就利用雄性蟋蟀的这一特性,聚众而玩斗,并从中获利,从而很快就发展成一种流传各地的搏戏。
蟋蟀
斗蟋蟀始于唐代,盛于宋代。唐代开元年间,“每至秋时,宫中妇妾辈,皆以小金笼捉蟋蟀,闭于笼中,置之枕函畔,夜听其声。庶民之家皆效之也”。那时,人们还只把蟋蟀作为听乐消遣的宠物饲养。后来,人们在玩赏中发现蟋蟀的好斗特性,于是,从宫禁又兴起斗蟋蟀之风。天宝年间,人们“镂象牙为笼而畜之,以万金之资付之一喙”。
到了宋代,斗蟋蟀开始平民化,甚至连僧尼也都喜好上了这项活动。相传济公和尚也好这一口。据说,他的名叫“铁枪”的蟋蟀在和同类的打斗中受伤而死,这位济公和尚颇为伤悼,不仅将其安葬,还作悼词祭奠。
南宋时,朝廷偏安临安这方丰腴富庶之地,权贵大多耽溺于享乐,故而斗鸡斗蟋蟀一类玩物丧志的游戏更为盛行。那时,玩蟋蟀最出名的当属一代奸相贾似道。当时襄阳城被蒙军围困数年,他不仅隐匿不奏报,也不派兵救援,只是在家中和无聊门客和众妾蹲在地上斗蟋蟀,他还写了一本蟋蟀研究的专著《促织经》。奸相误国,却成为昆虫学研究的开创者,被后人噱称为“蟋蟀宰相”。
到了明代,斗蟋蟀之风再起,更要命的是当时的宣德皇帝朱瞻基更好此道,后人曾给他冠以“蟋蟀皇帝”之名。这位宣德皇帝为了斗蟋蟀,下诏各地进奉蟋蟀,不少家庭为获得一头进贡的蟋蟀而倾家荡产的事情时有发生。有记载说:“宣宗酷好促织之戏,遣使取之江南,价贵至数十金。枫桥一粮长,以郡督遣,觅得一最良者,用所乘骏马易之。妻谓骏马所易,必有异,窃视之,跃出为鸡啄食。惧,自缢死。夫归,伤其妻,亦自经(尽)焉。”为了一只蟋蟀,导致夫妇二人殒命,实在可悲。到了清代,蒲松龄写的《促织》,也记载了为一只蟋蟀而导致家破人亡的惨事。
清代,斗蟋蟀之风有增无减,上至宫廷权贵,下至里巷小儿,皆以斗蟋蟀为乐。斗蟋
蟀也成为一种赌博的方式,其睹金之巨甚为惊人。许多权贵为了得到一只善斗的蟋蟀,不惜以一只三四百两以至上千两银子收购。
最初,宫中斗蟋蟀多以蜜八件(点心)和果品为输赢的代价,到了清代末年慈禧掌权时,就变成以银子作为输赢的赌注。往往一局赌下来,输赢能达万两银子之巨。这种豪赌,从九月初一直延续到十月慈禧离开颐和园才停止。
民国时期,斗蟋蟀之风气仍长盛不衰。新中国成立后,在上世纪六十年代,斗蟋蟀因具有赌博性质,因而和斗鸡斗狗打麻将等一并被禁止。但后来,又死灰复燃,成为不少地区富起来的人们的一项消遣娱乐。
记得我上小学时,就曾跟着我的大哥玩过蟋蟀。1956年,我们家从北京搬到上海,住在长宁区愚园路885号。据说,这里原是孙科的私宅。院里有三幢小洋楼,住了七八户军人家庭,还有一个不小的后花园。那时,我大哥就在家对面的一所中学读书,我们则去了杭州上小学。每到寒暑假,一回到家里,大哥就会给我们演示他从善玩的上海同学那里趸来的一些新名堂让我们开开眼界,比如集邮,比如跳踢踏舞,比如打响指,比如吹口哨,比如逮蟋蟀斗蟋蟀。
让我着迷的还是斗蟋蟀。
斗蟋蟀,先得要有蟋蟀。那时,父母不给我们零花钱,我们只好去后花园里捉。我大哥说,捉蟋蟀,一定要在晚上。于是我们兄弟三人,常在天黑以后,拿着一把电筒,去后花园的篱笆墙底下和草丛里踅摸。
那时,蟋蟀罩是麻纱织的,手柄是一根细竹竿
逮到蟋蟀后,要立刻把它放进一个半尺长的细竹筒或是纸筒里,用一团纸捏成团塞住筒口。那时,我们用的竹筒是自制的,很是简陋。行家们用的,就很是奢华。我曾在蟋蟀市场里见过一个蟋蟀筒,檀木做的,外面雕满了花纹,极是精致美观,价钱也贵的惊人。
回到家后,再小心翼翼地把捉来的蟋蟀放进一个青黑色的扁圆形陶瓦罐里,养起来。这陶瓦罐,是我们从蟋蟀市场里买来的。
养蟋蟀,就是为了斗蟋蟀。
那时,通常是在陶瓦罐中斗蟋蟀的。先由双方斗主各自把自己放在竹筒里的蟋蟀轻轻抖放入中间插着一张硬纸片的蟋蟀罐中,当裁判抽出那张硬纸片,两只蟋蟀看到了对方,立刻就会产生强烈的敌意,先是抖翅鸣叫,估计是在给自己鼓劲,也是为了灭对手的威风。这时,双方斗主开始用牛筋草或马尾做的蛐蛐挠轻轻挠撩逗蟋蟀的背部。蟋蟀一旦被撩的火起,一场蟋蟀大战就开始了。
蟋蟀挠是用一种我们叫蟋蟀草自己做的。
蟋蟀草又叫牛筋草,一般分为两叉和三叉。做蟋蟀挠 要用两叉的。先把两叉轻轻扯开两厘米,然后,猛地抽扯掉两叉,一个使用的蟋蟀挠就做好了
显示两只蟋蟀不停地向对方发起攻击,狠劲地噬咬着对方。
围观的看客,全都屏住呼吸,细细品评这两只蟋蟀打斗的特点,预测胜负。
经过几个回合的拼斗,弱的一方突然会败下阵来,四处躲藏。胜者则仰头挺胸,趾高气扬,唧唧叫着,彰显着自己的胜利。
蟋蟀虽然好斗,但也不是所有的蟋蟀都能斗,雌性蟋蟀就不会斗。辨别蟋蟀的善斗与否,一是看尾,一是看头。一般来说,尾巴上有两根尾刺的蟋蟀善斗,而如若尾巴上有三根尾刺的,那是雌性蟋蟀,只能生育,不会打斗。蟋蟀头的形状也能反映它的战斗力。头前部扁平,上面有三个凸起,我们叫“棺材头”的蟋蟀最能打斗,大多属于常胜将军;头部呈圆形的“大圆头”,也能打斗。而那些“小头小脑”之辈,就没啥本事,属于那种一打就跑的主儿。最不可要的是种体型略大,身体肥硕,头部呈蒜头的“油葫芦”。这类家伙,个头虽大,却是完全的“草包”一个!
那时,谁若拥有一只能斗的蟋蟀,绝对是件令自己荣耀的幸事,更会引来无数羡慕的目光,甚至立刻就会有人用养蟋蟀的瓦罐或是其他物品来交换,当然也有人愿意花钱来买。
我们只是学生,没有能力和那些玩家斗狠,就把自己养的几只蟋蟀相互拼斗,这也挺有趣味。
可惜,有一天,我们的这项“娱乐”被提前下班回家的父亲发现了。那时还穿军装的父亲大怒之下,以“玩物丧志,不思进取”为由,把我们的蟋蟀罐都给扔进了垃圾桶。从那以后,我们就再也没有玩过蟋蟀了。
如今,斗蟋蟀之风,仅只在长江黄河流域下游的部分城镇少量存在。为此,有人呼吁,斗蟋蟀乃千年古风,传统习俗,应当发扬光大。应和麻将一样,走出国门,与世界上爱好此道的朋友共同切磋技艺。
我却不以为然。玩蟋蟀,民间一闲乐,无伤大雅。可一旦输赢与金钱挂钩,那就不宜推广了。谁说古风古就一定要弘扬?谁说只要是传统,就一定要继承?据说,有的地方还把斗蟋蟀列入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不禁令人摇头。如此这般,那斗狗斗鸡,还有以赌博为核心的麻将,是否也要列入非物质文化遗产中去?咱们中华有那么些优秀文化都可走出国门,难道非要把这类下三滥的玩意儿弄出去丢人现眼?此风实不可长。
蟋蟀可玩可斗,但千万不要本末偏置。其实,那动画片《济公斗蟋蟀》不是很有教育意义吗?那民间故事《蟋蟀戏慈禧》不是挺有意思吗?那古诗《国风·豳风·七月》所吟:“七月在野,八月在宇,九月在户,十月蟋蟀入我床下”,写的不是很朴实有味吗?蟋蟀因生活习性,成了人类感时伤怀的媒介。蟋蟀低鸣,人们就会联想到年岁匆匆,夏去秋来。
窗外,秋风阵阵,又听见蟋蟀在鸣叫。
金秋八月斗蟋蟀
每年的八月到中秋时节,也是人们斗蟋蟀的时候。
上中学时,老师曾令我背诵蒲松龄所写的《促织》一文。出于抵触情绪,我没有完全背下。但至今,我却还记得其中一段:“天子偶用一物,未必不过此已忘;而奉行者即为定例。加以官贪吏虐,民日贴妇卖儿,更无休止。故天子一跬步,皆关民命,不可忽也。”虽背下这一段,却不甚理解。于今方才恍然,老师的严厉,实为用心良苦。
所谓“促织”者,蟋蟀也,也叫“蛐蛐”。雄性的蟋蟀性情暴躁,好拼斗,善鸣叫,自古,一些无聊闲适的人就利用雄性蟋蟀的这一特性,聚众而玩斗,并从中获利,从而很快就发展成一种流传各地的搏戏。
斗蟋蟀始于唐代,盛于宋代。唐代开元年间,“每至秋时,宫中妇妾辈,皆以小金笼捉蟋蟀,闭于笼中,置之枕函畔,夜听其声。庶民之家皆效之也”。那时,人们还只把蟋蟀作为听乐消遣的宠物饲养。后来,人们在玩赏中发现蟋蟀的好斗特性,于是,从宫禁又兴起斗蟋蟀之风。天宝年间,人们“镂象牙为笼而畜之,以万金之资付之一喙”。
到了宋代,斗蟋蟀开始平民化,甚至连僧尼也都喜好上了这项活动。相传济公和尚也好这一口。据说,他的名叫“铁枪”的蟋蟀在和同类的打斗中受伤而死,这位济公和尚颇为伤悼,不仅将其安葬,还作悼词祭奠。
南宋时,朝廷偏安临安这方丰腴富庶之地,权贵大多耽溺于享乐,故而斗鸡斗蟋蟀一类玩物丧志的游戏更为盛行。那时,玩蟋蟀最出名的当属一代奸相贾似道。当时襄阳城被蒙军围困数年,他不仅隐匿不奏报,也不派兵救援,只是在家中和无聊门客和众妾蹲在地上斗蟋蟀,他还写了一本蟋蟀研究的专著《促织经》。奸相误国,却成为昆虫学研究的开创者,被后人噱称为“蟋蟀宰相”。
到了明代,斗蟋蟀之风再起,更要命的是当时的宣德皇帝朱瞻基更好此道,后人曾给他冠以“蟋蟀皇帝”之名。这位宣德皇帝为了斗蟋蟀,下诏各地进奉蟋蟀,不少家庭为获得一头进贡的蟋蟀而倾家荡产的事情时有发生。有记载说:“宣宗酷好促织之戏,遣使取之江南,价贵至数十金。枫桥一粮长,以郡督遣,觅得一最良者,用所乘骏马易之。妻谓骏马所易,必有异,窃视之,跃出为鸡啄食。惧,自缢死。夫归,伤其妻,亦自经(尽)焉。”为了一只蟋蟀,导致夫妇二人殒命,实在可悲。到了清代,蒲松龄写的《促织》,也记载了为一只蟋蟀而导致家破人亡的惨事。
清代,斗蟋蟀之风有增无减,上至宫廷权贵,下至里巷小儿,皆以斗蟋蟀为乐。斗蟋 蟀也成为一种赌博的方式,其睹金之巨甚为惊人。许多权贵为了得到一只善斗的蟋蟀,不惜以一只三四百两以至上千两银子收购。
最初,宫中斗蟋蟀多以蜜八件(点心)和果品为输赢的代价,到了清代末年慈禧掌权时,就变成以银子作为输赢的赌注。往往一局赌下来,输赢能达万两银子之巨。这种豪赌,从九月初一直延续到十月慈禧离开颐和园才停止。
民国时期,斗蟋蟀之风气仍长盛不衰。新中国成立后,在上世纪六十年代,斗蟋蟀因具有赌博性质,因而和斗鸡斗狗打麻将等一并被禁止。但后来,又死灰复燃,成为不少地区富起来的人们的一项消遣娱乐。
记得我上小学时,就曾跟着我的大哥玩过蟋蟀。1956年,我们家从北京搬到上海,住在长宁区愚园路885号。据说,这里原是孙科的私宅。院里有三幢小洋楼,住了七八户军人家庭,还有一个不小的后花园。那时,我大哥就在家对面的一所中学读书,我们则去了杭州上小学。每到寒暑假,一回到家里,大哥就会给我们演示他从善玩的上海同学那里趸来的一些新名堂让我们开开眼界,比如集邮,比如跳踢踏舞,比如打响指,比如吹口哨,比如逮蟋蟀斗蟋蟀。
让我着迷的还是斗蟋蟀。
斗蟋蟀,先得要有蟋蟀。那时,父母不给我们零花钱,我们只好去后花园里捉。我大哥说,捉蟋蟀,一定要在晚上。于是我们兄弟三人,常在天黑以后,拿着一把电筒,去后花园的篱笆墙底下和草丛里踅摸。
逮到蟋蟀后,要立刻把它放进一个半尺长的细竹筒或是纸筒里,用一团纸捏成团塞住筒口。那时,我们用的竹筒是自制的,很是简陋。行家们用的,就很是奢华。我曾在蟋蟀市场里见过一个蟋蟀筒,檀木做的,外面雕满了花纹,极是精致美观,价钱也贵的惊人。
回到家后,再小心翼翼地把捉来的蟋蟀放进一个青黑色的扁圆形陶瓦罐里,养起来。这陶瓦罐,是我们从蟋蟀市场里买来的。
养蟋蟀,就是为了斗蟋蟀。
那时,通常是在陶瓦罐中斗蟋蟀的。先由双方斗主各自把自己放在竹筒里的蟋蟀轻轻抖放入中间插着一张硬纸片的蟋蟀罐中,当裁判抽出那张硬纸片,两只蟋蟀看到了对方,立刻就会产生强烈的敌意,先是抖翅鸣叫,估计是在给自己鼓劲,也是为了灭对手的威风。这时,双方斗主开始用牛筋草或马尾做的蛐蛐挠轻轻挠撩逗蟋蟀的背部。蟋蟀一旦被撩的火起,一场蟋蟀大战就开始了。
蟋蟀草又叫牛筋草,一般分为两叉和三叉。做蟋蟀挠 要用两叉的。先把两叉轻轻扯开两厘米,然后,猛地抽扯掉两叉,一个使用的蟋蟀挠就做好了
显示两只蟋蟀不停地向对方发起攻击,狠劲地噬咬着对方。
围观的看客,全都屏住呼吸,细细品评这两只蟋蟀打斗的特点,预测胜负。
经过几个回合的拼斗,弱的一方突然会败下阵来,四处躲藏。胜者则仰头挺胸,趾高气扬,唧唧叫着,彰显着自己的胜利。
蟋蟀虽然好斗,但也不是所有的蟋蟀都能斗,雌性蟋蟀就不会斗。辨别蟋蟀的善斗与否,一是看尾,一是看头。一般来说,尾巴上有两根尾刺的蟋蟀善斗,而如若尾巴上有三根尾刺的,那是雌性蟋蟀,只能生育,不会打斗。蟋蟀头的形状也能反映它的战斗力。头前部扁平,上面有三个凸起,我们叫“棺材头”的蟋蟀最能打斗,大多属于常胜将军;头部呈圆形的“大圆头”,也能打斗。而那些“小头小脑”之辈,就没啥本事,属于那种一打就跑的主儿。最不可要的是种体型略大,身体肥硕,头部呈蒜头的“油葫芦”。这类家伙,个头虽大,却是完全的“草包”一个!
那时,谁若拥有一只能斗的蟋蟀,绝对是件令自己荣耀的幸事,更会引来无数羡慕的目光,甚至立刻就会有人用养蟋蟀的瓦罐或是其他物品来交换,当然也有人愿意花钱来买。
我们只是学生,没有能力和那些玩家斗狠,就把自己养的几只蟋蟀相互拼斗,这也挺有趣味。
可惜,有一天,我们的这项“娱乐”被提前下班回家的父亲发现了。那时还穿军装的父亲大怒之下,以“玩物丧志,不思进取”为由,把我们的蟋蟀罐都给扔进了垃圾桶。从那以后,我们就再也没有玩过蟋蟀了。
如今,斗蟋蟀之风,仅只在长江黄河流域下游的部分城镇少量存在。为此,有人呼吁,斗蟋蟀乃千年古风,传统习俗,应当发扬光大。应和麻将一样,走出国门,与世界上爱好此道的朋友共同切磋技艺。
我却不以为然。玩蟋蟀,民间一闲乐,无伤大雅。可一旦输赢与金钱挂钩,那就不宜推广了。谁说古风古就一定要弘扬?谁说只要是传统,就一定要继承?据说,有的地方还把斗蟋蟀列入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不禁令人摇头。如此这般,那斗狗斗鸡,还有以赌博为核心的麻将,是否也要列入非物质文化遗产中去?咱们中华有那么些优秀文化都可走出国门,难道非要把这类下三滥的玩意儿弄出去丢人现眼?此风实不可长。
蟋蟀可玩可斗,但千万不要本末偏置。其实,那动画片《济公斗蟋蟀》不是很有教育意义吗?那民间故事《蟋蟀戏慈禧》不是挺有意思吗?那古诗《国风·豳风·七月》所吟:“七月在野,八月在宇,九月在户,十月蟋蟀入我床下”,写的不是很朴实有味吗?蟋蟀因生活习性,成了人类感时伤怀的媒介。蟋蟀低鸣,人们就会联想到年岁匆匆,夏去秋来。
窗外,秋风阵阵,又听见蟋蟀在鸣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