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志平民法90模拟题与2016年国家司法考试民法真题

2016民法真题53.甲、乙、丙、丁按份共有一艘货船,份额分别为10%、20%、30%、40%。甲欲将其共有份额转让,戊愿意以50万元的价格购买,价款一次付清。关于甲的共有份额转让,下列哪些选项是错误的?
A.甲向戊转让其共有份额,须经乙、丙、丁同意
B.如乙、丙、丁均以同等条件主张优先购买权,则丁的主张应得到支持
C.如丙在法定期限内以50万元分期付款的方式要求购买该共有份额,应予支持
D.如甲改由向乙转让其共有份额,丙、丁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权
引证:方志平民法90模拟题,单选第2题。
2、甲、乙、丙、丁按照3:4:2:1的份额共有一套房屋,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
A 甲、乙可以决定将房屋出卖,无须经过丙、丁的同意
B 如甲将其份额出卖侵犯乙、丙、丁的优先购买权,则买卖合同无效
C 如甲要将其份额出卖,乙、丙、丁均主张优先购买权,应由甲决定卖给谁
D 如甲要将其份额出卖给乙,丙、丁均可主张优先购买权
A.王某可以取得该电脑所有权
B.在吴某无力支付最后一个月的价款时,周某可行使取回权
C.如吴某未支付到期货款达1800元,周某可要求其一次性支付剩余货款
D.如吴某未支付到期货款达1800元,周某可要求解除合同,并要求吴某支付一定的电脑使用费
引证:方志平民法90模拟题,多选题第30题
30、甲把一辆机动车以100万元卖给乙,约定乙付清全部购车款前甲保留所有权,乙按照20万元、20万元、38万元、10万元和12万元分五期支付购车款。甲把车交给乙后,乙仅依约向甲支付了前三期购车款,后两期款届期均未付。下列哪些表述是正确的?
A 甲有权从乙处取回机动车
B 甲有权解除买卖合同
C 如甲解除合同,有权要求乙支付机动车使用费
D 甲有权要求乙承担违约责任
A.戊、丙、丁、乙
B.戊、丁、丙、乙
C.乙、丁、丙、戊
D.丁、戊、乙、丙
相同引证:部分价款问题:方志平民法90模拟题,多选题第36题
D 丙有权撤销买卖合同,要求甲承担赔偿责任
相似引证:方志平民法90模拟题,多选题第35题
D 如甲到期不对乙采取法律措施,则丙有权以自己名义请求法院判令乙直接对丙清偿
A.乙、丙应对投资股票给甲造成的损失承担责任
B.乙、丙不能随意处分甲的财产
C.乙、丙的行为构成无因管理,无须承担责任
D.如主张赔偿,甲对父母的诉讼时效期间在进行中的最后6个月内因自己系无行为能力人而中止,待成年后继续计算
相似引证:方志平民法90模拟题,单选题第13题
13、甲、乙为夫妻,育有一子丙,16周岁。丙名下有一套房屋,甲为担保丁向银行借款,将该房屋抵押给银行,办理了抵押登记。戊见该笔借款已有房屋抵押担保,故为该笔借款提供了保证。丁届期无力清偿银行贷款,银行诉至法院主张权利。经查,诉讼中,乙明确否认甲的抵押行为。下列哪些表述是正确的?
A 甲的抵押行为构成无权代理,未经乙追认,故抵押合同无效
B 甲的抵押行为不是为了丙的利益,故抵押合同无效
C 银行善意取得抵押权
D 银行可要求戊承担保证责任
A.因未办理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蔡永无权要求蔡花搬出
B.因诉讼时效期间届满,蔡永的房屋腾退请求不受法律保护
C.蔡花系合法占有,蔡永无权要求其搬出
D.蔡永对该房屋享有物权请求权
相似引证:方志平民法90模拟题:单选题第17题
17、甲、乙婚后育有一子丙,双方共有1套房屋,登记在乙名下。乙生前立有公证遗嘱,言明该套房屋由甲继承。乙死后,丙无偿入住该房屋数年。为居住舒适和方便,丙对房屋进行了修缮,并在该房北面修建了渗水井和回水井,合计付出了2万元。甲、丙因隙感情不和,甲要求丙退房,丙要求甲支付2万元。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
A 因房屋仍登记在乙名下,甲未取得房屋所有权
B 如房屋未变更登记在甲名下,甲把房屋卖给丁,甲、丁房屋买卖合同无效
C基于无因管理,丙可要求甲支付2万元
D丙不可基于添附制度要求甲给付2万元
A.丙善意取得房屋所有权,甲无权请求返还
B.丙不能善意取得房屋所有权,甲有权请求返还
C.乙出售夫妻共有房屋构成家事代理,丙继受取得房屋所有权
D.乙出售夫妻共有房屋属于有权处分,丙继受取得房屋所有权
相似引证:方志平民法90模拟题,单选题第4题
A.房屋买卖合同存在重大误解,乙公司有权请求予以撤销
B.甲如在法定期限内起诉请求解除房屋买卖合同,法院应予支持
C.如双方同意房屋买卖合同继续履行,甲应按实际面积支付房款
D.如双方同意房屋买卖合同继续履行,甲仍按约定面积支付房款
相似主题引证:房屋面积差异不构成重大误解,方志平民法90模拟题,多选题第18题和第29题
A 甲乙离婚协议约定不发生物权变动的法律效果
B 乙请求甲将房屋过户的权利,应优先于丙的金钱之债请求权
C 乙有权获得100平方米房屋,而丙有权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另100平米房屋
D 甲乙离婚协议所称房屋应为200平方米,而非100平方米
29、甲、乙达成购房协议,甲以单价1000元每平方米购买乙的一套拆迁安置房。因拆迁安置房尚未建成,故乙预估其面积为30平方米,甲向乙交付了3万元房款。5年后,乙自开发商收房后将该房以市价1万元每平方米、总价100万出卖并过户给知悉前述情况的丙。关于甲、乙、丙三方关系,下列哪些表述是错误的?
A 因房屋尚未建成,故甲、乙之间的房屋买卖合同无效
B 因甲、乙对房屋面积发生重大误解,双方均可撤销甲和乙的房屋买卖合同
C 乙明知其已将房屋出卖给甲,又将房屋出卖给丙,甲可以乙构成欺诈为由撤销甲和乙的房屋买卖合同
D 因丙明知甲、乙之间存在房屋买卖合同,故乙、丙之间的房屋买卖合同无效
A.甲隐匿转移财产,分割财产时可少分或不分
B.就履行离婚财产分割协议事宜发生纠纷,乙可再起诉
C.离婚后发现甲还隐匿其他共同财产,乙可另诉再次分割财产
D.离婚后因发现甲还隐匿其他共同财产,乙再行起诉不受诉讼时效限制
相似引证:方志平民法90模拟题,多选题第59题
59、电影明星甲与乙结婚,婚后购置多套房产,并育有一子丙(3周岁)。乙与甲的经纪人丁多次发生性关系,不慎被甲发现。甲在微博上擅自发布乙丁在酒店开房的照片,声称乙与丁发生婚外性关系,欲解除与乙的婚姻关系,同时解除与丁的劳务合同。网民戊在己网站上首次发布丙的照片,配以甲和丁在网络上公开发布的照片,供网友评论丙是否为甲亲生,该评论持续两天,评论数多达百万条。
A.张小飞违反安全保障义务,应承担侵权责任
B.顶层业主通过证明当日家中无人,可以免责
C.小区物业违反安全保障义务,应承担侵权责任
D.如查明砚台系从10层抛出,10层以上业主仍应承担补充责任
引证:方志平民法90模拟题,多选题第56题
A.集体土地只能以家庭承包的方式进行承包
B.河西村集体之外的人只能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
C.河西村将荒山发包给Z企业,经2/3以上村民代表同意即可
D.如河西村村民黄某也要承包该荒山,则黄某享有优先承包权
相似主题引证:方志平民法模拟题单选第23题
23、2000年,甲与乙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但未办理结婚登记,乙对甲善尽照料义务,甲还有一个侄子丙,丙未对甲予以照料。甲死亡后,丙和乙皆主张继承甲的农地承包经营权。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
A 乙可以在承包期内,继续承包甲的农地
B 丙可以在承包期内,继续承包甲的农地
C 甲的农地无人承包,应收归集体经济组织
D 如甲死亡当年承包农地上有收益,应由乙和丙平分
A.乙公司已经履行了交付义务,风险责任应由甲公司负担
B.在设备被烧毁时,所有权属于乙公司,风险责任应由乙公司承担
C.设备虽然已经被烧毁,但甲公司仍然需要支付原定价款
D.双方关于该套设备所有权保留的约定应采用书面形式
相似主题引证:方志平民法90模拟题,多选题第37题
D 如丙公司经检验废旧钢铁不合格,拒绝接收,则乙公司可以解除和甲公司的收购合同
2016民法真题(二)
甲、乙双方于2013年5月6日签订水泥供应合同,乙以自己的土地使用权为其价款支付提供了最高额抵押,约定2014年5月5日为债权确定日,并办理了登记。丙为担保乙的债务,也于2013年5月6日与甲订立最高额保证合同,保证期间为一年,自债权确定日开始计算。
请回答第89—91题。
89.水泥供应合同约定,将2013年5月6日前乙欠甲的货款纳入了最高额抵押的担保范围。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该约定无效
B.该约定合法有效
C.如最高额保证合同未约定将2013年5月6日前乙欠甲的货款纳入最高额保证的担保范围,则丙对此不承担责任
D.丙有权主张减轻其保证责任
图构
2015/54.2014年7月1日,甲公司、乙公司和张某签订了《个人最高额抵押协议》,张某将其房屋抵押给乙公司,担保甲公司在一周前所欠乙公司货款300万元,最高债权额400万元,并办理了最高额抵押登记,债权确定期间为2014年7月2日到2015年7月1日。债权确定期间内,甲公司因从乙公司分批次进货,又欠乙公司100万元。甲公司未还款。关于有抵押担保的债权额和抵押权期间,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债权额为100万元
B.债权额为400万元
C.抵押权期间为1年
相似主题引证2:方志平民法90模拟题,多选题第34题
D 因乙将债权转让给丁未经丙同意,丙免除保证责任
四、(本题22分)
自然人甲与乙订立借款合同,其中约定甲将自己的一辆汽车作为担保物让与给乙。借款合同订立后,甲向乙交付了汽车并办理了车辆的登记过户手续。乙向甲提供了约定的50万元借款。
一个月后,乙与丙公司签订买卖合同,将该汽车卖给对前述事实不知情的丙公司并实际交付给了丙公司,但未办理登记过户手续,丙公司仅支付了一半购车款。某天,丙公司将该汽车停放在停车场时,该车被丁盗走。丁很快就将汽车出租给不知该车来历的自然人戊,戊在使用过程中因汽车故障送到己公司修理。己公司以戊上次来修另一辆汽车时未付修理费为由扣留该汽车。汽车扣留期间,己公司的修理人员庚偷开上路,违章驾驶撞伤行人辛,辛为此花去医药费2000元。现丙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法院已受理其破产申请。
甲(借款人)
问题:
1.甲与乙关于将汽车让与给债权人乙作为债务履行担保的约定效力如何?为什么?乙对汽车享有什么权利?
司法部答案:
有效。因为我国物权法虽然没有规定这种让与担保方式,但并无禁止性规定。通过合同约定,再转移所有权的方式达到担保目的,是不违反法律的,也符合合同自由、鼓励交易的立法目的。
对于乙对汽车享有什么权利,答案一:乙享有的不是所有权,而是以所有权人的名义享有担保权。
2.甲主张乙将汽车出卖给丙公司的合同无效,该主张是否成立?为什么?
司法部答案:
不能成立。答案一:乙对汽车享有所有权,其有权处分该汽车。没有导致合同无效的其他因素。
答案二:虽然乙将汽车出卖给丙公司的行为属于无权处分,对甲也是违约行为,但无权处分不影响合同效力,法律并不要求出卖人在订立买卖合同时对标的物享有所有权或者处分权。
3.丙公司请求乙将汽车登记在自己名下是否具有法律依据?为什么?
4.丁与戊的租赁合同是否有效?为什么?丁获得的租金属于什么性质?
司法部答案:有效,因为尽管丁不享有所有权或处分权,但是并不影响租赁合同效力。其所得的租金属于不当得利。
5.己公司是否有权扣留汽车并享有留置权?为什么?
6.如不考虑交强险责任,辛的2000元损失有权向谁请求损害赔偿?为什么?
司法部答案:辛有权向戊、己公司、庚请求赔偿,因为戊系承租人,系汽车的使用权人;庚是己公司的雇员,庚的行为属于职务行为,己应当承担雇用人(或雇主)责任;庚系肇事人(或者答直接侵权行为人)。
7.丙公司与乙之间的财产诉讼管辖应如何确定?法院受理丙公司破产申请后,乙能否就其债权对丙公司另行起诉并按照民事诉讼程序申请执行?
司法部的答案:丙公司与乙之间的财产诉讼应该由破产案件受理的人民法院管辖。法院受理丙公司破产申请后,乙应当申报债权,如果对于债权有争议,可以向受理破产申请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但不能按照民事诉讼程序申请执行。
相似主题引证1:2015年民法真题第51题
A.甲乙之间是借贷合同关系,不是房屋买卖合同关系
B.应在不超过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的四倍以内承认借款利息
C.乙不能获得房屋所有权
D.因甲未按约定偿还借款,应承担违约责任
相似主题引证2
2016年国家司法考试 方志平民法主观案例分析题(中)
主观案例分析题(21分)
案情:
张某和李某婚后以20万元购置1辆车,登记在李某名下。李某同事王某与李某同住一个小区,王某希望能顺路搭乘李某驾驶的车上下班,并分摊一半油钱。李某为此征求张某意见,张某对李某说,搭乘可以,但要真的出了交通事故,责任自负。李某向王某转述,王某同意。在一次下班途中,李某驾车发生交通事故当场死亡,坐在后排的王某因没系安全带,头部撞伤支出医药费2万元,道路交通事故处理部门认定李某负全责。1个月后,王某将张某诉至法院要求赔偿,张某称自己不是司机,没有任何责任,且王某同意自负责任,故拒绝赔偿。
诉讼期间,张某将车辆变更至自己名下,收了刘某和方某的15万元后将该车卖给刘某和方某,没有办理车辆过户手续,但约定张某继续借用该车一周。刘某和方某内部约定按照70%和30%的份额共有该车。次日,张某又收取了贾某的18万元将该车卖给知情的贾某,未交付也未办理车辆过户手续。
再过1周,张某以刘某名义将该车出租并交付给了丁某,丁某拖欠租金合计1万元。刘某发现后催告丁某尽快支付租金。方某则要求退出共有关系,将30%份额转让给刘某,刘某同意,但是丁某也主张优先购买。刘某多次催告丁某支付租金未果,故要求丁某退回车辆,丁某以车辆与刘某无关予以拒绝。
经查,张某将收取的售车款33万元挥霍一空,并将家里的唯一财产价值100万的房屋赠与给好友潘某,张某因此丧失债务清偿能力。
问题:
1、张某应否对王某承担赔偿责任?(1分)为什么?(3分)
2、刘某和方某是否取得了汽车所有权?(1分)为什么?(2分)
3、张某将车辆出卖,但未办理过户登记,王某是否有权要求拍卖张某名下的车辆以清偿债务?(1分)为什么?(2分)
4、贾某可否要求张某承担违约责任?(1分)为什么?(1分)
5、刘某是否有权要求丁某退车?(1分)为什么?(3分)
6、丁某能否主张优先购买?(1分)为什么?(1分)
7、张某将房屋赠给好友潘某,王某和贾某可以采取什么法律措施?(1分)为什么?(2分)
破案图构
(债权人)搭乘关系:侵权+违约
王某
参考答案:
1、张某应否对王某承担赔偿责任?(1分)为什么?(3分)
答:应(需要承担赔偿责任)(1分)。
因为:
第一,李某和王某之间形成有偿搭乘关系,李某需要对王某承担合同责任或者侵权责任。合同责任层面,双方约定免除导致对方人身损害的责任条款无效。侵权责任层面,李某具有过错,因对王某承担过错侵权责任。(1分)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条,本法所称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婚姻、收养、监护等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议,适用其他法律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五十三条,合同中的下列免责条款无效:
(一)造成对方人身伤害的;
(二)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六条第一款,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第二,李某驾车上下班途中发生的合同责任或侵权责任,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应由李某、张某承担连带责任。(1分)
注意:回答限定继承是错误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四十一条,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六条,夫或妻一方死亡的,生存一方应当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二十条,当事人双方都违反合同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二十六条,被侵权人对损害的发生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侵权人的责任。
2、刘某和方某是否取得了汽车所有权?(1分)为什么?(2分)
答:是(取得了汽车所有权)(1分)
因为:
机动车所有权因完成交付而转移,交付的方式包括占有改定。张某将汽车卖给刘某和方某,又约定继续借用一周,故刘某和方某通过占有改定的方式取得了汽车所有权。(2分)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二十三条,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自交付时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二十四条,船舶、航空器和机动车等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二十七条,动产物权转让时,双方又约定由出让人继续占有该动产的,物权自该约定生效时发生效力。
《关于审理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十条,出卖人就同一船舶、航空器、机动车等特殊动产订立多重买卖合同,在买卖合同均有效的情况下,买受人均要求实际履行合同的,应当按照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一)先行受领交付的买受人请求出卖人履行办理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等合同义务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二)均未受领交付,先行办理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的买受人请求出卖人履行交付标的物等合同义务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三)均未受领交付,也未办理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依法成立在先合同的买受人请求出卖人履行交付标的物和办理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等合同义务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四)出卖人将标的物交付给买受人之一,又为其他买受人办理所有权转移登记,已受领交付的买受人请求将标的物所有权登记在自己名下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3、张某将车辆出卖,但未办理过户登记,王某是否有权要求拍卖张某名下的车辆以清偿债务?(1分)为什么?(2分)
答:否(无权或者不能要求拍卖张某名下的车辆)(1分)
因为:张某将车辆已经出卖并交付给了刘某和方某,虽然没有办理车辆过户手续,但是刘某和方某已经支付了购车款,故刘某和方某对车辆的所有权可以对抗债权人王某。(2分)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二十四条,船舶、航空器和机动车等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六条,转让人转移船舶、航空器和机动车等所有权,受让人已经支付对价并取得占有,虽未经登记,但转让人的债权人主张其为物权法第二十四条所称的“善意第三人”的,不予支持,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4、贾某可否要求张某承担违约责任?(1分)为什么?(1分)
答:可(可以要求张某承担违约责任)。(1分)
因为:
张某无权处分出卖属于刘某、方某的车辆,无权处分的买卖合同不会仅仅因为处分权的欠缺而无效。贾某的知情不构成恶意串通,故贾某有权解除合同要求张某承担违约责任(或者有权要求张某承担违约责任)。(1分)
《关于审理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三条,当事人一方以出卖人在缔约时对标的物没有所有权或者处分权为由主张合同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出卖人因未取得所有权或者处分权致使标的物所有权不能转移,买受人要求出卖人承担违约责任或者要求解除合同并主张损害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5、刘某是否有权要求丁某退车?(1分)为什么?(3分)
答:是(有权;有权要求丁某退车)(1分)
因为:
第一,张某以刘某名义将车出租给丁某,构成无权代理。刘某催告丁某交租金,通过行为对张某无权代理行为进行了追认。(1分)
第二,刘某和方某按份共有车辆所有权,刘某份额为70%,超过了三分之二,因此刘某可以单独决定处分或者对车辆进行重大修缮,举重以明轻,刘某可以追认张某的无权出租车辆的合同。刘某追认后成为租车合同的出租人。(1分)
第三,刘某多次催告丁某支付租金未果,刘某有权解除租车合同,刘某是车辆所有权人,有权要求丁某退车。(1分)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四十八条,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的合同,未经被代理人追认,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由行为人承担责任。
相对人可以催告被代理人在一个月内予以追认。被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合同被追认之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一条,根据合同法第四十七条(限人合同)、第四十八条(无权代理)的规定,追认的意思表示自到达相对人时生效,合同自订立时起生效。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二条,无权代理人以被代理人的名义订立合同,被代理人已经开始履行合同义务的,视为对合同的追认。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九十四条,按份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按照其份额享有所有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九十七条,处分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以及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作重大修缮的,应当经占份额三分之二以上的按份共有人或者全体共同共有人同意,但共有人之间另有约定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九十四条第三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三十四条,无权占有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权利人可以请求返还原物。
6、丁某能否主张优先购买?(1分)为什么?(1分)
答:不能(否)(1分)
因为:
丁某是车辆租赁合同的承租人,车辆承租人没有优先购买权。(1分)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三十条,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的,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的权利。
7、张某将车辆赠给好友潘某,王某和贾某可以采取什么法律措施?(1分)为什么?(2分)
答:王某和贾某可以提起债权人撤销权诉讼。(1分)
因为:张某没有偿债能力,却将唯一房产无偿处分给他人,作为张某债权人的王某和贾某,可以撤销张某的赠与行为。(2分)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七十四条,因债务人放弃其到期债权或者无偿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并且受让人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撤销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