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妾负君兮万不疑”—从镜铭“妾之语”看西汉女性婚姻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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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文景时期开始,西汉的经济不断恢复,社会逐渐安定。尤其是汉武帝以其雄才大略,彻底解决了“匈奴之患”以后,使得昭、宣、元、成几代的西汉社会走向了文化繁荣、百姓安居的太平盛世。
正是这个时期,在西汉中晚期的镜铭中,出现了若干以相思文化为基调,以女性口吻表述、类似于私房话的文字,笔者姑且称之为“妾之语”。两千多年过去了,岁月湮沉,并不曾遮掩它耀眼的光彩。我们将这些被保存下来的实物文档归纳在一起(详见一览表),从中得以窥探汉代女性的婚姻观,这的确是件颇有意义又充满情趣的事情。
由一览表之12图铭文内容可知,西汉镜铭“妾之语”包含着诸多委婉凄慼的相思之苦,镜铭中想念(图12“想见君”)、怀旧(图3“侍前稀”)、叮咛(图9“愿君强饭”)、担忧(图9“妾有忧”)、哀愁(图9“仰天叹息”)、自潮(图6“久游何伤”)、 训诫(图12“时心不端行不政,妾亦为之,君能何治”)的心态处处可见,引人注目,本文选出3例作剖析,从中观察西汉妇女的婚姻观(包括爱情观、家庭观、贞洁观)。
1. 图8(比对)
生活是艺术的源泉,艺术是生活的写照。汉镜铭文是附属于制镜工艺的实用文字,作为草根艺术,它与起于民间、传于民众,更接近普通百姓的生活,因此就更有代表性和广泛性。可以说,镜铭“妾之语”最为直接真实地表现了汉代普通人普遍的婚恋观念。汉镜铭与诗歌、辞赋、谣谚等韵文体有着密切的联系,特别受到乐府、楚辞的浸润、熏陶和影响。因此,我们选取汉乐府中反映妇女爱情题材的一些诗作与汉镜铭“妾之语”同时进行探讨,互为佐证,亦颇有意义。
那么,我们从镜铭“妾之语”,可以观察到汉代女性怎样的婚姻观呢?
一、自主而不放纵
上述三款文字,女主人公都深情地向丈夫表白,你放心地(出远门)去吧,我当坚守我们的爱情,即便死也如此!这种明志式的语言大胆、热烈、奔放,可以说明,汉代女子具有追求爱情的自主意识,男女在情感方面,地位尚不至于悬殊,女子在情感的心理层面上有自觉的意识,在行动上有选择的自由。但这种自由并不是意识的放任,行动的放纵。与“妾负君兮万不疑”相似,在《乐府· 何尝行》里,“各各相自爱,道远归还难。 妾当守空房,闭门下重关。”的诗句明确表达了:看镜依楼,独守空房,洁身自好,不愧不怍。即使是“时心不端行不政,妾亦为之,君能何治”的训诫语,也只是夫妻间的浅笑薄嗔,戏谑调侃,绝非红杏出墙的托词,移情别恋的借口。
二、专情而不拘忌
“结中带兮长相思”、“长毋相忘,俱死葬何伤”等镜铭透射出的缠绵之意,专一之情,何等真切深刻!汉代女子这种对爱情的专一,在《乐府》中亦不乏其例:“上邪!我欲与君相知,长命无绝衰。山无陵,江水为竭,冬雷震,夏雨雪,天地合,乃敢与君绝。”(《乐府·上邪》)汉朝女子追求相知相爱的情感深挚而强烈。这种对男女相爱尊严的重视,对两情相悦纯洁的珍爱,是女性合理情感心声的表露。当然,一旦丈夫移情别恋时,也表现出难得的清醒和理智:“君负妾兮天知之”、“毋弃故而娶新”,警戒在先;“闻君有两意,故来相决绝”(《乐府·白头吟》),行动在后。专注的爱和果决的分,同样令人感动钦佩。
三、自律而不自卑
“结中带兮长相思”、“端政心行如妾在”,这些“妾之语”镜铭,还透露出另一种信息:汉代女子认为,道德节操,需要夫妻共同坚守,感情纯洁,得凭双方自约自律。“妾负君兮万不疑”是宣示严格自律的誓言,“君负妾兮天知之”是提醒对方自律的警语。这完全是对等的,平等的。然而,一但对方背弃,汉代女子并非愁花病酒、自怨自艾。“君负妾兮天知之”、“妾亦为之,君能何治”,就透着一种傲然四视的高贵气概,一种不苟且忍辱的自立精神。《乐府·有所思》一诗,把汉代女子这种气概和精神推到了极致:“闻君有他心,拉杂摧烧之。摧烧之,当风扬其灰。从今以往,勿复相思。”听闻男人变心之后,便抽刀断水,优雅转身。汉代女子真个率性果决,气势万千。
一般认为,在专制的封建社会里,由于父权和夫权的双重压迫,古代女性丧失了婚姻自主权。事实上,汉代女性在婚姻中拥有高于后代妇女的权力和自由。汉代女子的爱情观、婚姻观、家庭观、贞洁观并不愚昧落后,颇有现代之风。观念是社会的产物。汉代女子之所以具有这样的爱情观,应与当时社会密切相关。
汉时,妇女在婚姻上虽有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的印记,但尚可以自选婚姻对象。平阳公主钟情卫青,屈身下嫁;富家女卓文君违拗父命,与穷才子司马相如月夜私奔;东汉时孟光羡梁鸿之贤,父母遂从其愿,三十岁始嫁。同时,女子也有解除婚姻关系的主动权。如朱买臣的妻子因买臣家贫,在他四十岁时请求离异;淮南太子迁妃以太子长期不跟自己同床而“求去”。 还有值得注意的一个现象是,社会不轻贱再醮之妇,寡女改嫁一如处子初婚,人们视若寻常。卓文君结识司马相如之前就寡居在家。宰相陈平之妻嫁给他前已有五婚经历。就连皇族也不嫌弃已嫁之女,如高祖的薄姬原是魏豹之妾;景帝王皇后先嫁金氏,已生一女而又入太子宫;平阳公主先嫁曹寿再嫁卫青。可见,汉代社会对于妇女再嫁表现了出了相当程度的认可。
汉代是儒家礼教形成的重要时代,自汉武帝“罢黜百家,独尊儒术”始,政治制度以及社会风习均发生变化。但是以“礼”化民乃至风习约之,绝非一朝一夕之事。汉代是封建婚姻的确立时期,礼教也处在逐渐下移和渗透的阶段,婚姻制度和习俗远没有后代严密。汉代统治者和儒生虽然也提倡贞节观念,但不过将之作为一种品德来宣传,还没有形成强大的舆论约束。加之诸子百家的学说影响余绪尚存,思想的混杂,观念的差异,不同风习的相互影响,势必造成宽泛的氛围。且少数民族和汉民族的杂居混合,异域风习和观念的影响,开放的社会导致开放的情怀。因而。妇女在许多方面享有较高的权利和自由,当在情理之中。、
“妾之语” 镜铭之所以珍贵,在于透过它洗练而多彩的文字,我们真真切切地感触到:两千年前中国的那个时代那个社会,有那样一群值得尊敬的女性,封建礼教未能压抑她们合理的天性,她们追逐着爱情的理想,把握着离合的自由,抒发着真情的呼喊,展示着高雅的风姿。——这便是两千多年前骨傲心高、自尊自立、敢爱敢恨的大汉帝国女子们!
(金城文物教育摘编·中国文物信息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