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馮宿書》鈔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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韓昌黎的《答馮宿書》,表達了作者“聞過則喜”的交友原則,也從一側面充分展示了韓愈與馮宿之間交誼深洽。馮宿乃兵部尚書馮子華的兒子,當年與韓愈曾同住京城應考,且同年進士,以故交情非淺。
至於馮宿的致書,我們一時無法找到原件,因而也無法得知他向韓愈的建言。但我們透過韓愈的答書,略可知道韓愈為人嫉惡如仇,喜怒容易形之於色,以故與人交接往往無形中開罪於人。答書曰:“僕在京城一年,不一至貴人之門,人之所趨,僕之所傲。與己合之則從之遊,不合者雖造吾廬未嘗與之坐。此豈徒足致謗而已,不戮於人則幸也!”可見,韓愈是一個性情中人,他不善偽裝自己的情感,往往表露於外,因而無意中便把人得罪到家了。人世間那些人品與才藝低下者,往往樂意附着於人品才藝超群者,以博得些許美名。然如韓愈這樣的性情之人,則不善圓滑處世,對於人品才學均下者輒會不屑,因而甚為這類人所疾惡。以故韓愈在答書中曰“追思之可為戰慄寒心”,這顯然也不是故意誇大其事,而是實有此虞。
對於馮宿的建言,韓愈非但樂意接受,且有了不少的改進。以故韓愈答書云:“故至此已來,克己自下,雖不肖人至,未嘗敢以貌慢之,況時所尚者耶?”但儘管如此,也未必能改變世俗對他的評價,尤難改變世俗對他的無端攻訐。通常情況下,世俗的流言一旦傳播,便會在一般受眾中造成先入為主的印象,儘管此人努力地去改變自己,但也很難將原先的差評抹掉。以故昌黎報書中有“不知猶復云云也”與“聞流言不信其行,嗚呼,不復有斯人也”之歎。
儘管流俗難改,但昌黎仍抱著“聞過則喜”的心態來處之。韓愈認為:“君子不為小人之恟恟而易其行。”也就是說,不管世俗如何攻訐,我韓愈始終不會“委曲從順,向風承意”。但是,對於能夠指出自己的不足者,他仍抱以尊重的態度,這就是“告我以吾過者,吾之師也”一語的註腳。答書之末,作者再次對馮宿的建言表示感謝,同時期盼他“苟有所聞,必以相告”,這也充分展示了韓愈從善如流的稟性。
附原文
垂示僕所闕,非情之至,僕安得聞此言?朋友道缺,絕久無有相箴規磨切之道,僕何幸乃得吾子!僕常閔時俗人有耳不自聞其過,懍懍然惟恐己之不自聞也。而今而後,有望於吾子矣。
然足下與僕交久,僕之所守,足下之所熟知。在京城時,囂囂之徒相訾百倍,足下時與僕居,朝夕同出入起居,亦見僕有不善乎?然僕退而思之,雖無以獲罪於人,亦有以獲罪於人者。僕在京城一年,不一至貴人之門,人之所趨,僕之所傲。與己合之則從之遊,不合者雖造吾廬未嘗與之坐。此豈徒足致謗而已,不戮於人則幸也!追思之可為戰慄寒心。故至此已來,克己自下,雖不肖人至,未嘗敢以貌慢之,況時所尚者耶?以此自謂庶幾無時患,不知猶復云云也。聞流言不信其行,嗚呼,不復有斯人也。
君子不為小人之恟恟而易其行,僕何能爾?委曲從順,向風承意,汲汲恐不得合,猶且不免云云,命也,可如何!然子路聞其過則喜,禹聞昌言則下車拜。古人有言曰:「告我以吾過者,吾之師也。」願足下不憚煩,苟有所聞,必以相告。吾亦有以報子,不敢虛也,不敢忘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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馮宿(767年~836年),字拱之,婺州東陽(今浙江省東陽市)人。唐朝大臣,贈兵部尚書馮子華的兒子。貞元年間,進士及第,起家徐州(張建封)掌書記,歷任泉州司戶、太常博士、虞部員外郎、都官員外郎。元和十二年(817),跟從宰相裴度平定淮西之亂,授比部郎中,累遷左散騎常侍、集賢殿學士。唐文宗時期,歷任河南尹、工刑兵三部侍郎,冊封長樂縣公,纍任劍南東川節度使,頗多建樹。開成元年去世,獲贈吏部尚書,謚號為懿。著作《馮宿集》40卷。
《韓文舉正》注云:“宿公同年。樊云,詳考此書之意,盖元和二三年間,避讒東都作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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