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松慧 试析董仲舒“天人感应”论对文学的影响
(2013-06-11 22:28:17)
标签:
董仲舒天人感应文学文化 |
分类: 黄菁松慧玉荣李娟的博文 |
渡期之后,正值西汉王朝的上升时期,为适应汉武帝欲建大一统封建帝国的需要,创立起系统
的天人关系学说。他援阴阳家之言来解说“春秋”,大大开拓了天道与人事互相影响之论,使
“春秋”从蕴涵微言大义的史书,变成为具有神学法典性质的著作。汉兴,承秦灭学之后,景、武之世,董仲舒治《公羊春秋》,始推阴阳,为儒者宗。作为最主要的经学家,董仲舒现存著作有《春秋繁露》。为改革秦时弊政,他提倡德治和仁政,主张“更化”,推崇孔孟学说,配之以修郊祀、改正朔、建封禅、礼百神,而将儒学神秘化。董仲舒哲学思想主要有:世界观的天人感应目的论,思想方法的形而上学,即“天不变道亦不变”,以及认识论的“以名正实”,再就是历史观的“三统”、 “三正”循环论,和道德观的神权、皇权、族权、夫权的合理性。在这一系列的理论中,对文学影响最大的是天人感应论。
期以来,如李泽厚、刘纲纪《中国美学史》,顾易生、蒋凡《先秦两汉文学批评史》,对他的美学、文学思想作出了具体分析和适度肯定。但鄙意以为,这样的分析和肯定还有拓展的余地,为此,特撰成此文,专论董仲舒的天人感应论对文学的积极影响,以就教于同好。
人合一思想,而用这一思想推之于政治、社会,用来“天人之际”,就难免会将人事与天道相比
附。这种现象在先秦时代的历史著作中,留下了明显的印记。如《春秋》和《左传》,确如《汉书•艺文志》所说,是“据行事,仍人道,因兴以立功,败以成罚”的著作,得失与治乱是最为关心的问题,因此“其事实皆形于《左传》”。但正如清人汪中《述学•左氏春秋》释疑所认为:左氏所书,不专人事。其别有五:曰天道,曰鬼神,曰灾祥,曰卜筮,曰梦。
董仲舒的天人感应思想并非自空而来,它与先秦时代的五行说、汉初的阴阳家思想有着明显的渊源关系。与农业文化相关,先秦时代已经建立了属于时间范畴的四时、十二月,与属于空间范畴的四方,同五行相关的五色、五音、十二律等诸多概念,汉初,阴阳家又将这些与天干、地支等相配,《吕氏春秋》、《礼记•月令》、《淮南子•时则训》等著作,对这种相配有很详尽的论说,以之构建起阴阳家的宇宙间架、图式。在董仲舒之前,《中庸》已经明确提出了“天人合一”思想,认为人的本性是天命决定的,顺着这种天赋的本性的行为才算作“道”,遵循这个原则的行为才算作教化,即:“天命之谓性,率性之谓道,修道之谓教。”它反复申述天赋道德,而天赋的道德观念又天然地符合封建的伦理秩序,这天赋道德是“诚”,“惟天下至诚为能化。”
董仲舒对天、元、阴阳、五行、四时、四方等,都有很系统、很繁复的论述,他又能将这些统一为一体。《春秋繁露•天地阴阳》云:“天、地、阴、阳、木、火、土、金、水,九;与人而十者,天之数毕矣。”在这里,前一个“天”是与“地”相对的物质意义的“天”,后一个“天”是自然界的全体。但是,在董仲舒那里,“天”主要还是具有意志、有神圣意义的、人格神的上帝。他在他那一个时代,用当时所掌握的自然科学知识,将传统的阴阳、五行学说改造成了以天为核心的神学目的论。对这一理论庞杂的目的论,我们难以在此尽述,而只能就其中的天人感应说择要论之。
天人感应说的主要内容是:
第一,认为天不仅生万物是为人,天之生人又是实现天之意志,人是天的缩影。
《天人三策》云:“天者,群物之祖也,故遍复包函而无所殊。”《制服象》云:“天地之生万物也,以养人,故其可食者以养身体,其可威者以为容服。”在《人副天数》中,董仲舒提出:“天地之精所以生物者,莫贵于人。人,受命于天也,,,人有三百六十节,偶天之数也;形体骨肉,偶地之厚也;上有耳目聪明,日月之象也;体有空窍理脉,川谷之象也。心有哀乐喜怒,神气之类也。观人之体,一何高物之甚而类于天也!0在分论人的身体分别象天容、星辰、日月等之后,又说:“天以终岁之数,成人之身,故小节三百六十六,副日数也;大节十二分,副月数也;内有五脏,副五行数也;外有四肢,副四时数也;乍视乍瞑,副昼夜也;乍刚乍柔,副冬夏也;乍哀乍乐,副阴阳也;心有计虑,副度数也;行有伦理,副天地也。”“为人者天”又说:“人之形体,化天数而成;人之
血气,化天志而仁;人之德行,化天理而义;人之好恶,化天之暖清;人之喜怒,化天之寒暑。天之副在乎人,人之情性,有由天者矣。尽管《为人者天》认为天是人的曾祖父,但《立元神》又将天、地、人三者并称:/天地人,万物之本也。天生之,地养之,人成之。天生之以孝悌,地养之以衣食,人成之以礼乐。三者相为手足,合以成体,不可一无也。”
第二,将“天”解释为至高无上的人格神,具有道德和情感,并以之赋予了人。
《顺命》认为天不仅是自然意义的,而且是“万物之祖,万物非天不生”。《竹林》将仁义看作天对人的命定:“天之为人性,命使行仁义而羞可耻,非若鸟兽然,苟为生苟为利而已。”《基义》以“阳尊阴卑”的世界观建立起“三纲五纪”的伦理学,将君臣、夫妇、父子之道与天地、阴阳、春夏相联系、等观:“天为君而复露之,地为臣而持载之,阳为夫而生之,阴为妇而助之,春为父而生之,夏为子而养之。”又认为“天之亲阳而疏阴,任德而不任刑也。是故仁义制度之数,尽取之天。”与仁义说密切相关的是对道德的重视。出于神学目的论的认识论,董仲舒将本不相属的自然律与道德律相统一,完成了他的天人感应的天赋道德论。他既说五行是“相受而布”如“父子之序”的永恒的秩序:“是故木受水,而火受木,土受火,而金受土,水受金也。诸授之者皆其父也,受之者皆其子也。常因其父,以使其子,天之道也。是故木已生而火养之,金已死而水藏之,火乐木而养以阳,水克金而丧以阴,土之事天竭其忠。故五行者,乃孝子忠臣之行也。又针对统治者提出/天之任阳不任阴,好德不好刑之说。关于天的感情,《阴阳数》以天人合一观论道:“天亦有喜怒之气,哀乐之心,与人相副。以类合之,天人一也。”《阴阳尊卑》还为天的四季变化分别加上了不同的感情属性。
第三,天不但创造了自然和生活,还给人类社会设立“君主”代天而治,即“君权神授”。
董仲舒在《王道通三》篇中说:“古之造文者,三画而连其中谓之王。三画者,天地与人也,
而连其中者,通其道也。取天地与人之中,以为贯而参通之,非王者孰能当是?”《玉杯》认为:
“《春秋》之法,以人随君,以君随天。故屈民而申君,屈君而申天,《春秋》之大义也。”《官制象天》还认为:“尽人之变合之天,唯圣人者能之,所以立王事也。”分人之变,以为四选,选立三臣,如天之分岁之变,以为四时,时有三节也。天以四时之选,与十二节相合而成就岁;王以四位之选,与十二臣相砥砺而致极。道必极其所致,然后能得天地之美也。《尧舜汤武》从历史而言人君之受命于天:“天以天下予尧舜,尧舜受命于天而王天下。”《深察名号》更从“天子”
的释名而论君权神授:“受命之君,天意之所予也,故号为天子者,宜视天如父,事天以孝道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