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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涅槃無名論·通古第十七》鈔記

(2023-06-30 10:06: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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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法

文化

關於《肇論》中《涅槃無名論》一篇,其體裁與文筆,都和前幾篇不大相同,現代的人對它發生了懷疑,以為非僧肇所作。首先由湯用彤先生的《漢魏兩晉南北朝佛教史》提出此說,他的學生石峻寫文又加以補充論證。以後,奧人李華德英譯《肇論》(發表于燕京哈佛研究所的刊物),也基本上贊同,但認為是後人對原著有所改動、增加,並非全屬偽托。湯先生懷疑的根據,除在內容上涉及後世發生的頓悟、漸悟等問題外,還有文獻上的證明,如道宣的《大唐內典錄》中說:“涅槃無名九折十演論。無名子,今有其論,云是肇作,然詞力浮薄,寄名烏有。”但是《內典錄》原文“無名子”以下一段,是批評另外名為《無名子》的一書,與《涅槃無名論》無關,舊刻本(宋本)就一直是把前後兩書分列的。足見《涅槃無名論》是否非僧肇所作,還得進一步研究,方可作出確切的結論。
《涅槃無名論》的作者考訂雖一時難以得出定論,然此論在中國禪宗史上具有重要的意義,後世禪師因讀此論而見性者亦不在少數。相傳南嶽石頭和尚“因看《肇論》至“會萬物為己者,其唯聖人乎”,乃拊几曰:“聖人無己,靡所不己;法身無象,誰云自他?圓鑑靈照於其間,萬象體玄而自現,境智非一,孰云去來?至哉斯語也!遂掩卷,不覺寢夢,自身與六祖同乘一龜,游泳深池之內。覺而詳之:靈龜者,智也;池者,性海也。吾與祖師同乘靈智遊性海矣。”(《五燈會元》卷二)稍後,清涼院文益禪師與三人同舉《肇論》,至“天地與我同根”一句,地藏禪師便叩問“山河大地與上座自己是同是別”,遂使文益產生疑情,由是文益乃援疑參究,終得解脫。今查《肇論》,“天地與我同根”一語,乃出自《涅槃無名論·妙存》,可見其師承風格大致相同。至於禪林終研習《肇論》之禪師,則舉不勝舉,故不贅言。
再看《肇論》中“會萬物以成己者”一語,似與儒家典籍亦有某些耦合。《孟子·盡心上》亦載有孟子語曰:“萬物皆備於我矣。反身而誠,樂莫大焉。強恕而行,求仁莫近焉。”無論儒釋道三教,大抵其至高境界,莫過於要達到“天地萬物皆備於我”的境地。無論是“會萬物以成己”,抑或是“萬物皆備於我”,無非是要認識自性具足,不假外修,本自圓成之至理。與此同時,在《通古》一章中,僧肇還強調了不離世法而求出世法之理,所謂“般若不可於色中求,亦不離色中求”者,即是對此的詮釋。另外,對於緣起這一佛法的根本法則,《通古》也是至爲強調的,所謂“見緣起為見法,見法為見佛”,便是說的此理。其間“戢玄機於未兆,藏冥運於即化,總六合以鏡心,一去來以成體”之說,乃是學人修學之切要者也。
果能貫通物我,融洽萬法歸一,自然會臻於“物我玄會,歸乎無極”的高境,亦是修學斯成矣!
附《通古》原文
無名曰:夫至人空洞無象,而萬物無非我造。會萬物以成已者,其唯聖人乎!何則?非理不聖,非聖不理;理而為聖者,聖不異理也。故天帝曰:“般若當於何求?”善吉曰:“般若不可於色中求,亦不離色中求。”又曰:“見緣起為見法,見法為見佛。”斯則物我不異之效也。所以至人戢玄機於未兆,藏冥運於即化,總六合以鏡心,一去來以成體。古今通,始終同,窮本極末,莫之與二,浩然大均,乃曰涅槃。經曰:“不離諸法而得涅槃。”又曰:“諸法無邊,故菩提無邊。”以知涅槃之道,存乎妙契;妙契之致,本乎冥一。然則物不異我、我不異物,物我玄會,歸乎無極。進之弗先,退之弗後,豈容終始於其間哉?天女曰:“耆年解脫,亦如何久。”
《涅槃無名論·通古第十七》鈔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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