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载]【每日查经】《诗篇》第七十八章 来自:包忠杰《诗篇注解》
(2015-06-02 21:20: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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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段
三至八节:从父母所得神一切的真理应当传给自己的子孙,使神救恩的活水一代一代的川流不息。父母若不将神的真理和教训儿女,就算他们亏负了无穷尽的福气,正如将宝贝藏起来不“送给他们”。那么就大大的亏欠而对不住儿女了。在这些宝贝当中,有耶和华的“美德”、“能力”和“作为”。在家中述说神向他的选民所作的事,乃是荣耀神,为他作美好的见证。家中若有这样的谈论自然尊主为圣,可以避免忘记神和他一切的恩惠。这样借着家庭中的崇拜,使儿女建立敬畏神道德上好根基。家庭礼拜就是“立法度”、“设律法”、借着神的“美德”、“能力”和“作为”在子弟心中成就神的旨意。传给儿女的不仅是“所听见”的,还有自己所经历所“知道”的。父母当将自己灵性的经过,在儿女耳中作美好的见证,将他们带到“仰望神”和“守他的命令”的路上(参申命记六章四至九节,四章九至十节)。父母将儿女带到主里面,使他们避免以色列那些“顽梗”、“悖逆”、“居心不正”、“心不诚实”、“转身退后”、“不遵守神的约”、“不肯照着他的律法行”、“忘记他所行的”、“仍旧得罪他”并“心中试探神”等等不好的现象。
第二段以色列人虽不忠心于神,神却是信实的(九至卅二节)。神虽然为以色列人行了各样的奇事,但是他们“仍旧得罪他”(十七节),“仍旧犯罪不信他奇妙的作为”(卅二节),这也是今日世人的大罪。信徒到危急的关头便向神呼吁,但是在平安无事时,就立刻忘记了神的救恩。第九节所论的以法莲是指以色列北部的十支派。他们远离神,所以被弃绝没有勇气作战,被亚述国掳去了。神为以色列人所作最大的事乃是将他们从埃及为奴之地救出来。信徒蒙恩得救是神以大能将他们从魔鬼的手中抢救出来。这件大事是信徒不能忘记的。许多信徒蒙恩的经过迷茫不清,因此他们一直没有清楚的见证。他们若是认清楚魔鬼是何等的厉害,自己的心是何等的败坏,世代是何等的弯曲悖谬,自己的罪是何等的重大,就必痛悔认罪,求主开恩。然后得了救恩之乐,就不容易忘记神的厚恩。但还有等信徒像以色列人一样,虽蒙了救赎,还是忘记神的作为。我们信主的有圣灵在心中帮助我们,就当与以色列人的时代大不相同了,所以我们决不可忘记神的大恩。神为着在旷野行走的以色列人有完善的预备,衣食住行均齐备,他们诚然不应该悖逆试探神。他们求食物乃是理所当然的。但是他们的罪在乎“随自己所欲”的求食物,并且“妄论神说,神在旷野岂能摆设筵席么?”他们的罪是在乎不信神,试探他,惹他的怒气发作。今天的信徒比当日的以色列人有更多神恩爱的凭据和信心的帮助,所以没有一个信徒有不信或失败的缘由。我们有整本圣经,圣灵的帮助,众信徒的交通,诸圣徒的榜样,以色列人失败的历史,这些都是我们的警戒(哥林多前书十章一至十三节)。这段经文最使我们得安慰的教训,就是以色列人虽然那样悖逆神,他还为他们“击打磐石,使水涌出,成了江河”,“敞开天上的门,降吗哪像雨给他们吃”,“降肉像雨在他们当中”。神虽然如此爱护他们,以色列人竟“仍旧犯罪,不信他奇妙的作为”。神虽不能不管教他们,他却不忍把他们完全丢弃。”
第三段
第四段
第五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