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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口报关单申报常见错误区,你注意了吗?

(2023-07-19 13:16: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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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口货物在进行报关单申报环节时,常因报关单申报错误而需要进行报关单修撤,不仅可能会延误船期,也可能会被移交至后续处置环节,既耽误精力又浪费了财力。那么,在企业申报环节,出口报关单有哪些常见的错误申报点?这些“坑”,您在填报时注意避免了吗?让我们一起来学习一下吧!


一、适用的法律文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统计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2005]454号)
2.《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政处罚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52号)
3.《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报关单修改和撤销管理办法》
4.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报关单填制规范》
5.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办理行政处罚案件程序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第250号令)
6.  海关总署2018年第125号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统计工作管理规定》有关问题的公告


二、出口报关单申报过程中常见的错误案例分析

      01 价格及币值

 

总价的小数点申报错误,如54643.68美元误写成5464368美元。

总价中数字多写一位,如24248美元误写成248248美元。

币制申报错误,如美元误写成人民币。


 

小贴士:


因统计价格申报错误可能影响国家出口退税管理及海关监管秩序,当前已成为缉私线索移交的主要错误区,大家在申报时应重视价格及币制的申报准确性。


 

      02 毛重与净重

 

逻辑错误:如某企业报关单表体分项商品的重量之和与报关单表头净重不相符。

毛重与净重位置倒置。


      03 数量与单位

 

填报成交数量单位与商品实际数量单位不一致导致申报错误:如某企业产品出口数量单位申报为4套,但在后续取得的增值税发票中,此产品的数量单位为12件,报关单与增值税发票中的数量单位不一致导致出口退税受阻。

 法定第一、第二单位未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统计商品目录》规定进行申报。


      04 最终目的国

企业在出口报关单中,在一般贸易方式下,最终目的国填报的中国(142),出现申报逻辑错误。


      05 征免方式

 

注意监管方式与征免方式的对应逻辑关系。

某企业出口申报监管方式为“进料对口”,但备案号为“空”,逻辑不符,实际该企业的监管方式为“一般贸易”。

 某企业出口申报监管方式为“保税仓储货物” ,但征免方式申报为“照章征税”(海关代码1),实际该企业的征免方式应为“全免”(海关代码3)。

某企业非直接退运、且税款已抵扣的情况下征免性质填写全免(海关代码3),此种情况不符合免税条件,实际应填写照章征税(海关代码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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