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委会制度、章程及职责!
(2012-10-08 08:3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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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谈 |
分类: 班级通知 |
总部小五班家委会制度、章程及职责
第一章
第一条
第二条
第三条
1.协助班级顺利完成保教任务;
2.参与教学管理的重大问题;
3.注重提高全体家长的家教水平,动员家长们积极学习科学的育儿知识,并与老师配合,共同提高对幼儿的保教质量。
4.听取、联系、反映全班家长所关注的问题,如保教质量、幼儿发展水平等问题,采取口头汇报,书面建议等多种形式,对有关信息进行归纳、分析,把急需解决的意见,建议提供给班级老师,促进班级各项工作的改进与提高。
5.以达到更好的幼教效果为目的,热情地为全体家长服务。
6.积极组织好家长经验交流活动。
7.指导各班家长小组开展各项工作。
第二章
第四条
1.家委会成员由各位家长自荐和推荐,选举产生(一般为每班8人左右),家委会成员应具备以下几个条件:
(1)具有较高的文化修养和素质;
(2)热爱幼教事业
(3)热心为群众服务;
(4)有一定的组织能力和群众基础;
(5)具有积极参与,努力工作的奉献精神。
2.家委会选举主任一名,副主任二名,组成主任委员会,并根据家长的自身优势产生各部门委员。
第五条
第三章
第六条
优秀委员评选条件:
1.热心为大家服务
2.在配合老师教学,组织家长及家园活动等具体工作中表现好,成绩突出。
3.有勇于牺牲自己时间的奉献精神。
4
5.教育孩子有一定的经验。
第四章
第七条
第五章
第十一条
第十二条
第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