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工贸易单耗管理的“第二十条”

在海关关于加工贸易管理的众多政策规定中,也有一个“第二十条”值得广大加工贸易企业关注,这便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加工贸易单耗管理办法》第二十条“海关对加工贸易企业申报的单耗进行审核,符合规定的,接受加工贸易企业的申报。”那么,加工贸易企业如何做到规范申报单耗,本文将逐一进行介绍。
一、单耗的概念
单耗是指加工贸易企业在正常加工条件下加工单位成品所耗用的料件量,单耗包括净耗和工艺损耗。
净耗,是指在加工后,料件通过物理变化或者化学反应存在或者转化到单位成品中的量。
工艺损耗,是指因加工工艺原因,料件在正常加工过程中除净耗外所必需耗用、但不能存在或者转化到成品中的量,包括有形损耗和无形损耗。
工艺损耗率,是指工艺损耗占所耗用料件的百分比。
单耗的计算公式:单耗=净耗/(1-工艺损耗率)。
单耗申报的环节
(1)加工贸易手(账)册设立时。
(2)成品出口前。
(3)深加工结转或者内销前。
(4)加工贸易手(账)册报核前。
单耗申报的变更或撤销
加工贸易企业可以向海关申请办理单耗变更或者撤销手续,但下列情形除外:
(1)保税成品已经申报出口的。
(2)保税成品已经办理深加工结转的。
(3)保税成品已经申请内销的。
(4)海关已经对单耗进行核定的。
(5)海关已经对加工贸易企业立案调查的。
单耗申报的内容
(1)加工贸易项下料件和成品的商品名称、商品编号、计量单位、规格型号和品质。
(2)加工贸易项下成品的单耗。
(3)加工贸易同一料件有保税和非保税料件的,应当申报非保料件的比例、商品名称、计量单位、规格型号和品质。
不列入工艺损耗范围的情况
(1)因突发停电、停水、停气或者其他人为原因造成保税料件、半成品、成品的损耗。
(2)因丢失、破损等原因造成的保税料件、半成品、成品的损耗。
(3)因不可抗力造成保税料件、半成品、成品灭失、损毁或者短少的损耗。
(4)因进口保税料件和出口成品的品质、规格不符合合同要求,造成用料量增加的损耗。
(5)因工艺性配料所用的非保税料件所产生的损耗。
(6)加工过程中消耗性材料的损耗。
单耗申报的平台
加工贸易企业可通过“中国国际贸易单一窗口”或者“互联网+海关”向海关发送手(账)册相关电子数据,实现单耗申报。
(1)中国国际贸易单一窗口:
https://www.singlewindow.cn/
(2)互联网+海关:
http://online.customs.gov.cn/
举个例子
某企业在C海关申请设立加工贸易手册,进口原料聚丙烯颗粒5000千克,加工生产热轧法无纺布用的本色聚丙烯短纤维。该公司在生产过程中,共投入保税料件聚丙烯颗粒5000千克,经过熔断、纺丝、拉伸、卷曲、热定型、切断、打包等工序,共生产出保税成品本色聚丙烯短纤维4950千克。
1、手册项下成品本色聚丙烯短纤维的单耗计算结果如下:
单耗=保税料件投入总量/生产成品总量=5000千克/4950千克=1.0101。
2、在本案例中,加工成品不使用其他料件,保税料件聚丙烯颗粒在生产过程中转化到1千克成品中的量为1千克,因此净耗为1。
3、损耗率的计算结果如下:
单耗=1/(1-损耗率),1.0101=1/(1-损耗率),因此得出损耗率为1%。
4、根据上述计算结果,该公司在申报手册项下成品单耗时的具体数据如下:
单耗为1.0101,净耗为1,损耗率为1%。
文件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加工贸易货物监管办法(海关总署令第262号附件2)
(2)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加工贸易单耗管理办法(海关总署令第243号附件9)
本文转载自:石家庄海关12360
如果您在找:
关务系统,海关软件,AEO高级认证软件,TMS物流运输管路系统,车辆运输管理系统,报关软件,通关软件,通关系统,关务管理软件,贸易系统,AEO软件,智能通关,智能申报系统,海关帐软件,对接单一窗口申报,仓库系统,场站系统等管理系统,请与我们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