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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开单位千米被撞断腿

(2014-12-16 09:4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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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谈

离开单位千米被撞断腿
青西新区一职工下班路上遇车祸  伤痛三月无“说法”

     一职工在下班的路上被车撞断腿,手术费花了13万多,但当时单位没有给交保险,现在事情过了3个多月了,至今仍未得到应得的工伤赔偿。昨天,青西新区康大鲤鱼门海鲜城厨师黄道华说出了他的遭遇。
讲述  员工下班受伤无人问
   15日下午,在位于黄岛区泰山东路康大集团宿舍内,28岁的黄道华右腿打着绷带,双手拄着拐杖正在屋内锻炼,妻子在一旁紧跟,随时准备扶着。“现在腿上还有23跟钢钉,3块铁板,一动弹就疼。”据其讲述,今年4月7日,原籍广西横县南乡镇的黄道华应聘进入康大鲤鱼门海鲜城,成了一名厨师。他与酒店协商每个月5000元,不用单位交保险。
  8月28日14时,中午下班后,由于急着回家,他没有乘座单位班车,而是骑着摩托车回去,他沿着滨海大道往东刚刚驶出800多米,被一辆轿车撞倒,随即被公司员工送往青大附院黄岛分院抢救。住院29天,黄道华动了两次手术,治疗费用花了13万元多。

意外  公司拒绝给员工办理工伤

     动完手术后,还在住院的黄道华多次给公司人事部尹经理打电话,要求公司给办理工伤申请手续,但得到的答复都是等出院后再慢慢办理。然而,9月底,当黄道华出院后,公司方一直以对方肇事车辆会给与其赔偿为由,拒绝办理工伤手续。
      “住院做手术医疗保险不是可以报销大部分的手续费吗?”面对记者的询问,黄道华说:“公司根本没有给我们交保险。”到底为何公司不给其交保险?还是另有原因。
酒店  一切按法律规定赔偿
    昨天下午,记者来到位于滨海大道附近的鲤鱼门采访,据该酒店一位姓尹的人事部经理介绍,黄道华确实是他们这里的员工,当时,下班的时候,员工太多一直是发两次班车,但是他自己太着急,在发第一辆班车后,他就骑着自己从哪里找来的摩托车,然后驾车就出去了。没有想到,还是在滨海大道上出了事。
    出事后,他们第一时间将黄送到了医院,然后给其先行垫付了20000元,在住院期间,又发动职工捐款7500余元。尹经理称,对黄他们已做到了仁至义尽,并没有做错什么。相反,黄却一直要求他们按工伤处理此事。由于黄签订合同时,没有要求在这里缴相关的保险,而是将应该缴的钱全部折成工资给本人,现在既然双方已经将此事闹到了劳动仲裁,那就由法律来决定单位该担负的责任吧,法律判决多少,我们单位就出多少费用。
劳动部门  应按工伤处理   
  “不管其是否在单位缴纳保险金,此种情况应该算工伤。”据新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工伤科相关负责人介绍,没交也不影响工伤的赔付标准。交了后,是从工伤保险基里赔付,没有交那就单位支付。
  当事人在上下班途中,出了交通事故后,也需要交警部门提供的事故认定书,如果当事人负次要责任,应该按工伤处理。但是惟一的一条是,医疗费不能重复赔偿,但是别的赔偿可以重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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