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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38年道外“振合玉工厂”发票

(2012-12-16 11:21:22)
标签:

哈尔滨历史

哈尔滨老商号

哈尔滨老票证

分类: 故纸片语

1938年道外“振合玉工厂”发票

 

    振合玉工厂,地址在道外中九道街路东院内,是一家纸品工厂,“专造时式纸盒、信封信笺、各色纸张、账本折子、蓝白窝纸”。1934年《哈尔滨特别市道外商号名簿》记载,当时振合玉工商登记为十等二级,地址为道外南九道街29号,经理杨子玉,有人员5人。

    此单据为振合玉工厂向同记商场供货的发票凭证,时间为“康德五年十二月廿一日”(1938年12月21日)。今发去“海参盒、大翅子盒、小玻璃盒”等,核国币“贰拾万元”,同记商场宝号台照。台照,是请对方鉴察的敬语。

    发票上盖有八枚图章,分别是“同记商场株式会社出纳股讫付章”、“同记商场株式会社收发章”、“滨江振合玉作保无效章”、“现”字章、同记商场“食品部”章。

    其中“同记商场株式会社收发章”盖有同记商场三个主管的名章,为时任主任李国霖、部长李韫奇、收发王保成。

    发票名头上的“滨江省”是1934年12月1日,伪满于哈尔滨地区设置的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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