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證《論語》,詮釋與可
——蘇軾《文與可字說》鈔記
蘇軾在《文與可字說》中兩處引證《論語》,並非簡單摘錄文句,而是通過層層遞進的辯析,構建出對“君子處世之道”的完整認識框架,為後文詮釋文與可的品性奠定堅實的理論根基。第一處引《論語·子路》中子貢與孔子的問答,核心旨在辨析“鄉人評價”與“君子本質”的內在關係。孔子明確否定“鄉人皆好之”與“鄉人皆惡之”這兩種絕對化的判斷,提出“鄉人之善者好之,其不善者惡之”的標準。這一主張看似已確立君子的評判準繩,卻被蘇軾進一步追問:“善者好之,不善者惡之,足以為君子乎?”答案是“未也”。蘇軾的深層用意在於,孔子此語是針對子貢的具體提問而發,僅僅是“賢於所問者而已”,尚未達到君子的最高境界。真正的君子居於鄉里,應當以自身德行主動感化他人:對善者而言,能激發其向善之心(善者以勸);對不善者而言,能使其心生慚愧(不善者以恥),最終實現“不惡人,亦不惡於人”的圓融之境。這一辯析的關鍵,在於將君子的修養層次從“被他人評價者”提升為“主動感化者”,突破了簡單的善惡對立思維,指向一種更積極、更具包容性的處世哲學。
第二處引《論語·子張》中子夏與子張關於“交友之道”的爭論,核心聚焦於“拒”與“容”的辯證關係。子夏主張“可者與之,其不可者拒之”,強調交友需堅守原則、劃清界限;子張則提出相反觀點:“君子尊賢而容眾,嘉善而矜不能”,認為君子當以包容為本,若自身賢明,便無所不容;若自身不賢,則毫無資格拒絕他人。蘇軾對此的詮釋可謂一語中的:子張並非反對“不可者自遠”的結果,而是“惡其有意於拒也”。刻意排斥他人,會導致天下人紛紛遠離,最終陷入孤立無援之境;而“無意於拒”,則是順應本心與道義的自然流露,既能吸引同道中人,也能讓不義者自覺疏離,無需刻意對立。至於《論語·陽貨》中孔子拒見孺悲之事,蘇軾進一步闡明:這並非“有意之拒”,而是“以不屑教誨為教誨”的高明方式去引導。孔子辭以疾卻取瑟而歌,意在讓孺悲自悟不足,其本質與子張的包容之道相通,皆是不刻意為之的君子智慧。
這兩處對《論語》的引證與辯析,最終匯聚為蘇軾心中的理想君子人格:不為世俗浮名與他人評價所束縛,不刻意排斥異己,以道義為立身根本,以德行為感化之器,既堅守原則底線,又兼具包容萬物的胸懷。
蘇軾將好友文同的字定為“與可”,正是以《論語》所闡釋的君子之道為準繩,精准詮釋其獨特品性。“取其與,不取其拒,為子張者也”。文與可的為人處世,恰恰印證了蘇軾對《論語》的深刻理解,將紙上的儒家道義轉化為真實可感的生命狀態。首先,文與可“守道而忘勢,行義而忘利,脩德而忘名”的品格,是其“不取其拒”的核心根基。所謂“與可”,核心在於“與”:與道義同行,與善者為伴,與賢者相交,而非刻意選擇“與誰結交”“拒誰於外”。他堅守道義原則,不為權勢所脅;踐行仁義之道,不為利益所誘;修煉內在德行,不為名聲所累。這種內在的堅定與自守,使他無需刻意排斥不義之人。“與為不義,雖祿之千乘不顧也”,他對不義之事的拒絕,是順應道義的自然選擇,而非針對個人的刻意對立。這正是子張所主張的“尊賢而容眾”:尊賢,是因為賢者與道義同向,值得相交;容眾,是因為即便面對不義之人,也不刻意仇視、惡語相向,而是保持基本尊重。他的“拒”是“無意之拒”,由道義驅使而非私心所為,因而能達到“未嘗有惡於人,人亦莫之惡也”的境界。
其次,文與可的“與可”之道,完美踐行了蘇軾所推崇的“善者以勸,不善者以恥”的君子之效。作為北宋著名的畫家、詩人與賢臣,文與可深為文彥博、司馬光等賢達所讚許,更受表弟蘇軾的極度敬重。這正是“善者以勸”的生動體現:他的德行與才華成為善者的榜樣,激勵他人向善向賢;而面對不義之事與品行不端者,他雖堅決拒絕同流合污,卻從不惡語相加、刻意打壓,這種“堅守原則而不刻意對立”的包容,反而能讓不善者自覺慚愧,從而達到“不善者以恥”的感化效果。他不同於子夏“刻意拒絕”的處世方式,而是以自身德行為磁石,自然凝聚善者、疏離不義者,真正實現了“無意於拒”的最高境界。
更為難得的是,文與可的“與可”並非毫無原則的妥協,而是“有原則的包容”。他所“與”的是道義、是善德、是賢能;所“不與”的是不義、是私利、是惡行。這種“與”與“不與”,完全取決於內在的道義標準,而非外在的世俗壓力、權勢誘惑或個人好惡。這與孔子拒見孺悲的智慧一脉相承:孔子並非無故排斥孺悲,而是以特殊方式引導其自省,既堅守了教誨的原則,又保留了對他人的尊重;文與可也並非來者不拒,而是以自身的德行立場為準,自然形成對不義的疏離,卻始終不刻意傷人,因而能做到“人亦莫之惡也”,成為眾人敬服的賢者。
蘇軾以《論語》為據詮釋文與可之字,不僅是對好友品性的高度肯定,更蘊含著他自身的價值追求,以及兩人之間基於道義的精神共鳴。作為文與可的表弟與摯友,蘇軾對其品性可謂瞭如指掌;而《論語》作為儒家思想的核心典籍,是古代士大夫修身立命的根本準則。蘇軾引用《論語》並加以深度辯析,實際上是將文與可的品性置於儒家君子之道的價值框架中,既證明其符合“尊賢容眾、嘉善矜不能”的理想人格,也讓“與可”之字的內涵更具思想深度與文化根基。
同時,“與可”之字的詮釋,也折射出蘇軾對交友之道的深刻理解。他欣賞文與可“取其與,不取其拒”的處世方式,這正是他自身所推崇的交友原則。以道義相投為基礎,包容他人之短,欣賞他人之長,不刻意排斥異見,不強求他人苟合。蘇軾與文與可的友誼,不僅是血緣帶來的親近,更是情誼的相投,最終歸結於道義與人格的高度契合。蘇軾通過對《論語》的引證與闡發,既精准詮釋了“與可”之字的深意,也揭示了兩人精神相通、友誼長存的核心根源:唯有道義相契,方能成為真正的知己。
總之,蘇軾《文與可字說》對《論語》的引證,並非簡單的文獻借用,而是立足於儒家道義的深度闡發:通過拆解《論語》中的君子處世智慧,提煉出“不刻意為拒、以德行感化”的核心思想,再以此為鏡,照見文與可“守道忘勢、行義忘利、修德忘名”的真實人格。“與可”之字,既是對文與可處世之道的高度概括,是儒家君子之道在宋代士大夫身上的生動體現,更蘊含著蘇軾與文與可之間基於道義的深厚友誼,成為“以文釋人、以典證德”的經典範例。
附原文《文與可字說》
「鄉人皆好之,何如?」曰:「未可也。」「鄉人皆惡之,何如?」曰:「未可也。不如鄉人之善者好之,其不善者惡之。」「善者好之,不善者惡之,足以為君子乎?」曰:「未也。」孔子為問者言也,以為賢於所問者而已。君子之居鄉也,善者以勸,不善者以恥,夫何惡之有?君子不惡人,亦不惡於人。
子夏之於人也,可者與之,其不可者拒之。子張曰:「君子尊賢而容衆。嘉善而矜不能。我之大賢歟,於人何所不容?我之不賢歟,人將拒我,如之何其拒人也。」子張之意,豈不曰與其可者,而其不可者自遠乎?「使不可者而果遠也,則其為拒也甚矣,而子張何惡於拒也?」曰:「惡其有意於拒也。」「夫茍有意於拒,則天下相率而去之,吾誰與居?然則孔子之於孺悲也,非拒歟?」曰:「孔子以不屑教誨為教誨者也,非拒也。夫茍無意於拒,則可者與之,雖孔子、子張皆然。」
吾友文君名同,字與可。或曰:「為子夏者歟?」曰:「非也。取其與,不取其拒,為子張者也。」與可之為人也,守道而忘勢,行義而忘利,脩德而忘名,與為不義,雖祿之千乘不顧也。雖然,未嘗有惡於人,人亦莫之惡也。故曰:與可為子張者也。
__________________
《論語·子路》:“子貢問曰:‘鄉人皆好之,何如?’子曰:‘未可也。’‘鄉人皆惡之,何如?’子曰:‘未可也。不如鄉人之善者好之,其不善者惡之。’”
《論語·子張》:“子夏之門人問交於子張。子張曰:‘子夏云何?’對曰:‘子夏曰:’可者與之,其不可者拒之。’子張曰:‘異乎吾所聞:君子尊賢而容眾,嘉善而矜不能。我之大賢與,於人何所不容?我之不賢與,人將拒我,如之何其拒人也?’”
孺悲是春秋末期魯國的一位士大夫,曾作為魯哀公的使者向孔子學習喪禮,並在儒家禮學的傳承中扮演了角色。《論語·陽貨》載:“孺悲欲見孔子,孔子辭以疾。將命者出戶,取瑟而歌。使之聞之。”由於孔子不屑於教儒悲,因而推辭說生病了。然而,在儒悲走出門之後,他卻取瑟彈奏,故意讓儒悲聽到,從而旁敲側擊以使之明白其本意。
文同是蘇軾的表弟與好友,我們在《文與可飛白贊》一文已有註釋。文同(1018年~1079年),字與可,號笑笑居士、笑笑先生,人稱石室先生。梓州梓潼郡永泰縣(今屬四川省綿陽市鹽亭縣)人。北宋官員,著名畫家、詩人。文同擅詩文書畫,深為文彥博、司馬光等人讚許,尤受其從表弟蘇軾敬重。

加载中,请稍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