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妙”字得道
审美品评指对审美对象美学品格的评价。西方美学这一部分似乎比较薄弱,而在中国古典美学中它占有重要地位,而且比较丰富。中国古代美学中的审美品评,始于画论与书论。唐代的张怀瓘评书法,就有神、妙、能三品,宋代画家黄休复说画有“四格”:逸格、神格、妙格、能格。“逸”的主要特点是:得之自然,莫可楷模,出于意表。“神”的主要特点是:应物象形,得其神韵,栩栩如生。“妙”的主要特点是:笔精墨妙,自由运斤,曲尽玄微。“能”的主要特点是:学侔天功,善于状物,形象生动。四格分别从四个方面说明艺术美的性质:逸重在创造,神重在传神,妙重在精微,能重在生动。“逸格”最高。
虽然黄休复“四格”说比较成系统,但黄休复的评判原则并未能统贯整个中国美学史。黄崇尚逸格,显然是持道家的美学观。这一思想,在书画创作品评中,获得主流地位,而在诗文品评中则又未必。中国美学,似乎于书画与诗文评判标准不够统一。书画更多讲自然、讲逸,而在诗文品评中,则更多地讲情志、讲雅。从整个中国美学史来看,不是“逸”、“神”、“美”、“能”等概念而是“妙”成为审美品评论中的中心范畴。
这主要得之于《老子》用“妙”言“道”。《老子》说:“道可道,非常道;名可名,非常名。无名,天地之始;有名,万物之母。故常无,欲以观其妙;常有,欲以观其徼。此两者,同出而异名,同谓之玄,玄之又玄,众妙之门。”老子这里明确地说,妙与作为“万物之母”的“无”相联系。老子用“无”与“有”来界定道。“无”作为“天地之始”,显然比作为“万物之母”的“有”更为根本。“无”作为“有”的否定,它是不可定义、不可限定也不可言传的。这种性质,老子称之为“妙”。“妙”作为“道”的形容词,得天独厚地获得别的概念无法与之相比的优越地位。
“妙”较之美,它具有明显的五大优点:第一,美是对事物外在形态的审美品评,而妙却更多地是对事物内在神韵的审美品评;第二,美较多地用于具体人物、事物的评价,而妙则更多地用于精神、事理的评价;第三,美更多地注重于事物静态的存在,而妙更多地注重于事物的动态的存在;第四,美更多地显现为具象、感性、易于把握,而妙更多地显现于抽象、理性、难以把握;第五,美更多地联系形而下的层面,而妙更多地联系形而上的层面。
“妙”在中国古典美学的审美品评论中取得中心范畴的地位,还得力于魏晋玄学。魏晋时期,玄风昌炽,《老子》、《庄子》、《周易》号称“三玄”,解读这三部书形成的学问称之为玄学。玄学家们大量地运用“妙”的概念来表达对“三玄”品评,同时还将它运用于人伦赏鉴与艺术欣赏中去,于是乎,众妙层出不穷,出现了不少由妙组成的词汇,诸如妙句、妙楷、妙音、妙味、妙风、妙舞、妙花、妙色、炒香、妙容、妙手、妙兴、妙相、妙赏、妙年、妙士、妙舌、妙理、妙义、妙用、妙境、妙悟、妙觉、妙语、妙人等等。
除了体现“道”的特点外,“妙”还有另一个重要性质:精微。王弼为《老子》作注:“妙者,微之极也。”精微,通向神秘,通向变化,兼有“神”的含义;精微,通向自然,通向无限,兼有“逸”的含义;精微,通向工巧,通向生动,兼有“能”的含义。所以,“妙”集“逸”、“神”、“能”于一体,是一个最能代表中国美学特色的审美品评论范畴。虽然以“妙”为中心范畴,但也还使用别的范畴,除了“逸”、“神”、“妙”、“能”外,还有“美”、“妍”、“丽”、“气”、“骨”、“韵”、“清”、“雅”、“朴”、“巧”、“工”等。“妍”、“丽”基本与“美”同类,都强调外在的漂亮、精致。“气”、“骨”、“韵”则较多地强调内在的生命力。“气”兼有自然元气与精神力量两方面的含义,用在审美上更多地指精神生命力。
“骨”在审美中同样指内在的精神生命力,只是强调生命力的刚性的一面。“韵”则恰好与之相对,它强调的是精神生命力中的柔性的一面。“清”与“浊”相对,“雅”与“俗”相对,它们兼有儒道两家哲学的含义:就儒家来说,“清”与“雅”必然合乎名教;就道家来说,“清”与“雅”必然合乎自然。“清”与“雅”基本上相通,但“清”更倾向于道家,“雅”更倾向于儒家。“朴”,来自于道家。“朴”,强调自然、真。“巧”与“工”主要指人为努力所达到的完善。也用来说自然的美,因为自然的美是“巧”的极致、“工”的极致。
中国人对美的体验是相当丰富的,他们不只是用“美”一个概念而是用一个概念群从各个不同的方面、不同的维度表示美的各种不同的形态、性质及人们对它的感受。可以说,在世界,像中国人这样对美有如此丰富感受的民族是不多的。
真、善、美的统一
中国古典美学以艺术美学为主体。许多美学思想是从探讨艺术创作与艺术欣赏中得出来的。艺术创作与艺术欣赏这两方面又以艺术创作更为重要。中国古典美学中的艺术创作论强调真、善、美的统一。艺术诚然要讲美的,但是艺术的美不能离开善与真。中国古典美学谈艺术美的创造,从来是将美与善、真联系在一起的。
中国儒家哲学主要是伦理哲学,善是中心概念。中国儒家对善的理解,是比较宽泛的。孟子说“可欲之谓善”,此善含有合乎人性的全部需求的意思。这是广义的善。孔子虽然没有给善下定义,但从他的实使用来看,偏于仁爱的伦理性的内涵。荀子对善的运用,基本上同于孔子。中国哲学主张善与美的统一。这种统一,在表述上采用许多不同的形式:或用善与美这样的概念;或不用这样的概念但包含了两者的内涵。孔子作为儒家学说的开创者,奠定了善美相分又善美统一的基本路线。他说《韶》乐“尽善尽美”,而《武》乐“尽美矣未尽善矣”,明显见出美不是善。但另一方面,他更注重将美与善联系起来,而且用善来解释美,强调“里仁为美”。
孔子说:“兴于诗,立于礼,成于乐。”这里说的诗、礼、乐均兼善与美的成分,相比较言,诗、乐二者美的成分较重;礼则善的成分较重。诗、礼、乐三者,礼最为重要。三句话分别说如何运用诗、礼、乐,并不意味着它们是孤立的,可以分开,恰恰相反,它们是密切结合,相互渗透的,其中礼的渗透力最强,并体现出统帅的作用。孔子认为“诗”与“乐”都要合乎“礼”。他与学生论诗,强调“礼后”即礼为诗之本的地位。诗的特点在“兴”,“兴”既有起情的作用,又有兴寄的作用即立善的作用,起情而达于兴寄,就通向“礼”。“乐”以融会情感与理解为特点,在人格修养上,处最高层次。说“成于乐”必然有“礼”在内,只是这礼已由理性的形态融化为情感的形态了。
孔子讲《诗经》有“兴观群怨”的功能,兴是抒情,观是认识,群是协调人际关系,怨是批判社会不合理现象。孔子实际上已经亮出艺术崇善的主张了。《毛诗序》将这个观点加以发展,提出“风教”、“美刺”。所谓“风教”就是“风以动之,教以化之”,“上以风化下,下以风化上”,强调艺术应对整个社会都要有所教益。所谓“美刺”,美是赞美,自然赞美的是合乎礼的人物与现象;刺是批判,自然批判的是不合乎礼的人物与现象。其最终目的是:“正得失”,“美教化”,“厚人伦”,“移风俗”。
儒家对艺术创作的纲领性命题是“诗言志”。“诗言志”的“志”含义很丰富,是一种情理结合的思想倾向,其核心是合乎儒家伦理的经国之志、仁义之志。关于“文”与“道”的关系,儒家也多有论述。儒家理解的“道”主要是人伦之道,即儒家的纲常。唐代古文运动中,韩愈提出“修其辞以明其道”,柳宗元提出“文以明道”,到宋代,周敦颐提出“文以载道”,朱熹讲“文从道出”,都十分强调“道”对“文”的统帅作用。关于艺术创作中“美”与“真”的关系,中国古典美学其实是重真的,只是中国古典美学讲的真与西方美学讲的真有所不同。
中国古典美学讲的“真”有三种形态:第一,宇宙精神之真,这“真”即为“道”,它是宇宙的本体,在中国哲学中又称之为“自然”、“天”、“天地”、“太极”、“一”、“无”等,在美学中通常用“神”来表达。《老子》说:“道之为物,……其中有精,其精甚真,其中有信。”第二,客观物象之真。这个真,中国古典美学通常用“形似”来表达。第三,思想情感之真。庄子说:“真者,精诚之至也。”“不精不诚不能动人”这种真实为精神生命,它常与“气”、“神”相联系。中国古典美学第一看重的是宇宙精神之真,艺术只有体现出宇宙精神来,那才是最高的真实,其次看重的是主观思想情感之真。王国维认为,只有表达真情感,才能有境界:对于客观物象之真,中国古典美学是放在第三位的。它不是不重要,但总的来说,它要服从于宇宙精神之真与主观思想情感之真,而且它只是客观精神之真与主观情感之真的载体或物化形态。
中国古典美学有一著名的命题:“以形写神”。这命题是晋代画家顾恺之提出来的,他认为,形只是表达神的工具,神似胜于形似。所谓“神”,在顾恺之看来,主要是指所画对象的内在精神。但后来,人们将“神”推向“道”,要求作品不仅要传出其所反映对象之精神,而且要传出宇宙之精神。如此,“神”就兼有第一种真与第三种真了。
关于“道”,在先秦,儒家与道家都用这个概念,只是儒家重人道,道家重天道。虽然道家批判儒家有为的人道,但儒家的人道并不排斥天道。先秦以后,儒道合流,魏晋玄学试图整合名教与自然,实际上就是整合人道与天道。到宋明理学,这种整合取得了成功。于是儒家的人伦之道也就是天道,谓之“天理”。这样,艺术创作要求所表现的宇宙精神之真,就包含了儒道两家的本体论。中国古典美学中的真与善实现了合流。
关于中国艺术创作崇真,有许多重要的理论。除“以形写神”外,还有刘勰的“言之文也,天地之心”说,张璪的“外师造化,中得心源”说,苏轼的“自然成文”说,袁宏道的“独抒性灵”说,王夫之的“天地致美”说,石涛的“一画”说,等等。
中华文化的主体是儒家文化与道家文化,其他还有佛教文化、道教文化及各少数民族的文化。这种多元文化并不互相排斥,而是互相补充、互相吸收,呈圆融综合的格局。儒家美学更多地重政教伦理,道家美学更多地重自然情性。儒家美学更多地注重审美的社会效应,将审美更多地引向政治学、伦理学的领域;道家美学更多地注重审美的心理效应,将审美更多地引向心理学、艺术学的领域。由于中国封建社会长期来以儒家作为国家的意识形态,因此儒家的美学在中国美学居骨干地位,而道家美学则为血肉。
不论是儒家还是道家,其哲学精神都是“天人合一”,只是在先秦,理解上有些差异,而中国哲学的高级形态——宋明理学,就能见出这种差异了。中国古典美学的本体论就建立在这种哲学基础之上。由情景两种基本因素构成的“意象”成为中国古典美学的审美本体,意象的最高形态为境界,它在艺术中体现为意境。不是美,而是境界,成为中国古典美学的主题词。
选自鹏鸣《中国美学史略》一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