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载中…
个人资料
  • 博客等级:
  • 博客积分:
  • 博客访问:
  • 关注人气:
  • 获赠金笔:0支
  • 赠出金笔:0支
  • 荣誉徽章:
正文 字体大小:

关于职称评定中有关学生工作的认定说明

(2014-11-21 15:56:36)
标签:

育儿

关于职称评定中有关学生工作的认定说明

一、关于担任班主任工作年限

根据《河南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水平评价标准》规定:申报一级、高级老师须“担任班主任3年以上”,结合学校实际,特作以下说明:

1、高级职称,严格执行“任现职以来连续担任班主任3年以上”规定,各处室主任、少先大队辅导员视同班主任经历。其他学生工作经历不予认定。

2、中级职称,“任现职以来其他学生工作经历”按以下顺序予以认定,但须5年以上且需学生部门书面证明。

1)、担任年级(德育)组长责、副班主任经历

2)、担任政教处职员或团委委员经历

3)、担任学生生活管理教育(专职)工作

二、关于学生管理校级表彰

根据《河南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水平评价标准》规定:本人在学生管理工作方面受到过校(园)级或以上表彰。校级表彰按以下类别认定:

1、优秀班主任、优秀教育老师。(每学期评选表彰)

2、学生最喜爱的老师(每两年评选一次)

3、优秀团支部、优秀中队、文明班级(每学年评选一次)

4、专项表彰(如学生体质健康测试达标班、行为养成教育示范班等)

三、关于素质教育方面情况

(一)、关于综合实践活动:根据《河南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水平评价标准》规定:“积极开展综合实践活动,指导学生开展研究性学习、社区服务和社会实践,取得良好效果,受到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表彰或组织观摩学习”,根据学校实际情况,就社区服务和社会实践按以下要求予以认定:

1、社区服务:

学校组织开展的学雷锋服务社会活动、学校组织的文明单位创建中组织学生开展的志愿者活动、邻里守望活动等制,必须由学校组织的方予以认定。

    2、社会实践:

由学校组织的社会实践活动和落实上级团组织布置的社会实践活动方予以认定,主要包括:暑期社会实践活动、科技、文化、卫生“三下乡”活动、“青年志愿者”活动、社会调查和考察、社会服务、公益劳动和环境保护活动、课外科技活动和课外创业活动、勤工助学活动、军训、专业实习等。

(三)、关于社团活动:河南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水平评价标准》规定:“主持辅导学生社团活动3年以上,取得良好效果,受到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表彰或组织观摩学习”,根据学校实际情况,就社团活动按以下类别予以认定:

1、学校现有的体育特长班、工艺特长班、艺术团视同学生社团活动。

2、学校可以发展的社团活动项目,由相关人员到团委申请备案并制定相关的制度、确定人员后按开展情况予以认定,主要项目有:棋社、文学社、读书社、各球类协会、书法、舞蹈、武术等。

四、关于德育方面校教材

根据《河南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水平评价标准》规定:“开发、实施校本课程,取得良好效果,受到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表彰或组织观摩学习”,根据学校实际情况,经由学生主管部门根据可行性及实用性立项后,就校本教材按以下类别予以认定:

1、学生家庭教育类

2、晨会、课外活动类

3、专题教育(安全、法纪、习惯养成等方面)

五、关于德育方面专题讲座

根据《河南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水平评价标准》规定:“在单位举办的学术活动中交流并获得好评”及“(八)课程改革。按照课程改革要求,能够结合学科特点指导学生进行综合实践,为学生开设相应的校本课程、专题知识讲座或开展体育、艺术、科技等课外活动。”,根据学校实际情况,就学术交流和专题讲座按以下类别予以认定:

1、学术交流:德育研讨会、专题交流会等

2、专题讲座:专题培训、安全、卫生等方面。

 

0

阅读 收藏 喜欢 打印举报/Report
  

新浪BLOG意见反馈留言板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