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05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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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采》是《文心雕龍》的第三十一篇,主要是論述文學藝術的內容和形式的關系。本篇是針對當時“體情之制日疏,逐文之篇愈盛”的創作風氣而發的。全篇分三個部分。第一部分論述內容和形式的相互關係:形式必須依附於一定的內容才有意義,內容也必須通過一定的形式才能表達出來,二者實際上是一個相依相存的統一體。劉勰認為文學作品必然有一定的文采,但文和采是由情和質決定的,因此,文采只能起修飾的作用,它依附於作者的情志而為情志服務。第二部分從文情關係的角度總結了兩種不同的文學創作道路:一種是《詩經》以來“為情而造文”的優良傳統,一種是后世“為文而造情”的不良傾向。前者是“吟詠情性,以諷其上”,因而感情真實,文辭精練。后者是無病呻吟,夸耀辭采,因此,感情虛偽而辭采浮華。劉勰在重點批判了後世重文輕質的傾向之后,進一步提出了“述志為本”的文學主張。第三部分講“采濫辭詭”的危害,提出正確的文學創作道路,是首先確立內容,然后造文施采,使內容與形式密切配合,而寫成文質兼備的理想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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