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928年11月9日,哈尔滨总商会向商会所属商号催办营业牌照和缴纳税款,通知如下:
为传知事查新定营业牌照等级,由本年冬季实行,并须由本会给予各商证书,以凭持向税局完税。前曾分别传知在案,现在冬季已逾一月有余,而未经请领证书完税款者尚为数甚多,税局时请转行传催,以免延误处罚。合再传知各商,其有未曾完纳冬季税款者,务尽本月以内到会领证书,及时完纳。否则一或误期致干罚办,本会不任其咎也,仰各知照勿误为要,特此传知。中华民国十七年十一月九日。
哈尔滨总商会始于1900年,地址在道里中国四道街(现西四道街),前身是埠头区各商号创办了哈尔滨商业公益所,由复兴公商号经理纪兴岐担任总董事,成为哈尔滨地区最早成立的商会组织。1908年,清政府颁布《商会简明章程》后,哈尔滨商业公益所被依法改组成哈尔滨商务总会,双合盛经理郝志轩任总经理。1916年又改称哈尔滨总商会,以今道里、南岗部分地区为活动区域,阜新祥经理徐善梅任总会长。1918年国民政府农商部重新颁布《商会法》。根据规定,哈尔滨地区的商会和工务会(小手工业、小作坊的民间组织)合并,统称商会,张万川任会长。1931年改称东省特别区哈尔滨市商会,张廷阁担任商会主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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