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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折狱故事连载五(原文、注释、译文)

(2012-12-31 17:56: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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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谈

十七、于中丞 选自 《聊斋志异》

  于中丞成龙,按部至高邮。适巨绅家将嫁女,妆奁甚富,夜被穿窬席卷而去。刺史无术。公令诸门尽闭,止留一门放行人出入,吏目守之,严搜装载。又出示谕?城户口,各归第宅,候次日查点搜掘,务得赃物所在。乃阴嘱吏目:“设有城门中出入至再者,捉之。”过午,得二人,一身之外,并无行装。公曰:“此真盗也。”二人诡辩不已。公令解衣搜之,见袍服内著女衣二袭,皆奁中物也。——盖恐次日大搜,急于移置,而物多难携,故密著而屡出之也。

  又公为宰时,至邻。早旦,经郭外见二人以床舁病人,覆大被,枕上露发,发上簪凤钗 一股,侧眠床上。有三四健男夹随之,时更番 以手被,令压身底,似恐风入。少顷,息肩路侧,又使二人更相为荷。于公 过,遣隶回问之,云是妹子垂危,将送归夫家。公行二三里,又遣隶回,视 其所入何村。隶尾之,至一村舍,两男子迎之而入。还以白公。公谓其邑宰:“城中得无有劫寇否?”宰曰:“无之。”时功令严,上下讳盗故即被盗贼劫杀,亦隐忍而不敢言。公就馆舍,嘱家人细访之,果有富室被强寇入家, 炮烙而死。公唤其子来,诘其状。子固不承。公曰:“我已代捕大盗在此, 非有他也。”子乃顿首哀泣,求为死者雪恨。公叩关往见邑宰,差健役四鼓 出城,直至村舍,捕得八人,一鞫而伏。诘其病妇何人?盗供:“是夜同在勾栏,故与妓女合谋,置金床上,令抱卧至窝处始瓜分耳。”共服于公之神。 或问所以能知之故?公曰:“此甚易解,但人不关心耳。岂有少妇在床,而容入手衾底者。且易肩而行,其势甚重,交手护之,则知其中必有物矣。若病妇昏愦而至,必有妇人倚门而迎。止见男子,并不惊问一言,是以确知其为盗也。”

  

  【注释】

  1、于中丞成龙(1617—1684)——字北溟,清代永宁(今山西离石)人。贡生出身,康熙 时曾任知县、知府、直隶巡抚和两江总督。中丞,本来是汉代的官名,明清时也称巡抚为中 丞。

  2、按部——上级长官巡查叫按部。

  3、高邮——今江苏高邮县。

  4、巨绅——大财主。

  5、妆奁——通称随嫁的物品。奁音连(lián),梳妆用的镜匣子。

  6、穿窬——钻洞爬墙。窬音于(yú)。

  7、席卷而去——全部盗走。

  8、刺史无术——知府没有办法破案。刺史本来是汉代的官名,清代用来代称知府。

  9、吏目——公差的头头。

  10、袭——音席(xí),成套的衣服。

  11、公为宰时——于成龙当县官的时候。于成龙曾任广西罗城县知县。

  12、舁——音余(yú),抬扛,共同抬物。

  13、凤钗——旧时妇女头上带的装饰品。这里的簪作动词用。

  14、更相为荷——换肩担床。荷,背扛。

  15、隶——隶卒,旧衙门里的公差。

  16、还以白公——返回来把情况报告给于公。

  17、邑宰——本县县官。

  18、讳盗——怕讲盗贼的事。

  19、子固不承——死者的儿子坚决不承认。

  20、叩关——叫门。

  21、勾栏——妓院。

  22、窝处——窝藏赃物的处所。

  23、衾——音侵(qīn),被子。

  24、昏愦——神志不清。愦音愧(kuì),胡涂。

  

  【译文】

  于成龙中函巡视到江苏高邮县,正赶上一户豪绅要嫁女儿,嫁妆十分丰富,不料夜间被 盗贼挖通墙壁全部偷走了。当地的官府束手无策。于公得知后,就叫关闭三面城门,只留一 个门放人出入,派了公差把守,严格搜查行人所带的东西。同时布告全城居民,命令各自回 家,等待第二天大搜查,一定要查出赃物在什么地方。他又暗中吩咐守门的公差:“如果有 人一再进出城门,就抓起来。”过了中午,果然抓到两个人,他们除了身上穿戴以外,并没 有携带别的东西。于公竟说:“这是真正的盗贼。”两个人狡赖不止。于公命令解开他们的 衣服进行检查,发现袍子里面穿着两套衣服,都是丢失的嫁妆。——原来是盗贼怕第二 天全城搜查,急忙转移赃物,可是赃物太多,又不能公开携带,只好把女服穿在里面,多次 出入城门。

  于成龙当县官的时候,有一次到邻县去办事。早上经过城外,看见两个男人用床抬着一 个病人,上面蒙着大被,枕头上露出头发,头发上面插着一支风钗,侧卧在术上。还有三四 个壮汉在两旁紧跟着,时常轮换着用手塞被子,把被子压在病人身下,象是怕风吹进去。隔 了不大一会儿,就把床放在路边歇息,再换两个人去抬。于公看后,派公差去问是怎么一回 事?回答说是妹子病危,送她回夫家。于公走了两三里,又派公差回去,看这些人进到哪个 村子。公差跟在后面,见到他们停在一所房子门前,有两个男人出来把病人接了进去。公差 回来报告于公。进城后,于公问本县县官:“城里有没有发生抢劫案?”县官说:“没有。 ”当时,惩办制度严酷,上下都怕谈盗贼的事情,即使真的被抢了,也隐忍下来不敢声张。 于公住进公馆,嘱咐随从人员详细查访,果然有个富户,被强盗闯进家门,主人被活活烫死 了。于公把死者的儿子叫来,盘问经过的情况,他坚决不承认有这回事。于公说:“我已经 把强盗抓住了,并没有别的意思。”死者的儿子这才叩头哀泣,请求给他父亲报仇。于公登 门拜访当地的县官,同时派出身强力壮的公差,四更出城,直奔那个村舍,当场捕获八个人 ,一经审问都认了罪。又问那个有病的女人是谁?盗贼们供认:那天晚上住在妓院里,同妓 女串通,把抢劫来的财物放在床上,叫她装病躺在上面,送到窝赃的地方,然后分脏。这件 案子破获后,大家都佩服于公精明。有人问怎么看出那些人就是强盗呢?于公说:“这很容 易解释,只是一般人不去关心罢了。一个年轻妇女躺在床上,怎么能让男人把手伸进被子里 ?而且时常换人抬着,看样子很沉重,又用手交叉护卫,可见其中必有财物。如果妇女患病 危急,必然由妇人在门口接应,为什么只有男人出来,却不见他们惊问一句,由此可以断定 他们是一伙盗贼。”
十八、追踪获盗 选自《折狱龟鉴》

  唐则天时,太平公主库中失所赐宝器。天后怒,督捕甚峻,官吏震恐 。有湖州别驾苏无知善擒奸?伏,游徼至县,请见长史。长史问之, 请闻朝廷。天后召见,无知对曰:“请宽府县,尽以捕盗吏卒付臣,不过数日,决为陛下获盗。”天后许之。

  无知戒吏卒于东北门伺察,有人十余辈衣衰?出赴北邙,即踵以报。果见诸人至一新冢设奠,哭而不哀,既撤奠,又巡行冢旁 ,相视而笑。无知喜曰:“得之矣!”遂使吏卒尽执之,而发其冢剖棺视之,宝器 在焉。

  天后问以何术获盗?对曰:“臣无他术,但识盗耳。臣到都日,正 见此辈出葬,便知是盗,但未知葬处。今清明拜扫,计必出城,寻逐踪迹,可以得之。哭而不哀者,所葬非人也;巡冢而笑者,喜其无伤也。向若陛下迫促府县 ,此贼计急,必取而逃矣。”天后称善,迁秩二等。

  

  【注释】

  1、《折狱龟鉴》——宋代郑克编,计八卷。书内缉选史书中的案例,分为释冤、辨诬 、惩恶、察奸、证慝、迹盗等二十门,是一部古代案例选。本篇是从《折狱龟鉴》中选出的 ,原文未注明出处。

  2、 太平公主——武则天的生女。公元710年,她参加唐明皇李隆基发动的宫廷政变, 杀死当时掌权的韦后和安乐公主,开始把持朝政,后在相互倾轧中被赐死。

  3、宝器——珍贵的物品。

  4、天后——指武则天。

  5、峻——急迫。

  6、湖州——今浙江吴兴县。

  7、别驾——唐时代各州都设别驾从事一人,辅助刺史处理日常的政务。后代改称通判 。

  8、?伏——揭发隐藏逃跑的犯人。 音梯(tī)。

  9、游徼——徼音叫(jiào),巡查。游徼,指苏无知到各县流动巡查。

  10、长史——官名,从中央各部到各州都设长史,总管府事,类似后世的秘书长。

  11、戒——指示。

  12、衰?——音崔牒(cuī dié)。衰,用粗布做成的丧服;?是丧服 上的麻布带子。泛指出丧时亲属穿的丧服。

  13、邙——即北邙山,在河南洛阳东北,是后汉时期的贵族墓地,后来泛指坟 场。

  14、踵——立刻。

  15、奠——祭祀死者。

  16、执之——捉拿。

  17、何术——什么法术。

  18、都——首都,这里指长安。

  19、计——估计,预计。

  20、向——以往,过去。

  21、迁秩——加官晋级。

  

  【译文】

  唐代武则天执政的时候,太平公主的库房里丢失了武后赏赐的珍宝。武后大怒,催促破 案十分急迫,官员们非常恐惧。湖州别驾苏无知善于捉拿坏人缉捕逃犯,到县里来巡查,会 见长史,长史问后上报朝廷。武后召见了他,苏无知说:“请求宽限府县,把所有捕盗的官 员公差交我使用,不出几天,一定为陛下抓住盗贼!”武后同意了。

  苏无知指令手下人在东北门侦察,他们看到有十几个人穿着丧服出门前往墓地,立即向 他报告。这伙人来到新坟设奠祭祀,虽然哭叫但不悲伤,祭奠完毕又在坟边巡回,相对而笑 。苏无知高兴地说:“得到了!”于是命令官员公差把这伙人全部拘捕,然后挖开新坟开棺 一看,丢失的物品都在里边。

  武后问苏无知用了什么妙法破案获盗?回答说:“我没有什么法术,只是善于辨认盗贼 。我来到首都的那天,正看到这伙人出殡送葬,就知道他们是盗贼,但是不知道赃物埋在什 么地方。今天清明节进行祭扫,估计他们必然要出城,只要跟踪追迹,就可以抓住他们。这 伙人在新坟前哭叫并不悲伤,可见埋的不是死人;巡视坟地又相望而笑,表示庆幸所藏赃物 没有损失。如果那些天,陛下紧催府县缉拿,盗贼一见事急,就会携赃远逃了。”武后认为 案子办得好,给他加官两级。
十九、自伤 选自《宋史》

  民有条桑①者,盗夺桑不能得,乃自创②其臂,诬桑主欲杀人,久系不能辨。惟济③取盗与之食,视之,盗以左手举匕箸④。惟济曰:“以右手创人者,上重下轻,今汝创特下重,正用左手伤右臂,非尔自为之邪?”辞遂服。

  

  【注释】

  ① 条桑——出自《诗经》,意思是砍掉桑枝,采取其叶,并以此为职业。

  ② 创——用刀砍伤。

  ③ 惟济——钱惟济,字岩夫,北宋钱塘人。宋真宗赵恒时,先后 在绛州、潞州、定州任职。此事发生在钱惟济任绛州(今山西新绛县)知州时。本篇选自《宋 史?吴越钱氏世家》。

  ④ 匕箸——匕即羹匙;箸即筷子。

  

  【译文】

  有个以采桑取叶为生的人,强盗要夺他的桑叶没有得逞,就自己砍伤了右臂,诬告桑主 要杀他,关押了很久也没有查明。钱惟济提出强盗,给他饭吃,仔细观察,发现这个人用左 手拿羹匙和筷子。惟济说:“用右手砍人时,上重下轻,现在你的创伤下边特别重,正是用 左手伤了右臂,这不正是你自己干的吗?”强盗于是招认服罪。
二十、辨伤有术 选自《涑水纪闻》

  李南公知长沙县,有斗者①甲强乙弱,各有青赤②。南公召使前,以指捏之,乙真甲伪也。诘之果服。盖方有榉柳③,以叶涂肤则青赤如殴伤者。剥其皮横置肤上,以火熨 之,则如棒伤者,水洗不落。南公曰:“殴伤者,血聚而硬,?④伪者不然,故知之。”

  【注释】

  ① 斗者——打架斗殴的人。

  ② 青赤——打伤后皮肤呈现出青一块红一块的颜色。

  ③ 榉柳——树名,落叶乔木,质地坚硬,可以做箱几之用。榉音举(jǔ)。

  ④ ?——音必(bì),闭门,隐蔽。

  

  【译文】

  李南公任职长沙县的时候,有斗殴的,甲身体强而乙力气弱,双方身上都有青赤伤痕。 南公叫他们走到面前,用手指捏伤处,得知乙是真伤而甲是假造的。经过审讯果然如此。原 来当地有一种榉柳树,用树叶涂抹在皮肤上,就呈现青赤色象是殴打的伤痕。剥下树皮贴在 皮肤上,用火烤后,就和用棒子打的一样,用水也洗不掉。李南公说:“斗殴致伤,血聚在 一块,里面是硬的,如果假造伤痕,皮下是软的,因此可以鉴别真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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