扣庄初级中学食堂废弃物处置协议合同书
甲方:迁安市扣庄乡扣庄初级中学
乙方(处置)方:郝玉立
受甲方委托,乙方负责收运、处置甲方食堂产生的废弃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食堂废弃物处置管理相关法规,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合同履行期限
甲乙双方商定收运、处置期限自 2013年10月4日开始,该食堂关闭,合同即终止。
第二条 甲方工作
1.食堂废弃物实际产出数量乙方必须全部运出。
2.应妥善安置管理好废弃物收集容器,保证环境卫生整洁。
3.餐厨废弃物处置安排专人负责,建立完整处置台账,详细记录餐厨废弃物的种类、数量、去向、用途等情况,定期报告学校,并接受学校安全办监督检查。
第三条 乙方工作
1.负责上门收集(运输)废弃物,每日1次。
2.自备废弃物收集容器,废弃物收集容器应便于收运车辆使用。
3.应按时、保质、保量作好废弃物收集运输工作,运输中不滴漏,避免二次污染。
4、按照甲方的要求,泔水类垃圾回收仅限于养殖用,不得另作他用,否则出现的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
5.乙方收运作业后应保持现场环境整洁,若因为作业时造成污染的,责任由乙方承担。
甲方:迁安市扣庄乡扣庄初级中学
乙方:(签字手印
)
2013年10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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