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篇”、“例文”、“样本”和“用件”
(2013-02-13 21:17:47)
标签:
教育 |
在阅读《小学语文教师》时,一篇文章中提到 王荣生教授在《语文科课程论基础》里对课文做了四种价值定位,一是定篇,二是例文,三是样本,四是用件。对文中所出现的定篇、例文、样本等词弄不清是什么意思,通过上网查阅,才知道是根据教材中文本的不同功能,将文本分为:“定篇”、“例文”、“样本”和“用件”四类。下面是复制过来的内容,供学习用。
“定篇”应该是指语文课程规定的内容要素之一。教学大纲或课程标准中规定语文课程必学的篇目。新的《语文课程标准》中并未对小学生必学篇目做出明确规定,只是在《课程标准》后附录推荐背诵的古诗文。“我国传统的语文教育,教材一直代替课程,行使课程的权力。按惯例,教材的篇目,往往主要扮演着‘定篇’的角色。” 实际就是指语文教学大纲或课程标准中规定的篇目。
“样本”说在我国最早由叶圣陶先生提出,他说:“教材的性质等于样品,熟悉了样品,也可以理解同类的货色。”叶圣陶先生认为,语文教学内容就是怎样读、怎样写的方法,这其中最首要的知识,而知识的获得和生成是学习者在选文阅读和揣摩中实现的,离开了特点的选文,知识无法生成。“知识不能凭空得到,习惯不能凭空生成,必须有所凭借。那凭借就是国文教本。国文教本中排列着一篇篇文章,使学生试去理解,理解不了的由教师给予帮助在这里,学生得到了阅读的知识(即方法)。更使学生试去揣摩它们,意念要怎样地结构和表达,才正确而精密,揣摩不出的,由教师帮助;从这里,学生得到了写作的知识(即方法)。”王荣生教授认为,“样本”说的课程内容是不能事先约定的,而是随着学生技能的增加而逐渐减少的,因此课程内容主要来源于具体学生在与特定文本交往的过程中。
如果说“定篇”、“例文”、“样本”可以作为语文学科中的“学件”的话,那么,“用件”则体现在“用”上,“用件”类选文的目的主要是提供信息、介绍资料、使学生获知所讲的事物。
选文的四种类型,实际上也构成了研究语文课程、教材乃至教学的一种认识框架,同时也是对“语文课程与教学目标”与“选文学习目标”之间关系的具体化,对于四种选文类型的鉴别,可以促进我们对语文问题的认识、分析和研究的深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