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关于转专业的规定(新疆)
(2014-02-06 13:0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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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 高校关于转专业的规定 |
新疆大学:转专业条件和要求:1.学生确有拟转入专业的特长和兴趣,转专业更能发挥其专长并能提供其具有拟转入专业的专长依据者(有报刊文章、学术科研成果、获奖证书等证明)。2.特殊生。3.思想品德良好,无违纪违规处分记录,在校学习成绩良好,高考成绩不低于拟转入专业当年录取平均分者(成绩由学生处提供)。4.对民语言学生插人汉族班学习者,HSK成绩须达8级,并且在校平均成绩良好以上者。5.民语言学生预科结业后,至少在原专业学习一学期以上者。
塔里木大学:本科第一志愿填报我校并在各省制定的录取分数线以上20分录取的考生,录取后所学的专业在考生报到后可自由选择。
石河子大学:为给学生创造更适合发挥自己特长的学习环境,学校有转专业的有关规定。学生进校一年后,成绩优秀或有特别专长的,可申请在全校范围所属文理大类内申请转专业。学生进校二年后,成绩优秀者,在学院的学科大类范围内可申请转专业。
昌吉学院:投档、录取是依据考生本人志愿进行的,因此录取后原则上专业不可调。特殊情况经转出、转入院系同意,主管领导批准,由教务处负责实施。但以下情况必须重申:(1)艺术、体育类录取专业的新生,不可向非艺术、体育类专业转。(2)本科不得向专科转。(3)文科不得向理科转。
新疆师范大学:专长生和特殊生及需求生可以申请并经批准后转专业。
新疆医科大学:学生原则上不得转系(专业),只有专长生和特殊生才可以申清并经批准后转专业。
新疆财经大学:本校范围内原则上不转专业。如情况特殊,由学生本人于每年6月或12月(新生除外)向所在院系部提出书面申请,所在院系部和拟转入院系部同意,教务处审核后,由学生工作处报学校主管领导审批。
伊犁师范学院:学生一般应当在被录取的学校和专业完成学业,只有专长生和特殊生才可以申请并经批准后转专业。
新疆农业大学:专长生和特殊生才可以申请并经批准后转专业。
喀什师范学院:如教学条件允许,学生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准许转系(专业):1.专长生;2.特殊生;3.学习成绩优秀,能用汉语语听课、习文的民语授课班的学生要求转入汉语授课班学习者。
新疆艺术学院:学生可以按学院的规定申请转专业。学生转专业由学生所在系审核、接收系考查,报学生处审批。审请转专业时间为每年的3月~6月。预科学生和三年级以上学生(含三年级)不准转专业。
新疆农业大学科学技术学院:专长生和特殊生才可以申请并经批准后转专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