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雷厄姆在《证券分析》一书中对于“定量与定性”的关系的阐述是满满的辩证法:定量是证券分析的必要条件,而定性是证券分析的充分条件。他虽然强调了定量分析的基础作用,但对于定性分析还是蛮重视的。比如他说:即便一只证券的统计表现令人满意,但若投资者对其未来前景不确定或对管理层不信任,依然会将其拒之门外。相反,如果能用非常有利的定性因素支撑充分的定量分析,分析师将对所选的证券更具信心。
然而我注意到,在《聪明的投资者》一书中,格雷厄姆对于定性分析采取了非常“不友好”的态度。比如,他说:就我们自身的态度和本职工作而言,我们始终致力于定量分析法。从一开始,我们就要确保我们的投资能够以具体的可靠的形式获得丰厚的价值。我们不愿意以未来的前景和承诺,来补偿眼下价值的不足。而且,他直接否定了当时市场权威和大多数人的观点,即“未来前景、管理层、无形资产、人力因素要比对以往记录、资产负债表和其它枯燥无味的数据进行研究的结论重要得多”的观点。
为什么在这两本书中格雷厄姆对于定性分析的态度如此不同?我想大概有两个原因:
1、《证券分析》一书主要是写给专业投资者看的,格雷厄姆相信:专业投资者通过详尽的调查和分析可以在定性分析中有所作为。而《聪明的投资者》是写给业余投资者看的,他怀疑业余投资者是否有能力通过对行业企业前景、管理层的水平等定性分析做出可靠的、客观的结论。而且他认为:业余投资者通常为建立在定性分析基础之上的成长股投资支付了过高的价格。
2、从30年代到70年代,尤其是二战以后,美国经济的复苏和繁荣,催生了一大批成长型企业,格雷厄姆目睹了这些企业的成长,但同时也看到了成长泡沫破裂带给投资者的巨大的财富损失。
那么,来到A股市场,格雷厄姆对于定量分析和定性分析的态度还是极具现实意义的。我们国家近40年的发展与美国二战后的繁荣极其相似,表现在股市上就是:成长投资大行其道。然而,任何一种类型的投资,如果不是建立在冷静客观的定量分析基础之上、而是建立在肆意想象的定性分析基础之上的话,那么,对于大多数人的结果将是灾难性的。虽然中国的巴菲特们设计出了“先定性、后定量”的证券分析方法,但从实际情况来看,他们已经完全放弃了定量的分析方法,或者说,他们只是把定量分析当成了一个可有可无的摆设,不然怎么会有“某某股票越涨越便宜”这种奇谈怪论?
我昨天看到一篇某姓大V的文章《长春高新,一支被低估的大牛股——涨幅惊人,不输茅台》。我很纳闷,48倍的市盈率,7倍的市净率,0.4%的股息率也叫低估?那多少才叫高估? 所以,从保证本金安全的角度看,我还是赞成“定量为主、定性为辅”的分析方法,自下而上,先依据市盈率、市净率、股息率等指标寻找便宜货,然后再进行质的方面的考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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