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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贸小知识|“退运”货物知多少?

(2024-01-15 09:15:30)
01什么是退运货物
一般退运货物区别于直接退运货物,是指在办理完海关手续后因各种原因需要退运出、进境的货物,监管方式为退运货物(监管代码“4561”)。
02哪些情形不适用于退运货物 ?
需要注意的是,以下几种货物有自己单独的退运方式。
加工贸易进出口货物退运,监管方式为“来料料件退换”(0300)、“进料料件退换”(0700)、“来料成品退换”(4400)、“进料成品退换”(4600)。
加工贸易设备退运,监管方式为“加工设备运”(0466)。
租赁不满一年的货物,期满复运出(进)境,监管方式为“租赁不满一年”(1500)。
“免税品”(1741)退运出境,监管方式为“其他”(9900)。
出口加工区进设备退运出境,监管方式为“区内设备退运”(5361)。
进出口无代价抵偿货物,被更换的原进口货物退运出境,监管方式为“其他”(9900)。
03退税货物符合条件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关税条例》
第四十三条 因品质或者规格原因,出口货物自出口之日起1年内原状复运进境的,不征收进口关税。
因品质或者规格原因,进口货物自进口之日起1年内原状复运出境的,不征收出口关税。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征税管理办法》
第五十五条 因品质或者规格原因,出口货物自出口放行之日起1年内原状退货复运进境的,纳税义务人在办理进口申报手续时,应当按照规定提交有关单证和证明文件。经海关确认后,对复运进境的原出口货物不予征收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海关代征税。
第五十六条 因品质或者规格原因,进口货物自进口放行之日起1年内原状退货复运出境的,纳税义务人在办理出口申报手续时,应当按照规定提交有关单证和证明文件。经海关确认后,对复运出境的原进口货物不予征收出口关税。
因此要同时满足以下三个条件才可以免税:
1.因品质或者规格原因;
2.进/出口货物自进/出口放行之日起1年内;
3.原状退货复运出/进境。
04退税货物条件详解
退运的原因——“因品质或规格原因”
指货物本身存在的质量(包括内在质量和表面、外观质量)缺陷或者货物的规格、型号、成份、含量、技术指标等,与买卖双方在交易合同或协议中约定的品质或规格要求不符,也可能是因为不熟悉对方市场以致遭遇贸易壁垒而被要求退货。
如果货物的质量缺陷或规格误差属于合同允许的范围,则不能认为是品质或规格存在问题。
申请期限要求——“自进/出口放行之日起1年内”
注意是从放行之日开始起算,不要跟申报日期混淆。如果货物进出口已超一年,一般不接受退运免税。
申请货物要求——“原状复运进境”
指退运货物复运进、出境时的货物形态应与原出、进口时的货物形态一致,不能经过任何加工、修理、改装,但经拆箱、检验、安装、调试等仍可视为“原状”;一般情况下,退运货物也不能被使用过,但对于只有经过使用才能发现品质不良的情况除外。
05申报所需材料
申报此类货物时应提供下列材料:
1.退运申请及有关情况说明;
2.收发货人双方签订的退运协议及相关证明材料;
3.其他海关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单证。
纳税义务人向海关申请退税应提供下列材料:
1.原进/出口报关单、税款缴款书、发票;
2.货物复运出/进境的出/进口报关单;
3.《退税申请书》;
4.收发货人双方签订的退运协议。
5.复运进境的货物还需要税务机关出具的《出口货物退运已征增值税、消费税未抵扣证明》。
注:2022年6月30日,海关总署再出便利惠企举措,取消企业办理退运货物免征关税和进口环节税专门申请的第三方检测要求。
06总结
一般退运货物正常向海关申报即可,以下几点需要注意:
1.监管方式填报“退运货物”(4561),征免性质填报“其他法定”(299);
2.报关单“关联报关单”栏中填写原进(出)口报关单号,备注栏内填写退运原因;
3.因品质或者规格原因,出口货物自出口之日起1年内原状复运进境的,进口货物自进口之日起1年内原状复运出境的货物,其征免性质填报“其他法定”(299),征免规定填报“全免”;其他原因造成的退运,征免性质填报“一般征税”(101),征免规定填报“照章”;
4.申请退运的货物,应当与原进(出)报关单的商品项一一对应,并详细申报其名称、规格、型号;
5.退运进口报关单原产国填报“中国”(142)。
本文转载自山东报关协会

外贸小知识|“退运”货物知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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