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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诗大序》中的诗言志——徐珊

(2013-06-06 10:3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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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

分类: 徐姗维维亚丹幸屹的博文

诗大序是两汉时期诗学的重要文献,是对于儒家”诗言志”学说的较为系统的阐发和总结。大序阐述了诗歌的特征、内容、分类、表现手法和社会作用,堪称先秦儒家诗论的系统总结。它进一步阐明了诗歌言志抒情的特征和诗与音乐、舞蹈的关系,明确揭示了诗歌音乐和时代政治的密切关系,把《诗经》的分类和表现手法概括为“六义”说,特别强调诗歌的社会作用:“上以风化下,下以风刺上”,“故正得失,动天地,感鬼神,莫近于诗”。这些思想对古代诗歌的创作与批评发生了深远的影响。

在《诗大序》中,诗言志的思想在后代流行的非常的广。“诗者,志之所之也,在心为志,发言为诗”,其中诗在此处直接所指当然是《诗经》中的诗,但这段话后来成为后世诗歌的经典定义。“诗言志”既然是儒家诗学的最高原则,那就要求我们除了对它进行一种一般意义上的实然理解外,也应当依托儒家经典去认识它的“应该

怎样”的价值要求。这种应然理解的焦点是“志”而不是“诗”,儒家经典早已告诉了我们在最高的意义上,此“志”指向何处。从最高最根本上的意义看,儒家之“志”当然是“志”于仁义之道,这是毫无疑问的,而从先秦到后世的儒学传统,也一向重视这个根本之“志”的问题

在对“诗言志”一般的实然理解中,我们也会说,它要求诗歌抒情言志,它要求诗人表达自我等等,这其中似乎已经有了“言己”、“立诚”等含义,那么我们为什么还要在所谓的应然理解中、在儒家的经典中去谈论“言己”、“立诚”呢?对此的回答是:一般所言的诗歌表达“自我”,同儒家“成己”、“成人”要达成的“自我”并非一回事。区别一:前者通常只是部分的、片段的,而后者是整全的。如某时某地,我有某种情感、情绪、怀抱、愿望等等,入之于诗,如此“诗言志”,可谓言说了部分、片段的我。区别二:前者往往是自然的、现成的,而后者是理想的精神的有待实现的。如我之现有喜怒哀乐,正也罢邪也罢,雅也罢俗也罢,有理也罢无理也罢,均可入之于诗,如此“诗言志”又可谓言说了自然的我、现成的我。

当然“诗言志”的内涵十分丰富,各人的理解也不尽相同,“诗言志”主要是指诗应当表达人们的志向与愿望。由于人们的社会地位不同,所以人们在诗中所反映的志愿也不一样。在诗大序中,诗大序是根据过程或活动下的定义:诗就是其活动或过程,它再次陈述了诗的本质,在本质得之于诗的本原。诗被看成了一种运动,也就是诗的进程的空间化,它与那个得到充分确立的内外范式相符合。

总之,对于诗言志的研究非常的有意义,我们需要在后期进行进一步的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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