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绝的基本句式和基本格式
(2014-04-26 22:17:50)
五绝的基本句式只有以下四种:
甲:仄仄平平仄
乙:平平仄仄平
丙:平平平仄仄
丁:仄仄仄平平
一是仄声起仄声收式:
仄仄平平仄
平平仄仄平
平平平仄仄
仄仄仄平平
二是平起仄收式:
平平平仄仄
仄仄仄平平
仄仄平平仄
平平仄仄平
三是仄起平收式:
仄仄仄平平
平平仄仄平
平平平仄仄
仄仄仄平平
四是平起平收式:
平平仄仄平
仄仄仄平平
仄仄平平仄
平平仄仄平
五绝的基本格式只有上面四种,可以看出,里面的句子都是上面所列的基本句式,很好记的。至于为什么这么排列句子呢?那是为了好听,因为这样排才听起来如同乐曲一样的抑扬顿挫、赏心悦目。好听是有一定道理的,详细的说来没有大用,不实用就不说了。
虽然基本句式和基本格式只有四种,但由于在基本句式中,有些平仄可以根据某些条件变通,所以还会变化出好多种的五绝格式。这也比较容易掌握,因为变化不是特别多,只要记住基本句式,在它的基础上变就可以啦。
在格律诗中,基本格式中的平仄有的不能随意改变,如果要变,变就叫“拗”,如果“拗”了,一般得有弥补的,否则不能乱变,这个弥补的字叫做“救”,当然有的拗是不用救的,下面详细说明。
1、在甲句(仄仄平平仄)中,第一个仄声字可以自由地变为平声字,也就是说这个字不一定非要用仄声字;倒数第三个平声字可以用仄声字代替,这叫半拗,可救可不救。如果要救,把这一句的下一句的倒数第三字改为平声字就行了;倒数第二个平声字也可以用仄声代替,这个拗必须救,也就是说,这个位置一旦用了仄声字,那么,就必须将这一句的下一句的倒数第三字改为平声字来救。否则,不合格律。
比如:挥手自兹去,萧萧班马鸣。挥字这个位置本应仄声,结果用了平声挥,它是允许的。自字这个位置本应平声,结果用了仄声自,所以用了“班”这个平声字来救,班字这个位置按基本格式是应该用仄声的。也就是说,这两句诗的句式是“平仄仄平仄,平平平仄平”,它是从基本句式“仄仄平平仄,平平仄仄平”变化来的。
2、在乙句(平平仄仄平)中,第一个平声字,可以用仄声字代替,但本句的倒数第三个字必须由本来的仄声变为平声。比如“木落雁南渡,北风江上寒”的平仄是“仄仄仄平仄,仄平平仄平”,它是从“仄仄平平仄,平平仄仄平”的基本格式变化来的,其中“北”字拗,“江”字救。我们可以看到,“雁”字这个位置本应平声,也用了仄声,正如上面说的,这个字算半拗,可救可不救,但这里用了“江”字这个平声,等于把这个半拗的“雁”字一起救了。
3、在丙句(平平平仄仄)中,第一个平声字可以随意变换平仄,没有约束。倒数第一个平声字可以变为仄声字,但倒数第二个仄声字必须同时变为平声字。反过来说,就是倒数第二个仄声字如果变为平声字,那么倒数第一个平声字就必须同时变为仄声字,道理一样。比如“无为在歧路,儿女共沾巾”第一句基本格式应该是“平平平仄仄”,但倒数第一个应该用平声字的位置,它用的是仄声字“在”,所以,必须同时将倒数第二个仄声位置改为用平声字“歧”。这里要注意一点的是:如果此句
平平平仄仄
中顺手第一个字由平声改为仄声后,一般倒数第二和第三个字的平仄就不能再变了,反过来也是如此,如果此句中倒数第二和第三个字的平仄改变了,那此句中顺手第一个字一般就只能是平声字,而不可改为仄声字。
4、在丁句(仄仄仄平平)中,第一个仄声字可以随意变换平仄,没有约束。比如李白的“白云还自散,明月落谁家?”,它是从“平平平仄仄,仄仄仄平平”的基本格式变化来的,其中“明”字这个位置应该用仄声,结果用了明这个平声字,也合乎格律,我们也可以看到“白”字这个位置应该用平声字,结果用了“白”这个入声字(仄声),我在上一段已经说过,也是允许的,合乎格律。
王维
独坐幽篁里,弹琴复长啸。
深林人不知,明月来相照。
鹿柴
王维
空山不见人,但闻人语响。
返景入深林,复照青苔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