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春争及初春景,虎兕相逢大梦归。”这两句是红楼梦一书中第五回里贾元春的判词。书中明确提到宝玉游览太虚幻境,进得“孽海情天”宫门,又进到各配殿,在痴情司、结怨司、朝啼司、夜怨司等门前逗留不得而入情况下,央求警幻仙姑允许,得以在“薄命司”随喜随喜,喜不自胜,遂浏览了自家门里众姐妹的过去未来之簿册造记。依照小说中石头记载,这每个司门口皆有匾额和对联。薄命司的对联是:“春恨秋悲皆自惹;花容月貌为谁妍。”概说了红颜薄命、空自悲愁哀怨的本旨。
元春是荣府里权威最高的和姐妹中年龄相对较大的一位,对于她的判词,共有四句。前两句是:“二十年来辩是非,榴花开处照宫闱”。意思是说,元春二十多岁时,已经尽得圣贤书的知识积累,而变得聪慧贤淑,可堪入选皇宫,并最终在自己的努力下,荣升贤德妃后,为皇帝身怀龙胎,富贵已极。第二句的含义,已经近乎众所周知了。这里我只是把第一句的意思连接完善起来,大概就是上述的样子吧。
再来看第三句和第四句时,就产生了比较大的歧义和分野。主要在第三句话上,第四句的解释和认识也已经是无可争辩的近乎统一了。而第三句,主要有两解。第一解,认为是贾府中除去元春以外的迎春、探春、惜春,故为“三春”。第二解认为是三个年头,一个春天等于一年,三春就是三年,所以叫“三春”。在第一个解释里,还要加上初春是元春的解释,同时也把“争及”生硬的解释为“怎及”。说到这里,不难看出第一个解释是十分生硬和牵强的。它不仅破坏了文本内容所指,而且把汉语的基本语汇的理解认识上升到了机械的教条的形而上学,是非常低级的误识。可惜的是这种解释竟然在好多现行出版发行的120回红楼梦中出现,多少让人有点不能欣然接受。
其实,通过文本来看,在元春省亲过后直到前80回全部结束的末世下的“家亡人散各奔腾”的前夜(因为小说石头记整个故事还没有结束)。大约经历了三个多年头,如果是到彻底家破人亡各奔东西时统共算起来是四个年头的话,正好和三春争及初春景迎合起来。这句话的意思也就是说,元春省亲过后的三年和省亲那一年一样的福运亨通,百事顺利完满,贾府一门家和万事兴,尽管是末世但是还是基本趋于兴旺的境况。那么这个三春和初春不难看出,都是针对元春而言的,因为这几句的判词是对元春个人而言,这种解释又是那么天衣无缝,完整无缺。如果再确指一点的话,就是指,对于元春个人命运的写照而言,是顺顺利利、鲜花遍地、阳光照耀的三四年,在此期间,她像初春第一年里的安逸、平稳地度过皇宫贵妃生活。
基于以前粗浅的认识,在近来多次阅读的基础上,得出以上的认识和结论,不揣冒昧,也丝毫不敢自立为王,只是为了愈辩愈明,还原人们对事物的最基本和正确的认识的立场,发出一丝蚊蝇擂鼓之声而已!只是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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