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载中…
http://blog.sina.com.cn/u/3103191491
首页
博文目录
关于我
个人资料
微博
加好友
发纸条
写留言
加关注
博客等级:
博客积分:
博客访问:
关注人气:
获赠金笔:
0支
赠出金笔:
0支
荣誉徽章:
正文
字体大小:
大
中
小
山东纳言律师事务所批准设立
(2023-04-28 07:02:41)
2023年4月21日,山东省司法厅批准山东纳言律师事务所设立,本律师事务所系普通合伙律师事务所,位于山东省枣庄市薛城区临山路230号(原南四湖水利管理局行政楼二楼),拥有办公用房十余间,办公设施齐全,欢迎各位莅临指导!同时将以更大的努力竭诚为新老客户提供更为优质、高效的服务。
分享:
喜欢
0
赠金笔
阅读
┊
收藏
┊
喜欢
▼
┊
打印
┊
举报/Report
加载中,请稍候......
前一篇:
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浙江省人民检察院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试行)》实施细则
后一篇:
山东纳言律师事务所黄志律师办理寻衅滋事罪及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两案件均不再追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