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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让自主品牌“倒在”限购令下

(2013-12-15 22:12:42)
标签:

天津限购

自主品牌发展

《汽车产业发展政策》

汽车

别让自主品牌“倒在”限购令下
禅房村
  当业界正在准备总结2013年国内车市和汽车工业发展情况时,12月15日晚上19时,天津市政府宣布会在16日零时起在该市范围内实施限行和限购政策。此举,也使它成为国内第3个限制汽车消费的直辖市和第5个限购的城市。

  与前几个城市的政府宣布限购前的情况类似,天津市政府在宣布其限购政策时未能拿出它所能够依据的法律条文。在《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实行小客车总量调控管理的通告》(津政发〔2013〕41号)中,只是泛泛地说“根据天津市经济社会发展情况,为优化城市交通环境,缓解交通拥堵状况,改善空气环境质量,实现机动车保有量的合理有序增长”,所以决定限购。
  因此关于此次限购行为是否合理和合法(我主要说的是程序是否合法),答案是如此明显,鄙人不愿多说。禅房村也不吝于催眠自己,让自己相信天津市政府的决定是却有着其正当性和必要性。对本人而言,我更关心的是,一旦限购成了潮流,自主品牌汽车企业有没有可能“倒在”这上面。

  限购对自主品牌在当地的销量会有影响吗?
  肯定会!
  来自中国汽车工业协会的数据显示,实施限购政策的上海、北京、广州等地的自主品牌的市场占有率在10%左右,远低于全国市场32%的水平。
  因为限购政策干涉了普通消费者在选购车辆时决策,使消费者更加趋向于买大尺寸车、大排量车、高价车、进口车。中汽协会的调研显示,在实施限购政策后,北京地区销售的车辆的平均单价提高88%,而且1.6L及以下排量的轿车占有率下降17%。这种外力导致的扭曲,使消费者“逃离”自主品牌。

  限购一定会扩大化吗?
  肯定会!
  关于此次天津市政府的限购,此前是有风声的。该市副市长尹海林在央视上节目时就曾公开表态,因为这两年机动车保有量上升速度快,市政府准备出台政策,控制机动车保有量的增长。而频繁出现的雾霾天气则让更多的地方有了针对限行和限购的道义基础,使“双限”颇有种替“天”行道的意味。

  按照中国汽车工业协会常务副会长兼秘书长董扬的说法,有意限购的可能有十几个省会城市。从目前坊间的传言看,最有可能跟进的,是深圳、杭州、石家庄、重庆、青岛、武汉、大连等8个城市。
  其中,大连市在短期内出台的可能性最高,因为辽宁省人大已于日前批准《大连市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条例》,其中提到大连市将适时采取措施控制机动车保有量、出行量年度增长。这标志着大连市政府可以合法地控制机动车保有量。虽然是个令人沮丧的消息,但好歹还是依法治市,也算是个进步。
  但雾霾的成因与汽车,尤其是与私家车的保有量之间有没有联系,有多大关系,目前学术界还无人得出一个令人信服的结论。根据董扬先生的分析,在PM2.5的分担率中,私家车大约只占1%,“让1%的私家车车主承担责任是不公平的”。

    其实,限购对自主品牌企业最不公平。大家都知道,自主品牌的过去3年的日子不好过,市场占有率不断下降。按照中汽协会的统计,包括合资自主车型在内的所谓“中国品牌”乘用车11月的销量为68.64万辆,市场占有率为40.5%,比上年同期下降3.2个百分点。而今年前11个月,中国品牌乘用车销量增幅低于乘用车总体增长速度3.6个百分点,市场占有率比上年同期下降1.3个百分点。
    从此前几个实施限购政策的城市的车市的反应来看,一旦限购,自主品牌销量必然直线下降。那么,如果限购真的成为潮流,自主品牌该怎么办?这个问题,除了政府主管的其他业内人士说了都不算。可主管部门对限购的态度却非常暧昧。
  两年半前,当贵阳市政府以“人民政府令”的形式出台了限制汽车消费的政策时,国家发展改革委以官员匿名接受媒体采访的方式对外发布了自己的看法:“此举不符合《汽车产业调整和振兴规划》,这规划管到2012年,现在还没过期呢,我们从来不主张实施限购”。不过,也仅是点到为止,国家发改委并没有公开正式地下文要求贵阳市府撤销此文。此后的广州市政府限购,国家发改委连聊胜于无的象征性表态都没有了。

  当限购开始损害自主品牌的发展时,相关主管部门为什么不愿意站出来,依据自己的职责和人民赋予的权力,维护一下自主品牌的发展呢?起码,别让自主品牌“倒在”限购令下啊!
    要知道,你们是有权力这么做的呀,因为在2004年出台的、目前尚未废止的《汽车产业发展政策》中,可是有明文规定,禁止地方政府制定限制汽车消费的政策的!列位公务员,是不是要让禅房村来帮你忙回忆一下《汽车产业发展政策》的第62条和第69条的内容?第62条说的是“凡在汽车购置、使用和产权处置方面不符合国家法规和本政策要求的各种限制和附加条件,应一律予以修订或取消”;第69条明文规定“各城市人民政府要综合研究本市的交通需求和交通方式与城市道路和停车设施等交通资源平衡发展的政策和方法。制定非临时性限制行驶区域交通管制方案要实行听证制度”。

  我承认,作为中央政府的职能部门,你们很难干涉地方政府的政策出台。或许你们没有权力叫停地方政府的限购政策,但一个明确的态度总是要的吧?比如,国家发改委或国家工信部能不能重点考虑一下,如果当地的交通状况已经到了需要用限购限行的方法来缓解,再同意当地的汽车企业增加产能,不是给当地政府添堵嘛?这不太合适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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