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书会章程
(2012-09-22 23:09: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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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书会章程
第一章 总则
读书会是在学院图书馆的直接领导下,依照法律,学校规章制度,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的学生社团组织。根据大学生社团的有关管理规定,特定本章程。
第二章 宗旨
在学院清新进取,高雅祥和的文化氛围下,积极开展文化活动,融入文化主流,成为图书馆和读者之间沟通的桥梁。以书为友,以书会友,增强大学生利用第二课堂的意识和能力,丰富大学生的课余生活,提高大学生的文化素质与思考创新能力。
第三章 性质与职责
第一条:读书会是由图书馆领导的学生社团组织。遵守学院社团管理的有关规定,接受图书馆的业务指导。
第二条:读书会的职责:协助图书馆开展读者服务、借阅信息反馈、读者调研等工作。
1、面向本院图书馆读者开展一系列阅读宣传活动,宣传图书馆各业务部门的工作性质和职能,增强读者对图书馆的认识和利用图书馆的能力。
2、及时向图书馆反馈读者借阅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向广大读者宣传图书馆的借阅与管理信息,并向同学推介优秀书目。
3、 维护图书馆的良好形象,对一切不文明行为进行监督和制止。
4、 组织各种读书活动,丰富学院社团文化,锻炼大学生的实践能力。
第三条读书会成员代表大会是读书会的最高权力机关。读书会成员代表大会一般每年举行一至两次,其成员为各院系读书社工作联系人。
第四条读书会理事会是读书会最高决策机关。成员是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和各部长。每届理事会的任期一般为一年。
第五条读书会设会长一人,副会长两人,秘书长一人,副秘书长一人。读书会社长、副会长和秘书长每年换届一次。换届时应先由理事会协商,报请学院图书馆同意,提交读书会成员代表大会讨论通过。
第六条读书会设秘书处、宣传部、实践部,编辑部四个职能部门,各部门设部长一人,干事两到三人。
第七条 读书会干部职责。读书会会长的职责:
(1)负责读书会的全面工作,并主持读书会重要会议;
(2)根据读书会章程和工作的需要,向读书会理事会提名读书社干部人选;
(3)及时向上级汇报工作情况,接受学院活动中心的指导和帮助,并保持与学院活动中心的密切联系。
读书会副会长职责:
(1)协助会长做好读书社各项工作,并对会长和读书会负责;
(2)明确责任分工,坚持对分管部门的工作给予指导、帮助;
(3)完成会长交办的各项任务,可受会长的委托,在会长不在的情况下执行会长的职权。
读书会各部长的职责:
(1) 负责本部日常工作,并对理事会和会员负责;
(2) 负责本部工作计划的制订和实施及部门工作的总结汇报;
(3) 负责本部干事人选的提名、工作安排和检查督促。
第八条 读书会各部门的主要职责:
(1)秘书处职责:代表理事会处理读书会日常具体事务,落实好读书社内部工作制度,做好读书会档案管理、信息交流、干部工作情况反馈等工作。处理理事会及各部门财务收入支出,并详细记录。负责理事会与各部门之间及其他社团之间的联系。
(2)各部门职责:各部设有部长,实行责任到位制。
宣传部负责利用一切资源对读书会进行宣传,宣传读书会的各种活动,让同学了解读书会并积极参与。
实践部负责组织安排会员从事一切社会实践活动,如校外采风、到科技馆、出版社参观等,加强和社会之间沟通与联系,增强会员实践能力。
编辑部负责撰写编辑各种文章,协助宣传部工作,收集并研究读者反馈以改进工作。
第九条 工作细则
(1)招新制度:每年根据学院图书馆的安排,招聘新会员。凡我院持有图书馆借书证的读者均有资格参加读书会,个人自愿提出申请,填报会表,经协会研究同意既可成为协会正式会员。
(2)工作流程:每学期开始,各部拟定工作计划,报至秘书处备案,制定本学期工作计划;每学期期末,各部做好工作总结,报到秘书处备案、存档。
(3)会议制度:全会大会每年不少于两次,平时例会每月一到二次,各部汇报工作情况。另各部根据需要自行召开会议,但需通知秘书处以便记录备案。
(4)负责人产生程序:会长由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并经理事会通过,报请学院图书馆同意;副会长由会长提名,经学院图书馆和理事会同意;其在职期间有失职、渎职等行为,会员代表大会有权对其进行批评,情节严重者予以解聘。各部部长由其原部长提名,经理事会同意后任用,其在职期间有失职、渎职等行为理事会有权对其批评,情节严重者予以解聘;各部成员由其部长录用,成员在职期间有失职、渎职等行为其部长有权对其进行批评,情节严重者予以解聘。
(5)活动程序:各部开展活动前,写好工作方案(含活动计划、预算经费等)交至秘书处,以便统筹安排。活动结束后,写好工作总结交至秘书处备案、存档。
第十条 读书会会员的基本义务:
(1)各部部员须团结协作认真配合各部长工作。
(2)会员须积极主动提出策划,踊跃参加各部活动。
(3)会员须按时缴纳会费。一学期交纳一次会费,会费为十五元。
(4)会员须遵守读书会各种管理制度。
第十一条 读书会工作的基本原则:
(1)坚持服从图书馆的领导和维护同学利益一致性原则。
(2)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
(3)坚持群众性原则。
(4)坚持团结和引导,寓教于活动之中的原则。
(5)坚持自我服务、自我管理、自我教育,促进同学全面发展的原则。
第十二条 读书会工作的基本形式可以包括:
(1)会议:读书会通过召集各种会议,讨论和研究日常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和事宜。
(2)活动:开展形式多样、富有成效的文化、学习等活动,寓教于活动之中。
(3)社会实践:包括组织参观、访问、科技文化服务等活动;
(4)其它:包括通过适当的方式和渠道做到上情下达,下情上达,维护和代表同学利益,配合有关部门进行一些日常管理工作。
第十三条 读书会工作的基本方法可以包括:
(1)以丰富有效的活动作为工作的载体,寓读书和娱乐于活动之中。
(2)贴近同学,切实为广大会员及同学读书文化服务。
(3)用抓住规律、循序渐进的方法,分层次、有针对性开展活动的方法,调动同学积极性的方法进行工作。
第四章 工作的管理与监督
读书会的相关管理及监督制度
(1)读书会日常活动应由读书会全体成员组织。其主要由读书会会长、副会长、各部部长及理事负责。活动时实行签到制,不得无故离岗,有事请假;三次无故不到者自行除名。
(2)读书会活动流程应严格按照程序执行,如有违规应按相关规定处理;
(3)本条例的解释权属于西北大学现代学院图书馆读书会。
2007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