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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载]教育测量、教育评价与教育考试的关系

(2017-02-16 16:24: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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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 测量评价

   当前的教育评价已经发展成为教育的三大研究(教育理论研究、教育发展研究、教育评价研究)内容之一。

    教育测量是教育评价的基础和前提,如果没有教育测量所提供的一手信息资料和数据,教育评价就成为无水之源,失去了作为价值判断的基本依据。反之,教育测量的结果只有通过教育评价这个环节才能获得实际的意义,才能为教育决策者所用,否则成了一堆抽象无章且枯燥无味道的独立数字。

    考试是一种极为重要和方便的测量手段,但考试不是万能的,它除了对“知识和技能”维度目标有无穷的测量威力外,对“情感态度价值观”和动作领域几乎不能很好地测量,而“过程与方法”也多少有些体现与涉足。余下的大部分个性心理特征(特别是气质和性格,能力测量我们一直在通过教育考试研究,但各界对能力测量颇有微辞)是测量不到的,我们有必要通过其它测量手段和工具(如问卷、访谈、观察等)对学生进行全面科学地测量。为了弄清楚考试、测量、评价到底有什么关系,我们引用湖北教育考试院的网文一一阐述。——熊志权注

一、教育测量

  教育是一种以人才培养为目的的社会现象。专门研究教育现象的科学称为教育科学。教育测量是对教育的特征、属性及其运动、发展规律的定量描述,它主要用于对学生的精神特性进行数量化测定。具体地说,教育测量就是对学生的学习能力、学业成绩、兴趣爱好、思想品德、身体素质以及教育措施上的许多问题的数量化测定。教育测量是这样实现的:以考试与测验引起学生的某种行为,并对行为的结果作定量描述,这一定量描述就是教育测量的结果。
在历史上,教育测量的发展大体上经历了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是1846年以前的主观经验化考试阶段,在这一阶段所采用的考试方法是传统的考试方法,就是由教师根据主观经验命题、制订评分标准、进行成绩的评定及对考试分数进行解释和分折。

  第二阶段是1846年到1940年的客观标准化考试阶段,在这个阶段,对考试的理论和方法进行了积极的、系统的研究,使考试排除了命题、评分和成绩分析中的主观经验性和片面性,逐步形成为客观标准化考试,即根据一定的目的,按照客观标准进行命题、评分和进行成绩的分析。

  第三个阶段是1940年以后的客观考试的深入发展阶段,这个阶段的特点是对客观标准化考试作了进一步发展,表现为:

  1.不仅重视对学生知识的测量,也重视对思想品德和智力的测量;

  2.不仅注意单一答案的求同性思维,而且注意包括有多种答案的求异性思维;

  3.不仅用于学生成绩的测量,而且也用于教育工作的各个方面(如教学计划、课程设置、教材、教学改革等)的测量;

  4.不仅注意测量学生的成绩在群体中的相对位置,而且注意测量学生的成绩达到教育目标的情况。

  二、教育评价

  评价是指主体按照一定的标准对客体的价值进行判断的过程。

  教育评价是从教育测量活动中发展出来的。始于1934年美国心理学家泰勒(R. W. Tyler)的“八年研究”。它是教育活动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以教育目标为依据,运用有效的评价技术和手段,对教育活动的过程和结果进行测定、分析、比较,并给以价值判断的过程。

  教育评价的4个发展阶段:

  自19世纪中叶起到20世纪30年代的八十多年,为教育评价的第一个时期——“心理测验时期”,教育测量的研究取得了一系列的成果,在考试的定量化、客观化与标准化方面,取得了重要的进展。强调以量化的方法对学生学习状况进行测量。然而,当时的考试与测验只要求学生记诵教材的知识内容,较为片面。无法真正反映学生的学习过程。

  到20世纪30年代至50年代是教育测量的第二个时期——“目标中心时期”,泰勒(R. W. Tyler)提出了以教育目标为核心的教育评价原理,即教育评价的泰勒原理,并明确提出了“教育评价”(Education Evaluation)的概念,从而把教育评价与教育测量区分开来。

  20世纪60年代是教育测量的第三个时期——“标准研制时期”(20世纪50~70年代),以布鲁姆为主的教育家,提出了对教育目标进行评价的问题。这一时期美国教育学家斯克里文(M. Scriven)等人对教育评价理论作出了巨大的贡献。学者们把1967年界定为美国教育评价发展的转折点。

  到了20世纪70年代以后,教育评价发展到第四个时期——“结果认同时期”。这一时期非常关注评价结果的认同问题。关注评价过程,强调评价过程中评价给予个体更多被认可的可能。总之,重视评价对个体发展的建构作用,因此,又称为“个体化评价时期”。

  三、教育考试

  教育测验:即为考试,是对人的知识、技能和能力以及某些心理特征的测量。教育考试评价是教育评价的核心,它是以教育考试为主要手段,对教育活动的过程和结果进行测定、分析、比较,并给以价值判断的过程。它由主考、被考(考生)、试卷(试题的集合及其评分标准)、考分四要素组成。考试的过程就是主考组织编制试题,通过试题作用于被考,将正确答案、评分标准与被考的反应(答案)相比较,然后给出考分的过程。

  考试从宏观上可分为社会考试和教育考试两大类。教育考试又可分为校内考试和校外考试两类。根据考试目的的不同可以分为:水平/能力考试(如高考)、成就考试(如期中、期末考试)、能力倾向考试、分级考试、诊断考试(如课堂小测验)等;根据考试方式的不同可以分为:直接考试(命题人员明确要考什么)、间接考试(迂回评估);根据评分方式的不同可以分为:客观考试(如选择题)、主观考试(如简答题);根据考分解释与使用不同可以分为:常模参照考试(把一个考生的成绩放在考生团体中来衡量,也就是和其他同类考生的成绩相比较,从而判断该考生的水平。)、标准参照考试(以预定的标准为参照来衡量个体被试是否达到标准的一种考试)。另外根据考试影响力度还可将考试划分为高风险考试(如高考)和低风险考试(如小测验)。

  四、教育测量与教育评价的联系与区别

  教育评价和教育测量既有联系又有区别,教育评价是对教育现象状态和价值的判断,这一判断是以对评价对象的客观描述为前提的,没有对评价对象的客观描述,就不会有对评价对象价值的客观判断。因此,教育测量是教育评价的基础。教育评价要在教育测量所获得的客观信息的基础上进行。同时,教育测量的结果要通过评价才能获得实际意义,否则它只是一堆抽象的数字而已,很难为决策者提供有参考价值的信息。

  教育测量与教育评价的区别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教育测量是对教育现象事实的认识,它强调数量化的方法与结果;而教育评价则是对教育现象客体的价值进行判断,是对教育现象的价值关系的认识,它强调定性和定量相结合的方法,其结果多为定性的和质的描述。

  第二,教育测量是一种纯客观的过程,要求测量者在测量中尽量排除各种主观因素的影响。而教育评价则同时具有客观性和主观性。它是主体认识的过程和结果,虽然也要求针对客体的客观状态收集信息资料,但作为价值判断,总是要包括主体的一定的愿望和需要为尺度。因此,教育评价与一般的认识相比,有更强的主体性。它是客观性与主体性的统一。

  第三,测量的任务是对事物的量的认识,一旦获得需要的测试数据,则测量的任务就完成了。而评价作为一种认识活动,是人的意识对实践活动及其结果的综合反映,评价引导人们的意识从感性上升到理性,不仅深化人们对客观事物规律性的认识,也推动实践提升到一个新的高度。

  以上概念中的教育评价、教育测量与教育考试的关系,可以用以下图示简单说明:

http://s1/middle/75f9c716tc80decddace0&690


文章来源:湖北教育考试网http://lilun.hbee.edu.cn/html/ksll/2009-12/6541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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