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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居民个人所得税案例:隐瞒的境外收入是这样被征税的

(2017-02-10 10:42:17)
标签:

非居民税收

个人所得税

分类: 非居民税收

江苏连云港:隐瞒的境外收入是这样被征税的

来源:中国税务报2017210 李宝亮 谢文艺

江苏省连云港地税局在对一家中外合资企业税收检查中,发现4名外国人存在个人所得税疑点。税务机关及时锁定线索,追根溯源,层层推进,通过案头审核、税务约谈和调查取证等环节,最终查清案件,4名外国人共补缴个人所得税780,367.65元,加征滞纳金62247.35元。

疑点:个人申报收入明显偏低

S化工(江苏)有限公司是一家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投资方为S株式会社和Y化工有限公司,S株式会社是一家日本企业。在当年非居民个人所得税年度申报工作开展后,税务机关在对S化工(江苏)有限公司提交的申报表和附报的资料进行风险疑点筛选过程中,发现4名日本人仅申报了境内收入且收入明显偏低,存在涉税疑点。

从申报的收入来看,4人仅申报了S化工(江苏)有限公司每月支付的工资、薪金,其中,Z是中层正职,申报2013年工资、薪金收入203594元;另外3人是一般雇员,分别申报2013年工资、薪金收入83596元、83596元和0元。

税务机关迅速组成专案组,以非居民个人所得税为中心,以境外收入为重点,以各国外国人收入分析为基点,展开风险应对

分析:找准“工资水平”突破口

专案组成员为熟悉和掌握这方面知识,做了大量的案头准备,详细研读国际税收文件,网上查阅大量案例,了解个人所得税国际税收管理流程。为了更好地掌握不同国家和地区外国人收入状况,抽出50名不同国家和地区、不同规模公司的外国人进行工资、薪金水平分析,又搜集其他地区稽查案例中被处理过的不同国家和地区、不同规模公司的外国人补税情况进行综合研判,了解到日本等国部门经理或副总经理职务者,一般月薪在5万元~7万元人民币。随后,工作组查看了这4名外国人的护照签证栏中的出入境记录

了解了基本情况后,税务人员约谈了S化工(江苏)有限公司的财务人员。公司财务人员谈到年度申报的时候,要求4名外国人向公司提供收入明细,但被拒绝了

 

随后,税务人员约谈了部门经理Z,根据对各国外国人工资水平的分析,推断Z的年收入在70万元人民币以上,其他3名一般职员年收入大致为60万元人民币。税务人员向他宣讲了中国的税收法律,重点讲解个人所得税法规,告知其虚假申报所要承担的法律责任。当询问其工资收入情况,特别是境外收入时,Z一口咬定只在中国境内拿16966元人民币工资,无境外收入。

专案组又先后约谈了另外3人,说法大致相同。工作一时陷入僵局。

突破:取得境外收入明细

面对态度强硬的Z,税务人员要求其出具派遣公司的工资、薪金文件证明。不久,Z提交了日本S株式会社出具的收入证明,月薪依然是16966元人民币,无境外收入。

众所周知,日本人均收入居世界前列,东京物价之高全世界闻名,Z怎么会千里迢迢跑到中国拿只有16966元人民币的月薪?可以判定,Z提交的这份收入证明可靠性较差。

S化工(江苏)有限公司负责人的帮助下,税务人员与日本S株式会社取得了联系,要求其提供Z4名派遣人员近年来的收入明细日本S株式会社提供了4人的收入明细,显示部门经理Z近一年半取得境外支付工资合计17433249日元,另3人每月取得境外支付工资50万日元左右

税务人员又一次约谈了Z,向其讲解如果虚假纳税申报,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是偷税行为,将加收滞纳金并处以0.5倍至5倍以下罚款的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将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但Z依然拒不承认有境外收入。税务人员严肃地告诉他已经拿到了相关证据,表示欢迎外国朋友来华工作,但必须遵守中国的法律。Z的心理防线彻底被攻破,交代了隐瞒境外收入的事实,并愿意补缴税款。

案例点评:非居民个人所得税风险应对要用好情报交换

连云港市东海地税局局长 孙敏

随着经济全球化的不断发展,外国人在中国境内企业就职的情况越来越普遍。由于非居民个人所得收入核实困难,流动性较大,信息交换机制滞后,偷逃税现象比较普遍。因此,必须采取有效措施,加大情报交换力度,加强监管,尽可能地减少税款流失。

此案例有三点借鉴价值:

1.税务日常管理工作要与风险应对、稽查工作紧密联系,要将管理过程中发现的涉税疑点作为风险应对、稽查工作的线索,从而使日常征管和风险应对、稽查形成工作合力。

2.要充分了解掌握被风险管理对象的基本情况和背景资料。风险管理对象是一个企业,就要了解整个行业的情况。是外国人,就要了解风险管理对象所在国的国民收入水平资料和所服务公司在派遣国中的规模,开展综合对比,做出风险应对研判。

3.非居民个人所得税的风险应对,要充分取得国内扣缴单位的支持,积极主动与境外相关单位取得联系,获取充分的证据,必要时上报上级税务机关,启动情报交换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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