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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子的第一篇小说习作——《故人叹》(二)

(2021-05-27 22:03:22)
标签:

古风

长篇小说

高中一年级

创作

故人叹

分类: 小说连载

儿子的第一篇小说习作——《故人叹》(二)
(图片来自网络,谨向原作者致谢!)


故人叹

(改编自同名歌曲)

作者:空城

 儿子的第一部长篇小说习作,创作于2019年9月高一年级第一学期开学伊始。)

(二)难泯仇

李征风餐露宿,来到北都蜀中,身上仅剩的盘缠也消耗殆尽。他在城中游荡着。

至辕门外,忽然喊声大振。只见一队北朝军士正簇拥着一块榜文。李征走上前去,看清了上面的字:

现今朝中将才稀缺,南北关系紧张,亟待英雄豪杰重振我朝军威,安定边境。有才之士可速揭榜。若在比试中表现可嘉,必加官进爵。                                                       殿帅府特诏

李征摸了摸下巴,歪头打量着榜文。“我现在身无分文,难以为生,这何不是个好机会?南朝盗匪,害我至此,此仇必报!待我凭武功谋略夺得兵权,便挥师南下,荡平南朝,解我心头之恨!”他上前一步,在众目睽睽之下,轻轻揭了榜文。

“你是何人?”守榜军士道。

“我?”李征侧过头,斜着眼打量着军士,神色里流露出一股不屑。他一甩头,“华山派传人,闻北朝缺少将才,特来相助!”说完,他把榜文往怀里一揣,叉手而立。

守榜人见他眉清目秀,仪表堂堂,有种世外高人独有的不俗之气,却又令人敬而远之。军士不敢怠慢,将他带进了殿帅府。

这殿帅府乃北朝天子亲自任命,威名远扬。倘若能在殿帅府中出类拔萃,必然可以接到皇帝的册封。职位越高,兵权越重,在朝中也会更有话语权。到时,谁敢争锋?李征在心里打着如意算盘,好像已经想到了他以后叱咤风云的样子。

正当李征胡思乱想时,殿帅金鼎高声道:“那揭榜的少年,想必是有十足的本事,不然也不会来我这里寻事。你可与我手下的干将比试一番,若能得胜,必有赏赐!”

“是!”李征一阵激动,便随金鼎走进了演武厅。

只见一将来到厅中。来将生得虎背熊腰,大有凶神恶煞的样子,持一把大刀,轻蔑地看着李征。

李征胆识过人,镇定自若。他随手从兵器架上取下一把长枪,掂了掂分量,摇头道:“太轻,不称手!”连试几把都如此。

金鼎沉思片刻,吩咐道:“拿我的枪来!”

两名侍卫扛着一杆浑铁打造的钢枪步入厅中,放在地上,累得气喘吁吁。

金鼎说道:“我这把枪,重八十公斤,寻常人别说用起来,就是拿起来也吃力。我看你长得白白净净,不像习武之人。料你拿不起来。”

李征知道金鼎对他抱有成见,也不吭声,默默走到枪前,握住枪杆,冰凉的冷意渗入手心。他闭眼运气,大喝一声——铁枪轻轻而起。李征踏开罡斗,挥动长枪,如神龙护体,纷纷寒光,人莫能近。众人齐声叫好。

“铛”,李征将枪往地上一杵,傲慢地发出了挑战。

来将哪容得一个少年这般挑衅,舞刀向李征砍来。李征提枪迎上,刀光快成一道残影,不离李征要害,李征却只招架,似有不敌之意。斗了二十回合,李征抵挡不住,倒拖长枪便走,那将紧追不舍。刀尖快要碰到李征后背,众人都惊出一身冷汗。不料,李征回手一枪,准确无误地拨开了刀尖。不等对方反应,他单手持枪,直向对方面门刺去!谁知,这一枪只是虚招,说时迟那时快,李征抽出剑鞘,在对手背上一按。来将一下子倒在了地上,手中的刀也飞了出去,好生狼狈。金鼎抚掌道:“后生可畏,后生可畏!本帅封你为统军,领兵两千,到边境巡防。立功之后,再行封赏!”

金鼎看似是给了李征职位,其实只是在不动声色地排挤他。派他去驻守边境,并且只给两千军马,这更像是借南朝之手除掉这么个祸患,巩固自己的地位。李征涉世未深,却也颇谙人情世故,自然看穿了金鼎的心计。但这有何不是一个好机会?在边境容易建功立业,待到功成名就,金鼎又能奈他何?如果他没有战死疆场,那么金鼎日后必将死在他手上。李征的眼神突然充满了杀意,脸色凌厉起来,一场阴谋在他心中酝酿。 

“报——,有南朝军马一万来犯我朝边境。”探子飞马而来。

李征深知机遇的重要性,因此,他不会浪费这次机遇。

“末将请求迎敌。”李征向前一步禀道。

“好!”金鼎大悦。探子在他耳边又说了几句,金鼎微微点了点头,“这次来犯的,是南朝著名大将费侃,小心迎敌。取敌将项上之首,以表你对北朝的一片忠心。”

话语里,流露出明显的不信任。所以,这员南将,他必须得杀。李征握住剑柄,大步流星地离开了演武场。

金鼎盯着他倨傲的背影,皱起了眉。“真是年少轻狂,目中无人啊。”他想。

 

战鼓隆隆,旌旗蔽日,会阳城外,两军列阵相对。

“呔——,北狗前来受死!”南将费侃叫嚣道。

李征拍马而出,费侃高声道:“来者何人?快报上名来。”李征不答,抬戟便刺。费侃见他仍是个少年,唇红齿白,料想自己武功高,便放心地应战。二人斗了约莫五个回合,费侃暗想:小畜生有两下子,让他领教领教。手上的长枪用力握了握,大力向李征压下来。李征只得招架,很快抵挡不住,虚晃一招,拨马绕阵便走。

费侃武功再强,也不过是个军中之将,哪是从小练童子功的江湖高人的对手。李征虽初出茅庐,武功却是了得,刚刚只是佯败。这费侃欺负他年轻,也不怎么提防,纵马赶来。李征把枪带在事环上,右手探向腰间——几支闪着寒光的飞镖挂在腰带上,若是走近些,可以隐隐约约地看到,冷铁打造的镖尖上竟夹着点点青色。李征摸出一支飞镖,用拇指夹在手中,手臂迅速向身前扫出。“着!”费侃脸上中镖,翻身落马。李征转过马头,抽出长剑,俯身下劈——费侃人头落地,李征把首级悬于马项下,“杀!”他举起沾血的长剑。北军排山倒海般向会阳城冲去,如一股钢铁般的洪流,把一切敌方力量尽皆吞没。

城墙炸开,北军呐喊着冲了进去。李征下令不得滥杀,出榜安民,清理战场。他登上城楼,再远些,群山映入眼帘。他目光落在其中一座山上,那峰峦的样子,依稀还有些记得。握着剑柄的手背上暴起了青筋。

血债血还。

青龙山上——

长剑还鞘。李征长长地出了一口气,多年来积压在心底的怒火宣泄,他现在有一种杀戮之后轻松的快感。“多么美妙啊。”他想。

回到会阳城中,战场差不多打扫完了。他张出榜文:

诸位,青龙众匪已肃清,诸位从此免受劫掠。

一个时辰,两个时辰……

街上寂寥无人,军队在有纪律地休整。可是,百姓呢?没有像预期的一样,扶老携幼,夹道劳军;没有为官军剿灭盗匪而杀牛宰马的慰问。只有个别人,远远地,向李征投以不屑的目光。

半夜,城中突然火起,喊声震天动地。李征以为是敌军余部,忙令撤退。他只有两千人的军队,刚刚一场大战,对方可是一万人之众。即便锐气受挫,但蚂蚁多了也能咬死象,李征也折兵大半,现在精锐只剩下一千人。谁知,放火的只是一群南朝百姓。退至城外,李征才意识到刚刚是百姓闹事,顿时怒气填胸,钢牙咬碎。刚想转身杀回,城上擂木炮石纷纷而下,不能冲突,李征只得退去。

“可恶!”头盔被取下,狠狠地砸向地面。李征表情扭曲,握紧了拳头,一口气卡在喉间,竟有些上气不接下气,因为愤怒,脸色发紫。“好,既然你们执意如此,那就别怪我以后不客气了。我要南朝之人,不得好死!”

以冷铁为誓,以薄情为刃,挡我路者——杀、无、赦!

(未完待续)

儿子的第一篇小说习作——《故人叹》(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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