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的本性善恶共存
(2020-08-30 22:02:45)人的本性善恶共存
关于人的本性是善是恶自古以来一直争论不休。主张人性本善的代表人物之一是中国的孟子,他认为人的仁义礼智等善良本性是自身内在固有的,不是从外部输入进来的,《孟子·告子上》中记载他说:“恻隐之心,人皆有之;羞恶之心,人皆有之;恭敬之心,人皆有之;是非之心,人皆有之。恻隐之心,仁也;羞恶之心,义也;恭敬之心,礼也;是非之心,智也。仁义礼智非由外铄我也,我固有之也,弗思耳矣” [1] 。荀子则和孟子持完全相反的观点,认为人的本性是恶的,他在《性恶篇》中说:“人之性恶,其善者伪也” [2] ,他认为人表现出来的善是“伪”的,善不是顺乎人性本身的,是为了符合社会规范而为之的。人的天性是喜好为利益而争夺的,是有嫉妒心的,是有各种欲望的,如果人们都按照自己的本性行动,那么必然会相互争夺造成混乱,为了避免这种混乱局面,人们才设定了礼、义之道等行为规范。在荀子看来仁义礼智等属于善的东西并非出于人的本性,而是为了避免秩序混乱不得已而为之。
在西方,基督教思想被认为是性恶论的主要来源之一,基督教的原罪思想主张人一出生天生就是有罪的,因为人类的始祖亚当和夏娃犯了罪。如《圣经》旧约诗篇中说“我是在罪孽里生的。在我母亲怀胎的时候,就有了罪” [3] 。保罗在《罗马书》中说:“然而从亚当到摩西,死就作了王,连那些不与亚当犯一样罪过的,也在他的权下。亚当乃是那以后要来之人的预像。如此说来,因一次的过犯,众人都被定罪,照样,因一次的义行,众人也就被称义得生命了。因一人的悖逆,众人成为罪人,照样,因一人的顺从,众人也成为义了” [4] 。奥古斯丁说:“我们必须承认最初的人被造成这个样子,他们若是不犯罪,就不会经历任何种类的死亡,但若他们成了罪人,就要接受死亡的惩罚,并且由他们这个族类生育出来的人也都要承受作为惩罚的死亡。因为他们的后代也会像他们过去一样”,“所以对最初的犯罪之人的惩罚在他们的子女身上成为一种天然的后果”,“整个人类都存在于第一个人身上,当他和他的妻子受到神的谴责定罪时,这种罪通过女人传给后代” [5] 。十六世纪基督教改革家加尔文(John Calvin)也认为,原罪是生物遗传的使人堕落和腐化的恶性,它弥漫于灵魂的每个部分,它使人做出罪恶的事情,如奸淫、偷盗、仇恨、谋杀、酗酒等 [6] 。
关于人的善恶本性,除了性恶论和性善论,还有一种“无性论”,也就是白板说(tabula rasa)。白板说认为人刚出世时的思想状态是一片空白的,既无善也无恶,善恶都是在后天学习过程中逐渐形成的。最早提出这种观点的可以追溯到古希腊的亚里士多德,他在《灵魂论》中谈及人的思想时说:“举示书版这样的例,以譬喻这事,是贴切的,一块空白的石板(或木板),说它上面写着有字,这只能是潜在为有字而已,现实地讲,此时版上,一个字也没有:心识恰恰就是这样” [7] 。另一位人们熟知的白板说主张者是十七世纪的洛克(John Locke),洛克认为人的心灵先天是空白的,不具有任何性格特征,不存在加工处理外界信息的任何既定的规则,这些规则是通过后天感觉经验获得的 [8] 。
在我看来,性善论和性恶论都是片面的,都对了一半错了一半。事实上人性是善与恶的混合体,每个人的内心都有善性,甚至连动物也有善性,如老虎狮子狼等猛兽对其后代也会表现出极大的慈爱。同时,每个人的心灵之中也都有恶性,如极端自私的倾向,损人利己的动机等,这些善性和恶性有很大部分的确是与生俱来的,我们不妨把这种观点称为“双性论”。
人们经常把生命体与生俱来的生物学特性当作人的恶性,如荀子就把“饥而欲饱,寒而欲暖,劳而欲休”当作是人的本性中驱恶的动因。这种观点显然是不对的,实际上这些特性是生命体自我维持和自我扩张的自然属性和动力,如食欲是维持个体生命延续和成长的动力,性欲是维持种族延续和扩张的动力,如果没有这些动力,生命就也就不存在和延续了。生命体的这些自然属性本身是无所谓善恶的,善恶表现在生命体如何实现这些自然属性。如果一个生命体在自我维持和扩张的过程中,有意损害了其他生命体的维持或扩张(也就是利益),在道德上这就是恶的;如果生命体的自我维持和扩张行为没有损害其他生命体的利益,那就不能说是恶的。
白板说显然也是错误的,因为他忽略了人有独立于肉体可以转世的灵魂的存在。人在出生时,已经有一个存在了很久很久的灵魂与他的肉体合一了,这个灵魂绝对不是一个白板,他已经在过往漫长的岁月中积累了很多东西,这些东西在新的生命体中被部分地保留和延续着。过往形成的许多性格特征都会在新的生命体中表现出来,也包括他积累的智慧和善恶禀性。如果他在前世是一个善良、正直的人,赋有同情心并且乐于助人,很少做损人利己的事情,那么这个人在今世刚出生时在个性中就会有更多的善性;相反,如果他前世是一个做了很多坏事的恶棍,做事只顾自己不顾他人,那么他在今世一出生其人格中就包含了许多残留下来的恶性。
几乎所有在这个世界上出生的人个性中都包含着善性和恶性,但每个人的人格中所含的善与恶的比例是不同的,这是他们在以往不断轮回的漫长岁月中积累的结果。有的人个性中善的成分占主导地位,这类人从小就会表现得很懂事,很容易引导教育,不需要给他太多的强制性管教;而有的人出生时个性中包含的恶性比较多,这样的小孩会表现得性情顽劣,有时不得不对其采取强制性管教。无论是个性中善的成分多还是恶的成分多,都是善与恶的混合体。全为善或全为恶的灵魂应该不会投生到这个世界上为人了,因为前者应该在天国里了,后者应该在地狱或者别的什么地方了,或者转世成了兽类的成员了。不过这种情况有时可能也会有例外,有时全善或几乎全善的灵魂为了某种特殊的目的可能也会投生到人世,他来这个世界可能不是为了进一步的自我完善,因为他的人格已经很完善了,他来人世是为了引导人类
注释:
[1] 李学勤(主编),1999,《十三经注疏·孟子注疏》,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300页。
[2] 梁启雄,1983,《荀子简释》,北京:中华书局,327页。
[3]《圣经·旧约·诗篇》,51:5。
[4]《圣经·新约·罗马书》,5:14—19。
[5] 奥古斯丁,2006,《上帝之城》,王晓朝译,北京:人民出版社,539—540页。
[6] John Calvin, 2006, Institutes of the Christian Religion (volume one), edited by John T. McNeill, translated and indexed by Ford Lewis Battles, Louisville: Westminster John Knox Press. p.251.
[7] 亚里士多德,1999,《灵魂论及其他》,吴寿彭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50—151页。
[8] Catherine Wilson, 2007, “The Moral Epistemology of Locke’s Essay”, in Lex Newman (ed.), The Cambridge Companion to Locke's Essay Concerning Human Understanding, Cambridge: 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 p.3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