极罕见明永乐《御窑青花锥刻海水九龙纹锅式宫盌》珍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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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现在人们对官窑瓷的认识而言,虽然宋之前就有官府用瓷制作,然而北宋官窑(一般指有确凿依据的北宋汝窑)发展制作才算正式官窑的开端。但官窑制作经历两宋、元时期,直到明洪武朝依然没有形成落款习惯。永乐后期首次出现个别落“永乐年制”篆款情况,随后的宣德早期,官窑制品或落款、或不落款,没有形成统一规律,至宣德后期才确立了官窑瓷的落款习惯与制度。正统、景泰、天顺三朝历尽动荡、挫折,官窑制作远不如宣德时期鼎盛,致使传世资料颇少,世人对其研究肤浅,暂时作者依然没有充足认识该时期的官窑。曾见数件正统未落款官窑器(包括景德镇确凿发掘出土品及传世品)、天顺一件“大明天顺年制”款官窑器,但最终因资料稀少,不足以说明该时期官窑制作、落款书写发展规律。成化时期落款习惯与规律已经确定,基本是建立在宣德后期制品落款规律上,具备一定的严格性(即有专人书写、固定书写形式与书写位置。)。弘治之后,大致遵循成化款式。清朝早期,由于新建政权不稳定、景德镇御厂瓷器制作系统没有恢复和建立成熟的官窑体制,尚属特殊时期,存在官窑制作的断代和不落款期,康熙后期,景德镇御厂系统成立完备,落款制度逐步得到落实。雍乾时期的官窑落款已相当严格,以现存不完整清宫乾隆时期历史档案资料足以说明该时期落款制度之严格,资料如下:
“乾隆二年十月十六日:司庫劉山久、七品首領薩木哈来説太監毛団、胡世傑、高玉交篆字款紙様一張、傳旨以後焼造尊、瓶、罐、盤、鐘、碗、碟磁器等、倶照此篆字款式軽重成造。欽此。《清宫造办处各作成做活计档——江西烧造磁器处》”
“乾隆二十二年八月...二十八日:郎中白世秀、員外郎金輝来说太監胡世傑傳旨:著画瓶,罐等纸样呈览,准时発往粤海関焼造,西洋珐琅的要乾隆年款。欽此。
于二十三年二月初七日,郎中白世秀、員外郎金輝将画得瓶,罐纸样大小四十张持进,交太監胡世傑呈览。奉旨:准得瓶,罐纸样二十九张,著粤海関按样自配花纹,做西洋珐琅的要“乾隆年制”款,随贡陆续呈进,俟有傳旨不必焼造时,再行停止焼造。欽此。《清宫造办处各作成做活计档——行文》”
以上历史资料说明,乾隆朝自乾隆二年十月六日之后,御厂才开始“以後焼造尊、瓶、罐、盤、鐘、碗、碟磁器等、倶照此篆字款式軽重成造。”,使用篆体落款,虽然资料无法证明该“篆字款紙様”是否为乾隆御笔,但该款由乾隆直接参与并最终决定却是无可争议的史事。也可根据以上资料说明,在乾隆二年十月六日之前制作的乾隆官窑不完全是篆字款,可能包括类似雍正的楷书款、另类篆款等。乾隆二十二年的粤海关制作珐琅瓷时,落款也是由乾隆直接参与,即“做西洋珐琅的要“乾隆年制”款”。这些资料为乾隆朝的瓷器详细断代、制作时间排序起到了决定性作用。
由于清人入关后,为稳定政权、避免与明朝遗民产生过多矛盾激化事情,大多清朝机构都是直接沿用明朝体制,因此,也可透过上文清代资料来大体推测、理解认识明朝各代官窑落款方案的制定程序。
从历代官窑制作情况看,永乐时期是官窑落款的一个萌芽时期,该时期“永乐年制”篆款的出现,很大程度左右了紧随其后的宣德时期的落款风格,从而最终影响整个明清官窑的落款规律。不少人可能对“永乐年制”篆款有所了解,因为永乐时期的压手杯为历代不少好瓷者所推崇,在永乐瓷器中很有名气,该杯内便落有“永乐年制”篆款。但是对永乐时期的另一种形式——团龙纹款,则知者甚少。团龙纹款在官窑瓷器中,仅见于永乐时期,犹如昙花一现,说明该款是一种特殊的落款形式,具有很大的不便处。
永乐团龙纹款的资料极少,确凿出土资料见《景德镇珠山出土永乐宣德官窑瓷器展览》书,现将书中该器相关资料整理于下,仅供读者参考:
《景德镇珠山出土永乐宣德官窑瓷器展览》P166 图42(蓝字为该书原始资料)
“永乐青花龙纹锥刻海水锅式盌” 口径20.5厘米 1984年出土于永乐后期地层
盌心绘变形莲,内壁绘六团龙,外壁锥刻海涛并以青花绘五爪云龙及海上仙山,外口沿饰朵云一圈。盌足内绘青花龙一条。
足内底是视线不到的地方,此处绘龙显然不是为了装饰,而只能是使用者的标志。永乐官窑在足内绘龙纹作特殊标志,开启了宣德以后的瓷器在圈足内书写年款、贴印商标的先河。”
四.永乐时期团龙纹款瓷的主要特点
永乐官窑瓷中种类繁多,不乏官窑精品,其中尤以该类团龙纹款瓷制作最为精良。若自己将永乐官窑瓷以制作水准(包括制胎、绘画等)划分高、中、低三等,则压手杯至多可列中等,该类团龙纹款瓷方可称永乐上品,为永乐之冠。这里简单将该类瓷与其他永乐官窑瓷器做一简单对比,大致有如下与众不同处:
1.胎体制作工艺水准高超。该类器胎体轻薄(团龙纹棱口洗相对略不明显)、胎体上多有锥刻(仅见团龙纹棱口洗无锥刻纹),导致该类型瓷制作工序繁琐、难度更高。世人常说永乐脱胎瓷,以自己过手永乐瓷来看,若说永乐脱胎瓷则非它莫数(压手杯不在脱胎瓷之列)。
2.器底绘团龙纹款。该龙纹落器底,并非平时轻易目见处,且其绘画精湛、工艺繁琐,平白加深制瓷难度。因此,可推断该团龙纹不为装饰用,在落款习惯与规律未建立时,起到落款功能目的的可能性很大。
3.龙纹为五爪龙。永乐御厂所制瓷器包括赏赉、贸易、御用等,按明朝体制,赏赉、贸易瓷皆不用五爪龙纹图案,而该类团龙纹款瓷皆为五爪龙纹图案,因此,可推断其不应为赏赉、贸易用,仅限于宫内御用。
相关历史资料:洪武二十四年:“器用之禁:洪武二十六年定,公侯、一品、二品,酒注、酒盞金,餘用銀。三品至五品,酒注銀,酒盞金,六品至九品,酒注、酒盞銀,餘皆磁、漆。木器不許用硃紅及抹金、描金、雕琢龍鳳文。庶民,酒注錫,酒盞銀,餘用磁、漆。百官,床面、屏風、隔子,雜色漆飾,不許雕刻龍文,並金飾硃漆。”(《明史志第四十四輿服四》)。
4.该类瓷器品种不多。落有该类团龙纹款瓷种类寥寥可数,只见团龙纹棱口洗(无锥刻纹)、青花龙纹锥刻海水团龙纹款锅式盌(图案两种)、青花龙纹锥刻海水团龙纹款大盘、青花龙纹锥刻海水团龙纹款小盘数种。
写到这里,有网友反问:“团龙款好象不是永乐专有的,宣德十棱洗就有团龙款的。”
解释永宣团龙纹棱口洗的断代问题可从现有传世品资料以及景德镇御厂发掘永宣出土品来分析:
1.宣朝中、后期制品断代依据:
根据景德镇御厂确凿出土资料,例如1993年景德镇出土的宣德团龙纹棱口洗与宣德鱼藻纹棱口洗,可根据其出土地层与青花发色等特征判断,断为宣朝中、后期制品。该时期同类制品底面皆落“大明宣德年制”双圈六字楷书款。
2.宣德早期制品:
根据北京故宫所藏同类器,可以注意到其底面无图案与款。根据其青花发色与宣德中期制品极为接近,因此可大致断为宣德朝制品;而宣德早期制品又存在或落款、或不落款的特点,更可确定该类底部上釉无款器为宣德早期制品的无落款器。
3.永乐制品:
排除前两者,余下只有底部有团龙纹的制品了。团龙纹款制品仅见永乐朝,不为后世所制作,联系其青花发色与绘画特征,便可确定为永乐朝制品了。
五.永乐时期团龙纹款不能沿用的原因
团龙纹款在绘画创意上相当独到精美,制作水平高于同时代瓷,但该形式并没有在宣德时期之后得到沿用,从理论上猜测,可能存在以下数点原因:
1.绘画繁琐、费时费力,不方便御厂瓷器的大量制作。
2.如此落款,导致以后其他朝代官窑难以仿效、构思,即使绘画也是时代标志不清、令后人难以据此一幕了然,明了为哪朝哪代官窑制品。
3.该类产品因制作水准超越其他制品,以永乐青花龙纹锥刻海水锅式团龙纹款盌为例,该器胎体超薄,自己感觉使用时容易毁坏,假设为永乐朝制作的精品官窑瓷,也不是毫无道理。
其之后的宣德官窑款在时代标志上处理的极为科学,落款绘写简单、清晰明了、不令后人混乱制作时期,堪称最佳书款方案。猜测正因为以上问题,导致永乐团龙纹款瞬时即没。
以上文字论述为萱草园主人的原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