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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谈 |
汉太尉祭酒许慎记
宋右散骑常侍徐铉等校定
中华书局影印,1963年12月第1版、1998年10月第1版
卷十五上
叙
古者庖牺氏之王天下也,仰则观象于天,俯则观法于地,视鸟兽之文与地之宜;近取诸身,远取诸物,于是始作《易》八卦,以垂宪象。及神农氏结绳为治而统其事,庶业其繁,饰伪萌生。黄帝之史仓颉,见鸟兽??之迹,知分理之可相别异也,初造书契。百工以?,万品以察。盖取诸?,“?,扬于王庭”,言文者宣教明化于王者朝廷,君子所以施禄及下,居德则忌也。仓颉之初作书,盖依类象形,故谓之文;其后形声相益,即谓之字。[1]字者,言孳乳而浸多也。[2]著于竹帛谓之书,[3]书者如也。以迄五帝三王之世,改易殊体;封于泰山者七十有二代,靡有同焉。
《周礼》:八岁入小学,保氏教国子,先以六书。一曰指事。指事者,视而可识,察而可见,[4]上、下是也。二曰象形。象形者,画成其物,随体诘诎,日、月是也。三曰形声。形声者,以事为名,取譬相成,江、河是也。四曰会意。会意者,比类合谊,以见指?,武、信是也。五曰转注。转注者,建类一首,同意相受,考、老是也。六曰假借。假借者,本无其字,依声?事,令、长是也。及宣王太史籀箸《大篆》十五篇,与古文或异。[5]至孔子书《六经》,左丘明述《春秋传》,皆以古文,厥意可得而说。其后诸侯力政,[6]不统于王,恶礼乐之害己,而皆去其典籍;分为七国,田畴异亩,车涂异轨,律令异法,[7]衣冠异制,言语异声,文字异形。秦始皇帝初兼天下,丞相李斯乃奏同之,罢其不与秦文合者。斯作《仓颉篇》,中车府令赵高作《爰历篇》,太史令胡母敬作《博学篇》,皆取史籀大篆,或颇省改,所谓小篆者也。是时秦烧灭经书,涤除旧典,大发隶卒,兴役戍官,狱职务繁,初有隶书,以趣约易,而古文由此绝矣。自尔秦书有八体:一曰大篆,二曰小篆,三曰刻符,四曰虫书,五曰摹印,六曰署书,七曰殳书,八曰隶书。
汉兴有?书。《尉律》:学僮十七已上始试,讽籀书九千字,[8]乃得为吏;[9]又以八体试之,郡移太史并课,最者以为尚书史。书或不正,辄举劾之。今虽有《尉律》不课,小学不修,莫达其说久矣。孝宣时,[10]召通《仓颉》读者,张敞从受之。凉州刺史杜业、沛人爰礼、讲学大夫秦近,亦能言之。孝平时,征礼等百馀人,令说文字未央廷中,以礼为小学元士,黄门侍郎杨雄采以作《训纂篇》。凡《仓颉》已下十四篇,凡五千三百四十字,群书所载,略存之矣。及亡新居摄,使大司空甄丰等校文书之部,自以为应制作,颇改定古文。时有六书:一曰古文,孔子壁中书也。二曰奇字,即古文而异者也;三曰篆书,即小篆,秦始皇帝使下杜人程邈所作也;四曰佐书,[11]即秦隶书;五曰缪篆,所以摹印也;六曰鸟虫书,所以书幡信也。
壁中书者,鲁恭王坏孔子宅而得《礼记》、《尚书》、《春秋》、《论语》、《孝经》。又北平侯张苍献《春秋左氏传》,郡国亦往往于山川得鼎彝,其铭即前代之古文,皆自相似。虽叵复见远流,其详可得略说也。而世人大共非訾,以为好奇者也,故诡更正文,乡壁虚造不可知之书,变乱常行,以耀于世。诸生兢说字解经,[12]谊称秦之隶书为仓颉时书,云:父子相传,何得改易?乃猥曰:马头人为长,人持十为斗,虫者屈中也。廷尉说律,至以字断法,“苛人受钱”,“苛”之字“止句”也。若此者甚众,皆不合孔氏古文,谬于史籀。俗儒?夫?其所习,蔽所希闻,不见通学,未尝睹字例之条,怪旧艺而善野言,以其所知为秘妙,[13]究洞圣人之微?。又见《仓颉》篇中“幼子承诏”,因号“古帝之所作也,[14]其辞有神?之术焉”。其迷误不谕,岂不悖哉!
《书》曰“予欲观古人之象”,言必遵修旧文而不穿凿。孔子曰“吾犹及史之阙文,今亡也夫”,盖非其不知而不问。人用己私,是非无正,巧说?辞,使天下学者疑。盖文字者,经艺之本,[15]政之始;前人所以垂后,后人所以识古。故曰:“本立而道生”,“知天下之至啧而不可乱也”。今叙篆文,合以古籀,博采通人,至于小大,信而有证。稽?其说,将以理群类,解谬误,晓学者,达神?。分别部居,不相杂厕。万物咸睹,靡不兼载。厥谊不昭,爰明以谕。其?《易》,孟氏;《书》,孔氏;《诗》,毛氏;《礼》,《周官》;《春秋》,左氏;《论语》、《孝经》,皆古文也。其于所不知,盖阙如也。
此十四篇,五百四十部,九千三百五十三文,重一千一百六十三,解说凡十三万三千四百四十一字。其建首也,立一为?,方以类聚,物以群分。同牵条属,[16]共理相贯。杂而不越,据形系联。引而申之,以究万原。毕终于亥,知化穷冥。于时大汉,圣德熙明,承天稽唐,■崇殷中。遐迩被泽,渥衍沛滂。广业甄微,学士知方。探啧索隐,厥谊可传。粤在永元,困顿之季。孟陬之月,朔日甲申。曾曾小子,祖自炎神。缙云相黄,共承高辛。太岳佐夏,[17]吕叔作藩。俾侯于许,世祚遗灵。自彼徂召,宅此汝濒。窃?景行,敢涉圣门。其弘如何,节彼南山。欲罢不能,既竭愚才。惜道之味,闻疑载疑,演赞其志,次列微辞。知此者稀,倘昭所尤。庶有达者,理而董之。
[1]《左传?宣公十五年》孔颖达疏引此句下有“文者,物象之本”一句,当据补。
[2]小徐本、玄应《一切经音义》卷二十三、《韵会》、《左传?宣公十五年》孔颖达疏引皆无“言”字。
[3]“著”,王本、小徐本作“箸”。按下文“太史籀箸大篆十五篇”,各本皆作“箸”,此当也作“箸”。
[4]“察而可见”,桂馥《说文解字义证》:“宋本作‘察而见意’。”严可均《说文校议》:“‘可见’当作‘见意’,《汉?艺文志》师古曰:‘谓视而可识,察而见意。’识、意协韵,盖旧《说文》如此。下文物、诎、名、成、谊、?、首、受、字、事皆协韵。”
[5]“或异”,小徐本作“或同或异”。桂馥《说文解字义证》:“徐锴本作‘与古文或同或异’,《江式传》、郭忠恕《汉简》、李文仲《字鉴》并同。”
[6]“政”,郭忠恕《汉简》引作“征”。
[7]“律令异法”,小徐本作“律法异令”,郭忠恕《汉简》引同小徐本。
[8]严可均《说文校议》:“籀字议删。《汉?艺文志》:‘能讽书九千字以上。’《封氏闻见记》、《五经文字序》载此文皆无籀字。讽书盖讽尉律文之类,非谓籀书也。”
[9]“为吏”,严可均《说文校议》:“当作‘为史’,《汉?艺文志》、《封氏闻见记》皆作‘为史’。”
[10]小徐本“孝宣”下有“皇帝”二字,下文“孝平”后也有。
[11]“佐”,小徐本作“左”。按《说文》无“佐”字,“佐”为“左”的后出字。
[12]小徐本“兢”下有“逐”字,当据补。
[13]“妙”,严可均《说文校议》:“妙,当作眇。”
[14]“号”,小徐本作“曰”。
[15]“艺”,小徐本作“■”。按“艺”为后出字,当据小徐本正。
[16]“同牵条属”,小徐本作“同条牵属”,当据正。
[17]“佐”,当作“左”。
* 百度百科:许慎
*全文翻译
* 许慎墓位于河南省郾城县姬石乡许庄村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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