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向公司报告真正辞职理由的原因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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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些向公司(人事)说明的个人辞职理由都是自己的心声吗?en·Japan在对登录跳槽信息情报网(en)的人进行调查统计后发现:“不同于自己真实想法”的占45%,“吐露了自己心声”的占55%。
大约7成人回答,他们在决定辞职后选择首先向“上司”(69%)报告。其次是“同事”(11%)“前辈”“经理”(都是6%)。“考虑到报告上司后,还要向人事和经营者报告,所以极有可能在向上司报告辞职理由之时已经用自己编织的理由去搪塞。”(en·Japan)
向公司报告的辞职理由
人们究竟会抛出什么样的理由给公司呢?回答“家里有事”(32%)的人最多,其次是“工作内容”(25%)、“身体”(11%)和“公司风气、风土”(6%)。“由于家里有事属于私事领域,所以即使上司和人事明白这是敷衍自己的理由,也很难去插足。正是因为难以出面阻止,所以这成为了向公司报告的辞职理由中最具人气的选项。”(en·Japan)
另一方面,“人际关系”(26%)位居真正的辞职理由之榜首。考虑到“公司风气、风土”(18%)也和人际关系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4成以上的劳动者辞职原因其实和工作内容、待遇、福利等劳动报酬并无关联。再者,给上司、公司的理由中,位居首位的“家里有事”竟然只占了区区3%。作为一个冠冕堂皇的理由,“家里有事”具备了十足的方便性,成为了广泛使用的理由。
不告诉公司真正辞职理由的原因
为何不告诉公司真正的辞职理由呢?在询问接受调查的人员之后,“因为想要一个圆满的辞职结果”(34%)位居首位。这是由于辞职者普遍抱着“虽然对公司抱千万个怨尤,但还是想有个圆满的结果”的想法。
接下来就是“即使说了也不会被理解”(20%)、“会被公司批评”(16%)、“没必要说明白”和“无法开展一场有建设性的对话”(都是10%)。
这次通过《en》网站的网上调查,共有4865位来访者参与调查,调查时间从7月4日到9日。
(本译作转自翰文网www.cnposts.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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