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岭南幸福书画院工作规则(已发公众号)

(2022-11-03 05:37:54)
标签:

雷歌

孙幼明

幸福书画院

生活记录

分类: 幸福村消息

一,本书画院为书画艺术团体,一般不探讨政治经济等非书画范畴问题,请别发此类帖子。书画院组织专题政治学习除外。

二,成员间团结和谐共事,不在群里议论他人,指责他人,攻击他人,有关学术方面的指导请在私下进行。不在群里公开批评他人。专门作品点评除外。

三,发书画作品考虑他人感受,每次限发五张,隔天发一次。书画院活动的宣传报道不受限制。

四,凡书画院组织的活动均组新群,被拉入群的成员须表态参加或请假。如无空参加活动可通知书画院长期免通知,如不表态造成工作被动超过三次者将移出书画院进入自由活动群自由活动。

五,出外挥毫雅集时要服从书画院安排,不准私下向接待方提出额外要求,活动结束时做到桌上无垃圾,地上无墨汁,不到洗手间洗笔,一律回家后清理。

如违反以上各条,管理员均可以将其移出群,满十五天以后再进入。

本规则对实际参与书画院具体活动者产生效力,对荣誉参加书画院活动的不受影响。

本规则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岭南幸福书画院

2022年11月2日

【孙幼明院长简介】孙幼明先生,中国楹联学会常务理事,第四、五届广东楹联学会副会长,第六届广东楹联学会顾问委员会副主任,广东楹联学会书画院执行院长,广东省楹联名家,广东省书法家协会会员,广东省音乐家协会会员,广州市美术家协会会员,曾任越秀区政协会员,越秀区文联副主席,广州市民间文艺家协会副主席,著名诗书画家,岭南幸福第一村总顾问、岭南幸福书画院院长。曾在广州美术馆,珠海美术馆,广州文化公园,越秀文艺中心,流花艺博城,五仙观展览馆,新会图书馆,中山文联展览馆举办个人书画展,经常在电视报刊发表作品,出版《孙幼明画集》《孙幼明花鸟画集》《孙幼明诗词集》《孙幼明散文集》《放飞梦想艺术自传》《与梦同行报刊文集》《微楹联一百讲》《幼明讲诗》等专著。曾在荔湾区少年宫任教中国画,教出获全国奖学生近百人。是著名的多才多艺的艺术家,荣获“广东省职工艺术家”“广州市职工艺术家”等称号,被誉为“牡丹王子”“国礼艺术家”,先后有数百件作品成为政府部门出访及回赠的礼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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