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人情偏私,舉天下公正
——讀韓愈《送齊皞下第序》
《送齊皞下第序》是唐代文學家韓愈創作的散文,寫於友人齊皞科舉落第後,大約作於貞元九~十年間(793年~794年)。齊皞出身高陽齊氏望族,其兄為宰相,考官因避嫌使其落選,直到貞元十一年(795年),齊皞乃進士及第,後任京兆司錄參軍。本文借齊皞的遭遇批判唐代科舉“私其親”“私其身”的弊病
,對比古今舉才標準,指出制度腐敗源於公私失衡。齊皞雖遭不公,仍自省“我之未至”,體現其克己慎行之風。韓愈借此呼吁恢復“公無私”的舉賢傳統,期盼齊皞踐行古道成為良吏。文中以贈序文體承載對社會的批判,既針砭時弊又寄寓了作者對士人精神品格的期許。
“古之所謂公無私者,其取捨進退無擇於親疏遠邇,惟其宜可焉。”韓愈在《送齊皞下第序》中開宗明義,將古代公正用人的核心理念娓娓道來:選拔人才不應以親疏遠近為標準,而應著眼於是否真正契合所需。這一跨越千年的洞見,至今仍如黃鍾大呂,直擊古今人才選拔制度的關鍵命題。
在理想的政治圖景中,公正猶如定海神針,維繫著上下秩序的穩定。上位者以公心用人,便能做到“行志擇誼,坦乎其無憂於下”;下屬以誠心奉職,自然“克己慎行,確乎其無惑於上”。這種良性互動下,君主無需殫精竭慮,臣子亦能各展所長,賢能者得以被及時擢拔,庸劣者迅速被汰除,治國理政自可事半功倍。然而,隨著世道式微,“上下交疑”的陰霾籠罩官場。人們在“避嫌”的心理作祟下,陷入認知與行為的雙重悖論:見到賢才,若與自己关系親近,即便才德兼備也不敢舉薦;發現庸碌之輩,若與之关系疏遠,哪怕弊病叢生也不敢黜退。更荒誕的是,為彰顯自身“公正”,有人刻意打壓眾望所歸者,強行推舉眾人厭棄者,這種扭曲的“公正觀”,不過是戴著面具的私心,最終導致“違心之行、怫志之言、內愧之名”泛濫成災,那些顛倒黑白的官員,竟還被世俗奉為“良吏”。
韓愈以犀利的筆觸,通過古今對照,將用人制度的演變軌跡清晰勾勒。他深刻指出,這種亂象的根源在於私心作祟——“生於私其親,成於私其身”。當個人私利凌駕於公共利益之上,自私自利的思想便如同盤根錯節的老樹,想要徹底铲除,“非百年必世,不可得而化也,非知命不惑,不可得而改也”,其艱難程度可見一斑。
在這渾濁的世風之中,齊皞的存在恰似暗夜明燈。作為名相齊映之弟,齊皞參加進士考試時,考官因忌憚其兄長權勢,刻意不予錄取。面對如此不公,齊皞沒有怨懟命運,更未歸咎考官,而是反躬自省:“我之未至也,有司其枉我哉?我將利吾器而俟其時耳。”這份寵辱不驚的從容,這種將挫折化作成長動力的胸襟,與那些一遇不順便指責他人的庸碌之輩形成鮮明對比,充分展現出其對公正的深刻理解與堅定信仰。
韓愈毫不吝惜對齊皞的讚譽,預言他必將成為“良有司”,是能夠復興古代公正用人傳統的“復古者”,更是“公無私”“知命不惑”的典範。齊皞的故事有力證明,真正的公正不僅需要制度保障,更依賴個體對道德準則的堅守。唯有以自律之心抵禦外界誘惑,方能在紛繁复雜的環境中,始終踐行公正之道。
《送齊皞下第序》絕非一篇單純的贈別之作,而是韓愈對社會痼疾的深刻剖析與振聾發聵的疾呼。它提醒我們,公正始終是文明社會的基石。在人才選拔領域,唯有打破身份、背景的桎梏,以能力與品德為標尺,才能讓真正的棟梁之才脫穎而出;在社會治理層面,唯有秉持公正理念,才能化解矛盾、凝聚人心,激發社會發展的磅礡動力。
放眼當今社會,雖然時代背景已發生巨大變遷,但追求公正的課題依然緊迫。教育資源分配不均、職場潛規則盛行、政策執行偏差等問題,本質上都是公正理念被侵蝕的表現。面對這些挑戰,我們更應從韓愈的思想中汲取智慧,時刻警惕私心對公正的消解,以制度建設為盾,以道德自律為劍,在每一個領域、每一個環節,都築牢公正的防線。正如古人所言:“公者無私之謂也,平者無偏之謂也。”唯有以無私之心、無偏之念,方能驅散人情偏私的迷霧,讓“舉天下公正”的理想照進現實,為社會的長治久安注入不竭動力。
附原文《送齊皞下第序》
古之所謂公無私者,其取捨進退無擇於親疏遠邇,惟其宜可焉。其下之視上也,亦惟視其舉黜之當否,不以親疏遠邇疑乎其上之人。故上之人行志擇誼,坦乎其無憂於下也;下之人克己慎行,確乎其無惑於上也。是故為君不勞,而為臣甚易:見一善焉,可得詳而舉也;見一不善焉,可得明而去也。及道之衰,上下交疑,於是乎舉仇、舉子之事,載之傳中而稱美之,而謂之忠。見一善焉,若親與邇,不敢舉也;見一不善焉,若疏與遠,不敢去也。眾之所同好焉,矯而黜之乃公也;眾之所同惡焉,激而舉之乃忠也。於是乎有違心之行,有怫志之言,有內愧之名。若然者,俗所謂良有司也。膚受之訴不行於君,巧言之誣不起於人矣。烏呼!今之君天下者,不亦勞乎!為有司者,不亦難乎!為人向道者,不亦勤乎!是故端居而念焉,非君人者之過也;則曰有司焉,則非有司之過也;則曰今舉天下人焉,則非今舉天下人之過也。蓋其漸有因,其本有根,生於私其親,成於私其身。以己之不直,而謂人皆然。其植之也固久,其除之也實難,非百年必世,不可得而化也,非知命不惑,不可得而改也。已矣乎,其終能復古乎!
若高陽齊生者,其起予者乎?齊生之兄,為時名相,出藩於南,朝之碩臣皆其舊交。併生舉進士,有司用是連枉齊生,齊生不以雲,乃曰:“我之未至也,有司其枉我哉?我將利吾器而俟其時耳。”抱負其業,東歸於家。吾觀於人,有不得志則非其上者眾矣,亦莫計其身之短長也。若齊生者,既至矣,而曰“我未也”,不以閔於有司,其不亦鮮乎哉!吾用是知齊生後日誠良有司也,能復古者也,公無私者也,知命不惑者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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