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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矫正人员活动情况汇报,社区矫正人员回馈社会“疫”起行动

(2022-04-01 21:53:44)
标签:

社区矫正

法律

司法局

社区矫正人员活动情况

分类: 社区矫正对象情况报告
社区矫正人员活动情况汇报包括:工作收入情况,家庭状况,人际交往情况,醉酒有没有遇到重大变故等。
一、社区人员介绍:
社区矫正人员,应当定期向司法所报告遵纪守法、接受监督管理、参加教育学习、社区服务和社会活动的情况。发生居所变化、工作变动、家庭重大变故以及对其矫正产生不利影响人员的,社区矫正人员应当及时报告。
二、具体原因如下:根据《社区矫正实施办法》
1、第十一条   社区矫正人员应当定期向司法所报告遵纪守法、接受监督管理、参加教育学习、社区服务和社会活动的情况。发生居所变化、工作变动、家庭重大变故以及对其矫正产生不利影响人员的,社区矫正人员应当及时报告。
2、第十五条 社区矫正人员应当参加公共道德、法律常识、时事政策等教育学习活动,增强法制观念、道德素质和悔罪自新意识。社区矫正人员每月参加教育学习时间不少于八小时。
3、第十六条 有劳动能力的社区矫正人员应当参加社区服务,修复社会关系,培养社会责任感、集体观念和纪律意识。社区矫正人员每月参加社区服务时间不少于八小时。
社区矫正人员活动情况汇报,社区矫正人员回馈社会“疫”起行动

面对我省、市近期出现的严峻新冠疫情,平和县社矫局扎实履行疫情防控和安全稳定双职责,多措并举强筑牢疫情期间社矫对象管控防线和维护辖区安全稳定。同时,开展疫情防控政策宣传和法治教育,引导社区矫正对象在做好自身安全防护的基础上积极参与疫情防控工作。
社区矫正人员活动情况汇报,社区矫正人员回馈社会“疫”起行动

截止目前,我县共有40余名社区矫正对象主动请缨,投身防疫志愿服务活动,积极配合乡镇对进出车辆、人员进行严格管控,发放疫情防控倡议书,走街入户宣传疫情防控要求,劝导广大群众出行戴好口罩等,为全县疫情防控发挥自己“回馈”社会的力量。

这是一种责任担当,也是一种善行义举,浪子回头金不换,社区矫正对象作为一个特殊的志愿者群体,通过自己的方式向自己、向家人、向社会交出了一份合格的答卷,为疫情防控工作增添了一抹暖色调,也充分展现了社区矫正“教育改造”的实际成效。

社区矫正人员活动情况汇报主要是生活情况、工作情况等多去了解,并生成自己的社区矫正对思想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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