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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邶风·柏舟》辨析

(2014-02-05 20:54:01)
标签:

诗经

《邶风·柏舟》

我心匪石

文化

分类: 考往彰来

              http://s5/mw690/003hJqxggy6Gm781sB684&690



作为所谓“变风”之首,《邶风·柏舟》是《诗经》的名篇,历代多有称引,其艺术价值也多获得好评。对于这首诗的主题,历来有一定争议,本文意图考察一下各种关于《邶风·柏舟》主题的说法,然后给出自己的意见。

在历代注释、解说《诗经》的著作中,对《邶风·柏舟》的主题的解释主要有三种,其源头和代表分别是毛诗、鲁诗和朱熹说。另有两种不那么详细和流行的说法,分别是齐诗说和上海博物馆藏战国楚竹简《孔子诗论》说,这两种说法也将被略加讨论。

 

《邶风·柏舟》全诗如下[①]:

汎彼柏舟,亦汎其流。耿耿不寐,如有隐忧。微我无酒,以敖以游。

我心匪鉴,不可以茹。亦有兄弟,不可以据。薄言往诉,逢彼之怒。

我心匪石,不可转也。我心匪席,不可卷也。威仪棣棣,不可选也。

忧心悄悄,愠于群小。觏闵既多,受侮不少。静言思之,寤辟有摽。

日居月诸,胡迭而微。心之忧矣,如匪澣衣。静言思之,不能奋飞。

 

这首诗的文字比较容易,在我们今天的角度来看,虽然可能有个别字不懂,但基本不影响大概理解。以下首先列出三种主流说法:

1、毛诗说[②]:

《毛诗序》:《柏舟》,言仁而不遇也。卫倾公之时,仁人不遇,小人在侧。

郑玄笺:不遇者,君不受己之志也。君近小人,则贤者见侵害。

孔颖达疏郑笺:笺以仁人不遇,嫌其不得进仕,故言“不遇者,君不受己之志”,以言“亦汎其流”,明与小人并列也。言“不能奋飞”,是在位不忍去也。《毂梁传》曰:“遇者何?志相得。”是不得君志亦为不遇也。二章云“薄言往诉,逢彼之怒”,是君不受己之志也。四章云“觏闵既多,受侮不少”,是贤者见侵害也。

另外,郑玄《诗谱·序》:“邶不尊贤”,孔颖达正义曰:“《柏舟》言‘仁而不遇’,是邶不尊贤也。”

2、鲁诗说:[③]

清代王先谦《诗三家义集疏》引鲁诗学者汉代刘向《列女传·贞顺篇》文:卫宣(或说“宣”字应为“寡”)夫人者,齐侯之女也。嫁于卫,至城门而卫君死。保母曰:“可以还矣。”女不听,遂入。持三年之丧毕,弟立,请曰:“卫,小国也,不容二庖,愿请同庖。”(或下有“夫人曰:‘惟夫妇同庖。’”几字。)(终)不听。卫君使诉于齐兄弟,齐兄弟皆欲于君,使人告女。女终不听,乃作诗曰:“我心匪石,不可转也。我心匪席,不可卷也。”厄穷而不悯,劳辱而不苟,然后能自致也;言不失也,然后可以济难矣。《诗》曰:“威仪棣棣,不可选也。”言其左右无贤臣,皆顺其君之意也。君子美其贞一,故举而列之于《诗》也。

又引鲁诗学者汉代王符《潜夫论·断讼狱篇》文:贞女不二心以数变,故有匪石之诗。

3、朱熹说:

朱熹《诗集传》:妇人不得于其夫,故以柏舟自比。言以柏为舟,坚緻牢实,而不以乘载,无所依薄,但汎然于水中而已。故其隐忧之深如此,非为无酒可以遨游而解之也。《列女传》以此为妇人之诗。今考其辞气卑顺柔弱,且居变风之首,而与下篇相类,岂亦庄姜之诗也欤?

以上三种说法都比较有影响力,有比较详细的解说。而有另外两种说法则比较简略,没有什么解释体系。这是因为这两种说法,一种是晋代已经失传的齐诗说,由清代人辑佚;另一种是来自由上海博物馆收藏的战国楚竹简《孔子诗论》,现将此二种说法列在下面:

4、齐诗说:

王先谦《诗三家义集疏》引与齐诗有关的《易林·屯之乾》(《咸之大过》同)文:汎汎柏舟,流行不休。耿耿寤寐,心怀大忧。仁不逢时,复隐穷居。

5、《孔子诗论》第二十六简:

《北(邶)·白(柏)舟》,闷。

 

以下分析这五种说法各自的理据。首先从最简略的《孔子诗论》开始。

上海博物馆购回收藏的战国楚竹书《孔子诗论》第二十六简载有对《邶风·柏舟》的评析,内容为一个“闷”字。这段简文的上下皆有墨钉,表示分段[④],说明这是一个完整的评论。可能对于古人来说,一个字的评论已经很足够,但对于我们来说,无论如何是太少了。北京师范大学历史学院的晁福林教授写过一篇《赞美忧愁:论上博简á诗论?关于á诗·柏舟?的评析》专门论析这条一个字的评论(晁教授最后得出的结论是《邶风·柏舟》这首诗表达了孔子关于隐士的态度,从而展示出他的政治思想,但这暂时与本文无关,先不表。)晁教授的基本观点是:“闷”字有两种意义,第一“它多表示忧愁,而很少用作郁闷之意”;第二,“闷字用例皆述男子丈夫之事,无一例言及妇人者”。对比三种传统说法(即本文所列前三种说法),晁教授由此赞同毛诗说。

我的参考资料不多,查“闷”字,在《尔雅·释训》中有“      ,邈邈,闷也”一条。      ,郭璞注曰:“烦闷”。邈邈,同藐藐,《诗·大雅·抑》:“诲尔谆谆,听我藐藐。”孔颖达疏引舍人曰:“藐藐,忧闷也。”[⑤]《说文》卷十心部:“闷,懑也。从心门声。”[⑥]陈复华主编、商务印书馆2005年北京出版的《古代汉语词典》“闷”字条义项一:“烦闷,愤懑。”“闷闷”词条义项二:“抑郁,不舒畅。”看来“闷”字古今意义相去不远。晁教授所讲的“多表示忧愁而少用作郁闷之意”,“郁闷”可以由“忧愁”而起,“忧愁”可以看作一个不完全包含于“郁闷”的概念,两者所指有一定的“家族相似”,并不矛盾。晁教授认为竹书的“闷”字评论支持了毛诗说,主要是因为毛诗说“仁而不遇,小人在侧”,进而“贤者见侵害”的确是一件令人忧愁郁闷的事,这是合乎逻辑的。

晁教授另一个认为竹书支持毛诗说的理由是“闷字用例皆述男子丈夫之事,无一例言及妇人者”,因此与鲁诗说、朱熹说不合。我对这点有异议。晁教授在文中举例子[⑦],例子包括《战国策·楚策》申包胥到秦廷求救兵;《庄子·德充符》载鲁哀公曾想传位于哀骀它;屈原《九章·惜诵》;《老子》第二十章;《孔子家语·儒行解》王肃注;《庄子·秋水》寓言等。这些用“闷”指称、描述或论述的对象或事件都是关于男子的,因此得出结论认为“先秦时期‘闷’字皆用于说明男子之忧愁,从来无述妇人事而用‘闷’字者。”但是,第一,从一般情理来说,男子女子所拥有的情感种类应当类似,男子有忧愁,女子应该也有忧愁。第二,就手头的字典类参考资料,并无明确指出“闷”字专用于男子。第三,从逻辑上来看,没有从字源上来解释,而仅仅就几个例子就得出“闷”字专用于男子的结论,似乎不能成立。因为虽然传世的文献有限,但理论上这个古汉语的“闷”字的使用趋于无限,这种归纳永远都只能是不完全归纳,得不出这种全称的结论。而且,古代基本可以说是男权社会,男性作为社会活动的主要参与者,文献中多出现男性是自然而然的事,这样并不能说明文献中用在关于男性之事的字词只能用于男性。[⑧]第四,如果反过来,从诗的内容关于国事推回来认为作者是男子,那么首先,女子也可以关心国事,例如许穆夫人;其次,认为诗的内容关于国事,本来就站在赞同毛诗说、反对鲁诗、朱熹说的立场,属于循环论证。因此我认为就“闷”字而认为《邶风·柏舟》作者为男性不妥。

如果“闷”字只与忧愁有关而与男性专用无关,那么就不可以据此支持毛诗说和反对鲁诗说和朱熹说。就忧愁来说,鲁诗说的贞女守节不成,朱熹说的发妻见弃,都很忧愁,仅仅一个“闷”字难以搞清在竹书《诗论》背后究竟是怎样的一个故事。竹书《诗论》能仅以一个“闷”字论《邶风·柏舟》这首诗,其背后当然是有一个作为背景的语境系统,写作竹书《诗论》的学派乃至当时社会自然熟悉这种语境背景,因为他们是生活在这种语境之中的。这种语境的形成和古人对这种语境的运用部分体现在传世的文献中,因此考察传世文献有可能把握这种语境,但这种工作似乎有点复杂,以我现在的了解程度,还不能肯定地从一个“闷”字得出太多超出字面意思的结论。

 

然后分析其次简略的齐诗说。

《易林》是西汉焦延寿撰,故又称《焦氏易林》,属于齐学系统,与齐诗学说是同一学派,故王先谦引用它作为齐诗说的一个说法。《易林》与一般易学著作不同,它每一卦都会变化成其他六十三卦,因此才会有“屯之乾”、“咸之大过”这样的说法,并以四言句加以解释,有类似《诗经》的体裁和句式,所以一般认为与诗经学很有关系。由于《易林》结构复杂,语言又简洁,因此历来都认为这本书很难懂。

王先谦引的《易林·屯之乾》说:“汎汎柏舟,流行不休。耿耿寤寐,心怀大忧。仁不逢时,复隐穷居。”王先谦解释说:“贞女确守节义而称为‘仁’者,与孔子谓夷、齐‘求仁而得仁’义同。复,疑‘伏’之误字。隐,是伏处之词,义通男女。或谓此与《毛序》‘仁而不遇’合,非也。《艺文类聚》十八引湛方生《贞女解》云:‘志存匪石之固,守节穷居。’‘伏隐穷居’,与‘守节穷居’一也。鲁、齐义同。”

王先谦辑佚鲁齐韩三家诗遗说,应当是能找到的全部有力材料都列出来了,而使《易林》的齐诗义与《列女传》的鲁诗义相符的材料就是《贞女解》了。单就《贞女解》里那句话来看,其实也不一定是同贞女有关,只是那句话同“贞女解”这个标题联系起来才合于鲁义。而《贞女解》与《易林》也只是重合了“穷居”二字,虽然可能有专指鲁义贞女守节典故的用法,但现在没有看到《贞女解》前后文和其他资料,我依然觉得《贞女解》与《易林》有文字重合很可能只是巧合,不太能说明齐鲁义同。

看《易林·屯之乾》文,反而觉得的确与毛诗说相合。“仁不逢时”与《毛诗序》的“仁人不遇”如出一辙;而“复隐穷居”也与晁福林教授在《赞美忧愁》一文中得出的《邶风·柏舟》诗与隐士有关这个结论非常接近,虽然这与孔颖达疏“言‘不能奋飞’,是在位不忍去也”不符合,此当别论。王先谦的解释“贞女确守节义而称为‘仁’者,与孔子谓夷、齐‘求仁而得仁’义同”,显得有些牵强。按这样的逻辑,无论何种类型的事都可以因与“求仁而得仁”义同而称为“仁”,那么既然《易林·屯之乾》文并无明说这个“仁”究竟具体指什么,一般也就只是广义地理解,很难具体看出是“贞女确守节义”。“隐”字“义通男女”,也未知依据何在。王先谦对《易林》的解说看起来是因为他坚守三家诗义而反对毛诗义的立场而得出的。实际上《易林·屯之乾》的文字无论如何看起来都和毛诗义相合,并且王先谦所引文的确就是《易林·屯之乾》的全文了,没有前后文可供参照了。《易林》体例独特,难明其理,近人尚秉和先生有《焦氏易林注》,可惜藏在图书馆特藏室,假期关闭,未能看见,所以意思只能靠自己猜测了。以我对《周易》粗浅的认识,《屯》卦象征“初生”[⑨],下震上坎,震象征动,坎象征险,从下开始向上运动而遇到危险,故象征初生而多艰难,因此要坚守住正固才能平安,所以《彖传》说:“屯,刚柔始交而难生;动乎险中,大亨贞。”《乾》卦的意义博大精深,勉强来说是象征着刚阳和进取,是正面的事物。“屯之乾”,即是刚阳正直而又进取的事物初生而多艰难,要守持正固,因此要暂时退避隐逸,以守持自身。这样可以与《易林·屯之乾》文相符合,而且毛诗说所讲述的故事也大体符合这种情况。

 

以上分析了上博战国楚竹书《孔子诗论》和王先谦辑佚的齐诗说,以下分析毛诗、鲁诗和朱熹说。

毛、鲁、朱三种诗说都有文字训诂的内容,毕竟要先通晓文字才能进一步解说诗旨。这三家训诂差别不大,以《毛诗正义》、《诗三家义集疏》辑鲁诗义和朱熹《诗集传》来作粗略比较,仅有几处有细微差别,而且对诗的整体意思几乎没有影响。例如“不可选也”,《毛传》解作“不可数也”,王先谦辑鲁义“选”字作“算”,亦是“数”义。而朱熹解作“选,简选也”,但朱熹后面又解释说“威仪无一不善,又不可得而简择取舍,皆自反而无阙之意”。在形容威仪盛大方面与毛、鲁同,只是毛、朱义是形容诗人自己,鲁义是形容卫君臣。又如“如有隐忧”句,毛、朱义解为“隐,痛也”,鲁义“隐”字作“殷”,解作“深”,都有程度大之意。又如“不可以茹”句,毛、朱义解“茹”为“度”;王先谦此处辑韩诗义,解为“容”。“度”字,按郑玄笺云“我心非如是鉴,我于众人之善恶外内,心度知之”,又按孔颖达疏云“鉴之察形,但能知外之方圆白黑,不能度知内之善恶真伪”,可知为衡量、判断义。“容”字是容纳义。看原句,“我心匪鉴,不可以茹。亦有兄弟,不可以据。”“兄弟”与“据”的关系应如郑玄笺云“兄弟至亲,当相据依”,此句易明。上句如依毛义“度”,则是“我的心不是镜子,镜子不可明察善恶(但我的心可以)”;如依韩义“容”,则是“我的心不是镜子,不可以容纳丑恶”。兄弟不可据,那么似乎应该镜不可度,这样才体式相同。但兄弟本应当可据,而镜本不可度,结果“我心匪鉴”句中间要转一下主语才能理解。毛诗说虽然在句式上比较严谨,但在语言习惯和简便上则韩诗说较为好了。又如“觏闵既多”句,毛、朱解“闵”为“病”,鲁义解为“痛”,《孔疏》:“困病于我”,王先谦:“遇伤痛之事”,意思相近。又如“静言思之”句,毛义解“静”字为“安”,鲁义解为“审”,意思相近。

毛、鲁、朱三种诗说的文字训诂没有大问题(朱熹的训诂一般是承袭前人),那么就对比他们对诗各章的解说和整体的解说。

第一章。“汎彼柏舟,亦汎其流。”毛诗说解说为柏木舟本应用以载物,如今却没有用,而与其他东西一起漂在水上,这是以柏木舟比喻仁人。孔颖达疏还特意指出,《诗经》中还有其他诗提到“松舟”、“杨舟”的,这表明其他木也可以做舟,而特意说柏木适宜做舟,就是比喻仁人特别适宜做官。以柏木舟随水漂流比喻仁人不见用。王先谦辑鲁诗说解说为柏树经冬不凋,蒙霜不变,所以用以比喻节妇守义坚定,而柏舟漂流在水中则比喻节妇守义却无所依傍,周围的人,包括卫君臣和齐兄弟,都软硬兼施逼义妇改嫁。清代牟庭著《诗切》用鲁诗说,云:“舟所以载人涉水,自此岸而达彼岸,如媒之合男女,故诗人多以舟喻婚嫁者。柏舟,取其声也,以喻逼迫为婚,非其意也;亦汎其流,喻己不能自由,亦既从人之意也。”朱熹说这是弃妇之诗,说柏木坚实,故以为舟,但却只是漂流于水中,这是弃妇自比,表现出弃妇忧愁之深。毛、鲁两家解说出来的诗的比兴手法[⑩]都很精妙,没有什么不合理的地方。朱熹的解释相比显得简单,毛、鲁义的解说紧扣各自对全诗主题的主张,对单句的解说和全篇的解说都有加强的作用,而朱熹对本句的解释与他对全诗主题的主张基本无关,只说表现了忧愁,而这又怎么是弃妇的忧愁呢?这就不得而知了。

“耿耿不寐,如有隐忧。”《毛诗正义》载郑玄笺:“仁人既不遇,忧在见侵害。”孔颖达疏比郑玄笺更详细:“仁人既与小人并列,恐其害于己,故夜儆儆然不能寐,如人有痛疾之忧,言忧之甚也。”王先谦辑鲁诗义和朱熹义对此句均无特别解说。王先谦认为这句应和下一句连在一起。毛诗说承接上句进一步“讲故事”,使这个“忧”具体到忧愁的内容。毛诗说庞大又流传久远,逐句的详细解说是仅由个人完成的朱熹说和由辑佚而重现的鲁诗说所不能比的。

“微我无酒,以敖以游。”毛诗、鲁诗。朱熹说都解释为由于忧愁深,所以并非饮酒、遨游能解。鲁诗、朱熹都认为这首诗出自妇人之手,而反对者其中一个论点就是关于这句,他们认为饮酒、遨游之类都是男子之事,妇人不应有如此举动。朱熹没有为这个问题辩护,反而前面说“今考其辞气卑顺柔弱”,又没有说明“辞气”究竟如何“卑顺柔弱”,没有具体字句的分析,不知理据何在。王先谦则解释说:“《泉水》、《竹竿》皆言出游、写忧,合证此诗,明饮酒遨游,妇人所不讳,诗又设想之词耳。”《毛诗序》:“《(邶)泉水》,卫女思归也。嫁于诸侯,父母终,思归宁而不得,故作是诗以自见也。”“《(卫)竹竿》,卫女思归也。适异国而不见答,思而能以礼者也。”《邶风·泉水》、《卫风·竹竿》皆有“女子有行,远父母兄弟(兄弟父母)”、“驾言出游,以写我忧”句,《泉水》又有“出宿于泲(干),饮饯于祢(言)”句,可见王先谦所说甚有理,《泉水》、《竹竿》并非主题和作者性别有争议篇目。另外,《泉水》、《竹竿》写出游、饮酒(虽然是饯行)都是实写,而《邶风·柏舟》的这句只是虚拟的假设,如王先谦所说“诗又设想之词”,似不能以此句断定作者不是女性。

第二章。“我心匪鉴,不可以茹。”本句之前已经在比较三家训诂的时候有过分析。毛诗说“仁人不遇,小人在侧”,解说这句是仁人黑白善恶分明,恶小人之辞也。王先谦辑鲁诗义解说为若听从改嫁的建议(请同庖),则是容人污秽,节妇坚守贞义,故不能容。毛诗、鲁诗均依其诗旨,均在情在理。朱熹只复述了一次句子,而没有联系诗旨解释。以朱熹说为弃妇诗,则此句未知为何在此,为丈夫所弃,那么“不能度物”是不能度什么?(朱熹释“茹”为“度”)不能度丈夫的变心、遗弃?不能对丈夫找“小三”的行为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亦有兄弟,不可以据。”毛诗郑玄解释说作者是国君的同姓臣,兄弟本当相依据,但国君亲小人远贤臣,所以作者责之。王先谦辑鲁诗义解释为节妇亦向其在齐国的兄弟申诉,但兄弟却加入到逼其改嫁的行列,所以也诉说兄弟不可依据。朱熹再次只翻译而没有解说。毛诗说的确在情在理,但强调往诉兄弟也的确像是妇女所为,鲁诗说甚有理。朱熹弃妇诗说也基本同鲁诗说,但他也没有稍为详细的解说,略为可惜。

“薄言往诉,逢彼之怒。”这句是和上句连在一起的,这样才比较好解说。

第三章。“我心匪石,不可转也。我心匪席,不可卷也。”这句诗和《毛传》的“石虽坚,尚可转。席虽平,尚可卷。”和《郑笺》的“言己心志坚平,过于石席。”都已经成为名句了。诗人忠贤而见疏远,犹坚守自己的义节不变,更显出诗人一心精忠为国。王先谦辑鲁诗说亦用坚守义,只不过变成寡妇坚定地守节,又进一步说“当时女既不听,必有厄穷、劳辱之事,故以转石、卷席为喻,言能屈其身,不能挫其志,所以济难者恃此,自致其心而不失也。”则“转石”和“卷席”就不仅是用来比喻心志坚定了,更用来借指寡妇备受刁难的事。如果作诗的本义果真如此,那么这句的真实构思得太精妙了。朱熹说弃妇诗,用来解释这句也显得有些不通。朱熹解字句与毛诗说相同,但妇人为夫所弃,强调自己心志坚平是何种用意?强调自己对丈夫的感情不变?强调自己依然会忠于丈夫的家族、坚守妇道?或者是强调自己能够承受住丈夫变心的打击?我考虑未细,朱熹又无解说,不过联系上下文,似乎本诗并不只有感情倾诉的内容,也有提到同周围人的事,(比如“如有隐忧”,《郑笺》、《孔疏》解释为仁人忧在见侵害。比如诉诸兄弟而逢之怒,比如“愠于群小”、“受侮不少”),所以若用朱熹说的话,本句用第二种解释、即作者强调自己依然会忠于丈夫的家族、坚守妇道会比较好。

“威仪棣棣,不可选也。”毛诗说解释为个人德备于内,仪容形于外,自审无失,“遭时制宜”,而不遇于君,郑玄笺云“所以愠也”是人之常情。朱熹说为“威仪无一不善,又不可得而简择取舍,皆自反而无阙之意。”意与毛诗说近,只是“选”字的解释有不同。对于一个贵族(姑且认为起码是贵族,因为他还能有群妾;朱熹说可能是庄姜,那级别也够高的)的夫人来说,讲“威仪”不知道是否合适?如果合适,那么也可以印证上句朱熹说以坚守妇道为义的观点。鲁诗说“贞女虽处忧辱,不敢斥言卫君臣,但称其威仪富盛可观,而是仪非礼之意,言外可见。”从文意顺承来说,贞女上句强调自己守节坚定不可屈,本句暗指责卫君臣是仪非礼,勉强可通。但从一般写诗读诗的角度来说,上句写我怎样怎样,同一章下句没有提示却转了主语变成卫君臣怎样怎样,稍显唐突,一般阅读还真不容易发现。虽然文言文有不提示而转换主语之例,但本章上句说心志坚平,下句说威仪可观,同类相承,文气未断,不转换主语也可以甚至更好,因此以为鲁诗说此句稍有瑕疵。另外,鲁诗说作者贵为国君夫人,犹不说自己“威仪棣棣”而要转主语说卫君臣,(其实说诗人自己也可通啊),相比之下朱熹说作者亦为夫人,可能是一般夫人,可能是国君夫人,却讲自己“威仪棣棣”,在把握礼节的“中庸”上,似乎不及鲁诗说。

第四章。“忧心悄悄,愠于群小。”毛诗说解为仁人忧心,被朝中小人所怨恨。鲁诗说解为“此群小谓卫诸臣”。朱熹说解为:“言见怒于众妾也。”毛、鲁二家诗说合情合理,而朱熹说则显得有点夸张,令我等现代人难以想象:三妻四妾已经觉得很多了,这里还达到了“群”的数量级,而且还颠覆了后宫互相勾心斗角的印象,同心协力加害于作者,也实属难得一见。晁福林教授在《赞美忧愁》一文中提到“群小”一词历来指奸臣,从无解作众妾的,我以为甚是。

“觏闵既多,受侮不少。”毛诗说解为受侵侮于小人。鲁诗说解为受齐兄弟、卫君臣之侵侮。朱熹无解说。此句接上句意思易明,各家解说亦合理可通,并非争论点所在。

“静言思之,寤辟有摽。”毛诗说孔颖达疏曰:“故我于夜中安静而思念之,则寤觉之中,拊心而摽然,言怨此小人之极也。”鲁诗说王先谦说:“贞女言审思此事,寐觉之时,以手拊心,至于擘击之也。”朱熹无解说。毛、鲁义相近,只是个别字眼训诂不同,无碍大意,意思易明,各家情理可通,并非争论点所在。

第五章。“日居月诸,胡迭而微。”毛诗说郑玄笺云:“日,君象也。月,臣象也。微,谓亏伤也。君道当常明如日,而月有亏盈,今君失道而任小人,大臣专恣,则日如月然。”谓君臣之道失。但郑玄这种解法,“君道当常明如日”,莫非臣道当亏盈如月?这要勉强解释才可通。不如解日为阳象,月为阴象,君道为阳,臣道为阴,与《易》义相同,本句释为君臣阴阳互补相承之道失。但这样解难有郑玄“则日如月然”之意,可见郑玄的解法有优有劣。不过这样逐字去解释“日”、“月”是什么意思可能有点解释得过了头,很可能作者只是想表达一种“天理何在?!”的感情。王先谦此句用韩诗义,解为“日月更迭而隐,人所共睹,惟穷居苦节之妇人,终身晦闇,若天日所不照临,故言日月胡常如微隐而不见,韩义较毛为优矣。”韩诗“迭”字作“   ”,解作常。这个解释紧扣贞女守节的主题,而且很出人意表。既然是贞女自觉守节穷居,如果礼节真的定得那么死的话,那么晦闇不见天日不是早就该预计到要承受的事了吗?又为何使用“胡”这样的疑问语气?明知故问有加强感情的效果,这样表达的是叹守节艰苦的感情。但有人可能会说节是你自己要守的,没人逼的呀,还巴不得你改嫁呢,现在穷居苦节又有什么好抱怨的呢?对于这个问题,虽然有寡妇实在不喜欢求婚者这种可能,但按鲁诗义,恐怕还是解释为纵使艰苦,但为了道义,一定要坚守贞节这样符合一点。但前文一直没有提到这种感情,有这里这样解释的背景再回看前文,才发现前文中的“忧”可以两解为一是忧被迫改嫁,二是忧守节生活艰苦;而且看到下文“不能奋飞”句也可以解释为守节生活艰苦,想摆脱这种生活,但为了道义,一定要坚守下去,所以“不能奋飞”。朱熹说:“言日当常明,月则有时而亏,犹正嫡当尊,众妾当卑。今众妾反胜正嫡,是日月更迭而亏,是以忧之。”朱熹的解释有抄袭郑玄的成分,但最让人莫名其妙而且恼火的是,本来朱熹的诗旨说被认为是最平民化(只是猜测过为庄姜所作,而无强调其贵族身份)、最有平凡实在的感情(写一个妻子被变心的丈夫抛弃,“妇人不得于其夫”)的,但在全诗末章这个感情爆发的地方却竟然是在忧愁“正嫡当尊,众妾当卑,今众妾反胜正嫡”这样的事,与爱情、亲情等等感情全无关系。再反观朱熹全诗的解释,发现原来从无一处涉及感情事,看来在朱熹眼中丈夫抛弃妻子这样的事情,最该受质疑和谴责的不是感情方面的问题,而是礼仪规矩尊卑的问题,明白到原来视其为怨妇诗从感情方面来解读多是“五·四”之后以文学看待《诗经》的结果。《毛诗序》说“发乎情,民之性也;止乎礼义,先王之泽也。”朱熹这里只见礼义不见情,也可以说是有点舍本逐末了。当然,从鲁诗/韩诗和朱熹的诗旨出发,也可以将这句简单看作“天理何在?!”的哭诉,也各能解释得通。

“心之忧矣,如匪澣衣。”毛诗说郑玄笺说:“衣之不澣,则愦辱无照察。”纯粹是一个比喻。鲁诗说王先谦说:“衣久著不澣,则体为不适,妇人义主洁清,故取为喻,《葛覃》‘薄澣我衣’即其证。此正女功之事,非男子之词。”朱熹说“至于烦冤愦眊,如衣不浣之衣”,亦为比喻。本句意义无甚争议,争议所在是关于作者性别的问题,这个下文再谈。

“静言思之,不能奋飞。”毛诗说郑玄笺说:“臣不遇于君,犹不忍去,厚之至也。”孔颖达疏笺说:“同姓之臣,故恩厚之至,不忍去也。”不忍,诗中同词却是“不能”,似乎有些偏差。窃以为有另一种可能,即“奋飞”指有所作为,“不能奋飞”则是因为君不受己志而不能有所作为、有所贡献。鲁诗说王先谦说:“贞女志不还齐,故不必入国而竟入。今欲返国,卫君臣亦不止之,祗以既为国君夫人,越竟即为非礼,虽欲奋飞,义不能也。”有个小问题,为什么当初不必入而竟入,现在又要走呢?而且卫君臣也算通情达理了,想走就走,(但原来不是想逼婚的吗?)反而显得诗人是太拘泥于礼教了,有点礼教吃人的味道。朱熹说纯属翻译。可以看出,鲁诗说也是虽然事关男女夫妇,但从头到尾都只涉及礼教问题,不过鲁诗说从诗旨开始就明说了这是一个礼教问题,而没有考虑到感情方面的问题。

 

逐句的分析完毕,以下从整体、诗旨的角度来分析,比较毛、鲁、朱熹三家诗说。

关于诗旨的争论,最基础的莫过于作者性别的问题。毛诗说没有特别说明作者是男是女,默认是男性;鲁诗说、朱熹说认为作者是女性。鲁诗说王先谦特别提到作为女作者说的证据的地方有:“微我无酒,以敖以游”句,王先谦说:“《泉水》、《竹竿》皆言出游、写忧,合证此诗,明饮酒遨游,妇人所不讳,诗又设想之词耳。”这是从消极方面辩护。又“心之忧矣,如匪澣衣”句,王先谦说:“此正女功之事,非男子之词。”这是提出一个正面的证据。但“如匪澣衣”是“像没有洗过的衣服”而不是“像没有洗衣服”(按《毛传》:“如衣之不澣矣”,和王先谦:“衣久著不澣,则体为不适”)。“洗过的衣服”这个偏正短语主体是“衣服”,“洗衣服”这个动宾短语主体是“洗”。如果说“洗”是“女功之事”,那么“衣服”则应该与男女之分无关,虽然男女所穿的衣服不同,但总归要穿衣服的。如果这个比喻是“像没洗过的衣服”,那么如何能分得出男女呢?而朱熹关于作者性别的说法,他在《诗集传》中说:“《列女传》以此为妇人之诗,今考其辞气卑顺柔弱”,但在具体诗句的解说中没有说明哪句可以体现出“辞气卑顺柔弱”,显得有点虚无缥缈。从我自己的角度来看,诗中这些地方“辞气卑顺柔弱”、显示出女性气质:比如“亦有兄弟,不可以据。薄言往诉,逢彼之怒。”回娘家诉苦(如果是这样理解的话),这比较像女子的做法。又比如“觏闵既多,受侮不少。”这样的历数自己辛酸的语句似乎也有在《诗经》中其他确认为女性作者的诗中出现,比如《卫风·氓》,也像女性口气。其他的地方我也没看出什么来。由于我作为一个男性,受性别限制目光有限,因此我特别问过一位女同学究竟这首诗哪里像女性口气[11]。除了我已经提到的两处之外,这位女同学还提到以下几点:比如“微我无酒,以敖以游”句,虽然说女子也可以饮酒遨游,但这位女同学觉得女性一般不会用饮酒遨游来解忧,尤其是在那种以礼为本的时代,而且两位女主角都是执守礼法的人,饮酒遨游大概是现代女孩才会采用的方式。又比如“我心匪石,不可转也。我心匪席,不可卷也。”这句,该位女同学觉得如果是表现坚贞爱情的话,这句也很有女性口气。这个意见显然支持了朱熹。这多少是让我感到意外的。总体上来说,如果没有特别说明的话,我会默认其作者为男性;如果有人认为作者是女性的话,我也会觉得可以理解。

关于三家诗旨,毛、鲁两家有源远流长的学派、渊博的大师为其注释,而且他们每句都会联系诗旨解释,相当严谨。起码就这首诗来说,只要不是从一开始就抱着抗拒的心态、站在某种拥谁倒谁的立场上的话,可以发现这两种诗说都能自圆其说,都有其道理。朱熹以一己之力(王先谦也是一个人,但他是辑佚,集的是先人的成果,而且说到训诂考证这些小学功夫,朱熹远不及王先谦)提出一种新诗说(主要是不像传统经学那样有对前人的重重考证),必定比不上毛、鲁两家严谨,从前面的逐句分析已经看到有些地方的解说有些勉强,不过总体上仍有其价值,因为他开创了一种不同于传统经学解释的内容与风格,能带来一些启发。

毛、鲁、朱熹三家诗说的诗旨也都被提出一些问题。毛诗,朱熹在《诗序辩说》中认为毛诗“不知其时者必强以为某王某公之时,不知其人者必强以为某甲某乙之事。于是附会书史依托名谥凿空妄语以诳后人。其所以然者特以耻其有所不知而惟恐人之不见信而已。……盖其偶见此诗冠于三卫变风之首,是以求之春秋之前,而《史记》所书庄桓以上卫之诸君事皆无可考者,谥亦无甚恶者,独倾公有赂王请命之事,其谥又为甄心动惧之名……以是意其必有弃贤用佞之失,而遂以此诗予之。……”朱熹这的确切中要害,毛诗说《诗序》没头没尾地提出一个卫倾公的事来,又没有什么证据,显得有点莫名其妙。不过第一,关于卫倾公这事我们不能证实也不能证伪,也就不能断定这种说法是错的,只能存而不论。毕竟《毛诗序》的作者可能真的掌握了一些没有流传下来的史实。第二,毛诗说的传、笺、疏在解释时实际上并没有关于卫倾公的内容,完全可以看作一个关于抽象泛指的“仁人不遇”的解释。鲁诗说提出了一个具体的故事作为诗的背景,于是最大的问题就是这故事是否符合史实,是否真的是这首诗的背景。越具体的背景越能分个对错,尤其鲁、毛同为汉代《诗经》学派,都自称传自荀子,对这同一首诗的背景主题解说竟相去那么大,几乎没有重叠的部分。按《列女传》,女主角、诗人是“卫宣夫人者,齐侯之女也”,按先秦一般的女性称谓方法,齐国姓姜,那么就应该叫做宣姜了。但宣姜太出名了,就是被卫宣公骗婚那位,她的故事似乎跟守节穷居没什么关系,难道还有另一位卫宣公和另一位宣姜?清代牟庭著《诗切》在本诗用鲁诗说,他详细地考证了这件事,认为女主角其实应是夷姜,本是桓公夫人,嫁到城门的时候桓公遭州吁作乱被弑。宣公继位,欲娶夷姜,所以宣公是请同庖的那个弟弟,因此有人认为《列女传》中“卫宣夫人”的“宣”字应为“寡”字之误。我对历史也不熟,而牟庭有详尽的考察,鲁诗又是如此正面而积极地提出一个故事作为这首诗的背景,似乎也不能轻易否定,毕竟可能具体人物有偏差,但真的是出自一个守寡的故事,而且从整个解释上仍然有其价值。朱熹批评毛诗穿凿附会,他在《诗序辩说》中说:“且如《柏舟》,不知其出于妇人而以为男子,不知其不得于夫而以为不遇于君,此则失矣。”但他所提出妇人不得于其夫说似乎也同样出于猜测附会。毛诗说尚且从诗句中分析一下如何体现出“仁人不遇”来(比如对首句的分析,鲁诗说也是这样),但朱熹却没有这样做;“辞气卑顺柔弱”也不见有分析,不知从何而来。《诗序辩说》又说:“其为说必使诗无一篇不为美刺时君国政而作,固已不切于情性之自然。”朱熹没有以此诗为美刺时君国政而作,但他通篇着眼于夫妇男女之礼教礼数,虽然不及鲁诗给人礼教吃人的感觉,但也没有切于情性之自然;后来近现代承袭了朱熹的怨妇情伤说似乎也不比毛、鲁两家有更确凿的证据,但近现代的解释虽然说是反对传统诗教,但其强调感情、还原文学的做法其实还是和《毛诗序》所说的“发乎情,民之性也”是相一致的,这也是儒家把诗作为礼乐教化的手段和进行礼乐教化的原因,只不过传统诗教认为还需要“止乎礼义”,这才叫中庸之道。现代也有人糅合了朱熹和毛诗两家说法来对这首诗作出解释的,比如邓荃在《〈诗经·国风〉译注》中说:“这首《柏舟》写女人在家庭生活中的苦恼。作者借此寄托政治上的失意。这首诗看来在写家庭生活中的矛盾苦恼,实则深深寄托了作者政治上的不得意。诗的主题是较为深刻的。”

毛、鲁、朱熹乃至于竹简《诗论》、齐诗说对《邶风·柏舟》的解释大相径庭,但他们毕竟是在对同一诗篇进行解释,有能共通的地方应该是情理之中的事,邓荃能糅合毛、朱熹二家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实际上我们能看到,作为全诗中心的“我心匪石,不可转也。我心匪席,不可卷也。”一句所表达的坚守之意各家共通;竹简《诗论》一个“闷”字也表达了各家解释中不得己志的情绪。考虑到作诗之义不可考,而编诗、说诗之义意在传承礼乐教化,背后是政治思想的表现和政治教育的意图,那么我觉得毛诗说比较高明一点。毛诗说直接谈论了一个政治问题,而且反映了《诗序》中“上以风化下,下以风刺上,主文而谲谏,言之者无罪,闻之者足以戒,故曰风。”这种政治运行的方式以及其背后所蕴藏的世界观。而鲁诗说和朱熹说仅涉及到礼教制度问题,鲁诗说涉及到关于诸侯的礼教制度,朱熹则仅涉及一般家庭的礼教制度。毛诗说较好,鲁、朱熹说能起到何种补充作用?清代马瑞辰在《毛诗传笺通释》中说:“又按古者臣之事君与妇之事夫,皆以坚贞为首,故《邶》诗以柏舟喻仁人,而《鄘》诗共姜亦以柏舟自喻。”中国古代一直有以男女喻君臣的传统,这可能是从《周易》《乾》、《坤》二卦而来的,屈原的《离骚》和《九歌》、《九章》的某些诗篇都是很好的例子,顺带一提,屈原也曾同“洗衣服”或“洗好的衣服”来比喻品德,由此可见关于洗衣的比喻不一定出自女性。实际上《邶风·柏舟》和《离骚》从主题到手法都很相像,很可能是屈原受到过《邶风·柏舟》的启发。潍坊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00年第3期载由踪慧、踪凡撰写的《〈诗经〉之奇唱,百言之〈离骚〉——说〈诗经·邶风·柏舟〉》一文专门讨论两诗的相似。

 

[①] 按李学勤主编的《十三经注疏》简体本,北京大学出版社1999年。

[②] 本文所称“毛诗说”仅指《毛诗正义》,即包括所谓《毛传》、《郑笺》、《孔疏》。

[③] 本文所称“鲁诗说”仅指王先谦《诗三家义集疏》(吴格点校,中华书局1987年)所辑,按此书本诗齐、韩二家义见时皆有注明,而且其余解说皆依刘向《列女传》,故皆以为鲁诗说。

[④] 见晁福林:《赞美忧愁:论上博简〈诗论〉关于〈诗·柏舟〉的评析》,北京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8年第4期(总第208期),第63页。

[⑤] 见胡奇光、方环海撰《尔雅译注》,上海古籍出版社“十三经译注”,2004年。

[⑥] 见臧克和、王平校订《说文解字新订》,中华书局2002年。

[⑦] 详见晁文。

[⑧] 当然,晁教授文章前面引《孔丛子》记载孔子说此诗为“匹夫执志之不可易也”,这是一个直接的证据,如果《孔丛子》一书确实可信的话,而且即使《孔丛子》可信,这也只是孔子说诗之义,而这里只是就从“闷”一字推出为男子之诗这个问题的讨论。

[⑨] 见黄寿祺、张善文撰《周易译注》,上海古籍出版社“十三经译注”,2007年。

[⑩] 既然两家说法不同,那么起码有一家只是说诗之义,而不是作诗之义、甚至编诗之义。

[11] 在此特别鸣谢肖礽同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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