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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处方:是否误诊?“杭州人美国求医”背后的医学道理

(2014-06-09 15:29:44)
标签:

放疗

骨髓瘤

手术

穿刺

医院

我们常说“内行看门道,外行看热闹”,当一篇文章突然在互联网上热闹起来的时候,可以肯定必然是外行太多,一旦内行开始介入,”热闹性“就消失。新兴媒体就是这么一茬一茬地出新闻,我们如果想不被忽悠,并从中汲取到他人经验,就多关注事件背后的道理,形成自己的认知。我们平时讨论问题发表看法会基于不同角度:事实判断、情感判断、价值判断、法律判断、道德判断……沟通的困难和误会都是因为在讨论的时候,大家基于的是不同角度的”判断“,况且这些判断也不是非黑即白的。比如男人女人吵架,男人纠结于事实判断和价值判断,女人直接回一句“你是不是不爱我了”就可大获全胜,把男人憋成内伤

杭州人美国求医帖子还在持续发酵,处方哥将从多个消息来源入手,逻辑推理,还原事实,略作简评。


杭州的原贴是"一个硬币的另一面----美国看病记"http://www.19lou.com/forum-1660-thread-4551399102990656-1-1.html,后来被广为传播。在传播的同时人们也藉此表达了不同的观点。其中主要的观点为:“误诊!中国的医生技术真差!”  “钱多就是好啊!” “美国的医疗真心赞!” “中国的医疗体制不改不行!” “这是篇中介软文吧?!” 各种观点,百花齐放。可惜,很少有人付诸行动把基本事实弄清楚。


基本事实包含两个重点:1)是不是有这个真正的案例,即有对夫妇在国外治疗了在国内诊断为骨巨细胞瘤(浙江的医院)和脊柱肿瘤(上海长征医院)的事实;2)这个案例是不是“误诊”?。


对于第一个问题,处方哥做了一些调查确认了是真实的:作者2012年的微博直播、和美国医生联系并确认……

第二问题需要花不少功夫,处方哥先说结论吧。这个案例不是“误诊”。详细讨论如下:

1. 这如果是“误诊”会是非常惊人的。

我道听途说过不少恐怖的医疗事故,比如左肾摘除手术结果切掉了好的右肾等,但看见像作者的描述还是很惊讶:他详细询问了发病经过、现在的身体各项反应后,对我们说‘我研究了中国拍的MRI片子,觉得你最大的可能是骨髓瘤,如果是骨髓瘤不需要手术,放疗就可以。’一句话把我们打懵了。在中国跑了3、4家医院,听了6、7个专家的意见,从来没人和我们说过这种可能性。” 我一开始认为这篇文章是软文,除了因为整篇文章都在扬美抑中之外,最主要的原因就是这句很绝对的话。我们平时就诊喜欢问的问题就是”有没有其他可能“,这个时候医生通常会列举各种可能性(当然有的医生会不耐烦)。如果说有一两个专家没有提到骨髓瘤,也还有可能。但6,7个专家都没提到,就不可思议了。面对手术,我们经常问的问题就是”可不可以不手术“,这个时候医生如果断然拒绝放疗和化疗的可能性是不可能的,最多会说”手术切除会是最好的方法,放疗效果不好,术后化疗等“。在沟通中出现误解或者医生使用了不恰当语气(如把后果描述地过于严重)是比较普遍的。但要认定是“误诊”,就必须得从专业立场,认真剖析了。


2. 就算文章中的描述完全正确,有没有可能入院之后,就直接手术了呢。这也不可能!

国内的医疗环境是不太好,大家都集中在三甲医院,而以住院为目的专家门诊更是人满为患,因此能不能挂到号是第一难点,接下来是能不能等到床位。国内的重大疾病治疗是从入院开始的,这种从入院开始治疗的模式可以保证患者在医院的完整监控下,对医患双方都是保险,而且医保政策针对住院情况对患者更优惠。如果该患者入院了,会按照标准的流程来治疗。标准的流程是什么样的呢,处方哥在网络上找到的《脊柱肿瘤诊疗规范征求意见稿2010年8月》(以下简称《指南》):

http://s6/mw690/003pvkJjgy6Jxw9M31b25&690

从入院到最后手术也许时间上很近(一两天),但程序上是不会漏掉的。穿刺活检作为”术前病理“的黄金标准更不可能会被漏掉。处方哥在翻阅该作者美国就医期间所发的微博和其近期微博,发现国内的医生也说了入院后会对她丈夫做穿刺检查穿刺是为了确定肿瘤的病理,既然提到了穿刺,就说明医生考虑过脊柱肿瘤的病理类型,这个时候如果医生没有向患者提到骨髓瘤,其实只是沟通时间太简短的问题,但医生的诊治过程不会漏掉要点。文章中隐瞒了这一点,并且渲染了穿刺的重要性,表现出过强的倾向性。实际上任何肿瘤的治疗开始之前,无论是手术,放疗或化疗,都必须尽量搞清楚它的病理类型(术前,术中,术后),分期和分级。穿刺之外,还有很多办法,比如支气管镜,开腹探查等多种手术或检验手段。该作者推荐的另外一篇文章里虽然搜索不到“穿刺”两个字,但提到了“病理报告”和神经外科的会诊,这也说明,我国的医生不是随随便便就动刀的(当然不排除有这种情况)。


3. 如果国内做了穿刺,发现了是骨髓瘤,是否还会手术?

这是一个假设性的问题,但我在该作者的微博中发现她引用一个匿名的放射科的医生的话如下。

http://s14/mw690/003pvkJjgy6JxwaF1tH4d&690

我国的医疗体制的确缺乏全科医生的概念,会出现外科只管手术,放疗科只管治疗,缺乏一个人能总体上为患者决定是放疗还是手术的“体制问题“。但实际情况也不一定有这么吓人,因为在能手术的情况下,手术切除是黄金手段。在同一份《指南》里面,针对骨髓瘤给出的意见正好是”放射治疗“。

http://s11/mw690/003pvkJjgy6JxwbITX43a&690

那我们再具体到如果该患者入院后,发现是骨髓瘤,他的主治医生会不会把他转诊呢?这也是个假设性的问题,不过处方哥正好在好大夫的网页上发现这么一个记录:

http://s13/mw690/003pvkJjgy6JxwdFMkI0c&690

这个记录显示该医生(即该文提到的肖医生)把一个找他诊治但最终决定不行手术的患者转到了其他医院其他科室,赢得了患者的尊敬。


4. 骨髓瘤放疗就可以吗?

从该文中我们”学习“到一个观点就是骨髓瘤可以放疗,不用手术。因为作者没有医学背景,而她引用的国外的医生的不用手术观点正好只是针对她老公的病情而言。《指南》针对多发性骨髓瘤的治疗也有意见:全身性的需要化疗,局部的一般放疗或手术后放疗。

http://s16/mw690/003pvkJjgy6JxweBh9R1f&690

如果你能耐心读到这里,会发现该患者正好是处于局部并发症,有神经危害,瘤体压迫或骨性压迫,最佳治疗正是”手术+放疗“。也就是说该医生根据MRI结果,在没有穿刺情况下做出的判断是基本正确的,只需要等待入院后穿刺制定最终方案。


5. 最后在给出一个证据说明整个事情根本就不是”误诊“,如果在国内入院了,会化验,会穿刺(门诊已经决定了),会发现是骨髓瘤,会放疗或手术+放疗。

最能说明这个结果的是肖医生在2008年03期发表的一篇论文(首页截图如下)。该论文所介绍的骨髓瘤治疗原则正好符合该患者在美国的治疗经过。因此有些”内行“的网友(有的是医生)在该作者最近的微博和当年微博直播的时候,都在评论中表达了一个意思:如果在国内治疗,不可能会误诊,也不大可能会手术。甚至有人计算了费用在3万左右(放疗),相比之下该作者在美国花费45万。

http://s3/mw690/003pvkJjgy6Jxwgwxsm22&690


结论:整篇文章最重要的事实判断“误诊”并不存在,以此为基础得出的很多结论,很多反思,并无事实基础。

美国的医疗和中国的医疗之间的巨大差别,和中美之间其他领域的差别(如教育)一样有着非常复杂的背景,并不是简单地美国医生和中国医生的差别,更不是”医德“问题。同样我们在批判中国医疗的时候也不能一切归为体制,就处方哥接触的例子看来,也有很多是“沟通误解”造成的,而患者在这里面的责任也是很大的。有机会的话处方哥也可以好好讲讲这个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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