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市可转债熔断规则修改,修改后与沪市可转债基本一致
(2020-11-01 09:3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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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经股票 |
分类: 投资经验和技巧 |
将于2020年11月2日实施的深市可转债新熔断规则会使过度投机受到抑制,可转债将从过度博傻转向价值投机和价值投资,从不顾价格的盲目追涨转向根据基本面和技术面选债,那些远离基本面和正股的泡沫过大的妖债下周危险了。
以前深市可转债达到30%涨幅时只熔断半小时,而沪市可转债则一直熔断到14:57(即收盘前三分钟),使得深市可转债单日就可以翻倍,比沪市可转债成交更活跃,也导致了泡沫巨大的妖债的出现。深交所为了抑制过度投机,于10月30日公布了新的可转债熔断规则,简单来说,就是新的熔断机制和沪市可转债一样了,只是熔断期间和收盘前三分钟有差别,差别在于:
1,深市可转债熔断期间可以下单或撤单,沪市可转债则不行 。
2,深市可转债收盘前的最后三分钟是集合竞价,可以相对于现价有10%的涨幅,即30%涨幅之后还能再涨10%,也就是说深市可转债全天最高涨跌幅限制相当于43%(1.3*1.1=1.43),仍然比任何股票的幅度都大(新股除外),只不过没有以前那么大了。而沪市最后三分钟是连续竞价,可以不停地买卖,并且无涨跌幅限制。
修改后的具体规则如下:
一、无价格涨跌幅限制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竞价交易出现下列情形的,本所可以对其实施盘中临时停牌措施:
(一)盘中成交价较前收盘价首次上涨或下跌达到或超过20%的,临时停牌时间为30分钟;
(二)盘中成交价较前收盘价首次上涨或下跌达到或超过30%的,临时停牌至14:57。
二、盘中临时停牌具体时间以本所公告为准,临时停牌时间跨越14:57的,于当日14:57复牌,并对已接受的申报进行复牌集合竞价,再进行收盘集合竞价。
三、盘中临时停牌期间,投资者可以申报,也可以撤销申报。复牌时对已接受的申报实行复牌集合竞价。
四、本所可以视可转换公司债券盘中交易情况调整相关指标阈值,或采取进一步的盘中风险控制措施。
五、本通知自2020年11月2日起施行。本通知未作规定的,适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及本所其他相关规定。本所于2020年5月22日发布的《关于对可转换公司债券实施盘中临时停牌有关事项的通知》(深证会〔2020〕268号)同时废止。
详见深交所10月30日在其官网发布的公告:http://www.szse.cn/disclosure/notice/t20201030_58282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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