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滴天髓》白话详解(三)
(2014-06-18 18:22: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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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易研究四柱断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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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滴天髓》白话详解(三)
始其所始,终其所终,富贵福寿,永乎无穷。
原注:年月为始,日时不反背之日地为终,年月不妒忌之,凡局中所喜之神,引于时支,有所归者,为始终得所,则富贵福寿,永乎无穷矣。
飞宏:四柱生克得宜,五气流通,不偏不枯,未有不富贵的道理。
任氏曰:始终之理,要干支流通,四柱生化不息之谓也。必须接续连珠,五行俱足,即多缺乏,或有合化之情,互相护卫,纯粹可观,所喜者逢生得地,所忌者受克无根。闲神不党忌物。忌物合化为功,四柱干支,一无弃物,纵有伤枭劫刃,亦来辅格助用。喜用有情,日元得气,未有不富贵福寿者也。
壬寅 甲辰 丁亥 己酉 |
乙巳 丙午 丁未 戊申 己酉 庚戌 辛亥 壬子 |
年干壬水为始,是支亥水为终。官生印,印生身,食神发用吐秀,财得食之覆,官逢财星之生。伤官虽当令,印缓制之有情,年月不反背,日时不妒忌,始终得所。贵至二品,富有百万,子孙济美,寿至八旬。
戊戌 庚申 癸亥 乙卯 |
辛酉 壬戌 癸亥 甲子 乙丑 丙寅 丁卯 戊辰 |
甲子 丙寅 己巳 辛未 |
丁卯 戊辰 己巳 庚午 辛未 壬申 癸酉 甲戌 |
两气合而成象,象不可破也。
原注:天干属木,地支属火,天干属火,地支属木,其象则一。若见金水则破,余仿此。
飞宏:二人同心,强之以极,可顺不可逆。昆仑之水,浩浩荡荡,可顺不可逆。
任氏曰:两气双清,非独木火二形也,如土金、金水、水木,木火、火土,相生各半五局。即相克之五局亦是也,如木土、土水、水火、火金、金木之各半用敌也。相克务须均敌,切忌偏重偏轻。若用金水,则火土不宜夹杂;如取水木,则火金不可交争。木火成象者,最怕金水破局水火得济者,尤忌土来止水。各既如此,取运亦仿此而行。一路澄清,必位高而禄重;中途混乱,恐职弃而家倾。故此格最难全美,而看法贵在至精。若生而复生,乃是流通之妙;倘克而遇化,亦为和合之情。或谓理仅两神,似嫌狭少,不知格分十种,尽费推详。
甲午 丁卯 甲午 丁卯 |
戊辰 己巳 庚午 辛未 壬申 癸酉 |
此造木火各半,两气成象,取丁火伤官,秀气为用。四柱金水全无,纯粹可观。巳运丁火临官,南宫奏捷,名高翰苑;庚运官杀混局,降知县。夫南方之金,尚有不足,将来西方之水,难言无咎。
丁卯 乙巳 丁卯 乙巳 |
甲辰 癸卯 壬寅 辛丑 庚子 己亥 |
此亦木火各半,两气成象,非前伤官之比。日主是火,长于夏令,木从火势,格成炎上,更不宜见金运。火逢生助。巡抚浙江;至辛运水年,木火皆伤。故不能免祸。所谓“二人同心,可顺而不可逆也。”
丙午 戊戌 丙午 戊戌 |
己亥 庚子 辛丑 壬寅 癸卯 甲辰 |
此火土各半,两气成象,取戌土食神,秀气为用。辛丑运湿土晦火,秀气流行,登乡榜;壬运壬年,赴会试,死于都中,盖水激丙火,则火灭也。如两戌换以两辰,不致燥烈,虽逢水运,亦不至大凶也。
戊戌 辛酉 戊戌 辛酉 |
壬戌 癸亥 甲子 乙丑 丙寅 丁卯 |
此土金各半,两气成象,取辛金伤官为用。喜其一路北方运,秀气流行,少年科甲,仕至黄堂;交丙破辛金之用,不禄。凡两气成象者,要日主去生,或食或伤。谓英华秀发,多致富贵;所不足者,运破局,不免于祸。如金水水木之印绶格,无秀可取,故无富贵,试之屡验。
戊戌 癸亥 戊戌 癸亥 |
甲子 乙丑 丙寅 丁卯 戊辰 己巳 |
此水土各半,两气成象,喜其通根燥土,财命有一。然气势稍寒,所以运至丙寅,寒逢阳,运登科甲,更妙亥中甲木暗生,仕至郡守,宦途平坦。
癸亥 己未 癸亥 己未 |
戊午 丁巳 丙辰 乙卯 甲寅 癸丑 |
此土水相克,两气成象,纯杀无制,日主受伤。初走火土之乡,生助七杀,正是明月清风谁与共,高山流水少知音;一交乙卯,运转东方,制杀化权,得奇遇,飞升县令。由此观之,生局必须食为美,印局无秀气,不足为佳。财局身财均敌,日主本气无伤,然又要运程安顿得好,斯为全美,一遇破局,则祸生矣。
五气聚而成形,形不可害也。
原注:木必得水以生之,火以行之,土以培之,金以成之。是以成形于要紧之地,或过或缺,则害。余皆仿之。
飞宏:金木水火土,五气成形,不可破坏,一定要生化流通。
任氏曰:木之成形,食伤泄气,水以生之;官杀交加,火以行之;印绶重叠,土以培之;财轻劫重,金以成之。成形于得用之地,庶无偏枯之病,何患名利不遂乎?即举木论,五行皆可成形,变仿此而推。若四柱无成,成之于岁运又无成处,则终身碌碌,凶多吉少,有志难伸矣。
壬戌 壬子 甲子 戊辰 |
癸丑 甲寅 乙卯 丙辰 丁巳 戊午 己未 |
此造水势猖狂,独戊土以培之,以作砥柆之功,不致浮泛也。然戊土亦赖有戌土而根固,若有辰而无戌,辰乃湿土,见水则荡,戊土不能植根而虚矣。无根之土,岂能止百川之源?故此造所重者,戌之燥土也。但寒木无阳,必须火以温之,则木方可发荣,所以运至南方火旺之乡,发财数万,名成异路也。
戊寅 乙卯 甲辰 辛未 |
丙辰 丁巳 戊午 己未 庚申 辛酉 |
此造支类东方,劫刃肆逞,一点微金,成之不足,故书香不继,初运火土,,不失化之情,财源通裕;至庚申辛酉,辛金得地,而成之异路,加捐仕至州牧;癸运生木泄金,不禄。
癸未 乙卯 甲戌 乙亥 |
甲寅 癸丑 壬子 辛亥 庚戌 己酉 |
此造柱中,未土深藏,戌土自坐,谓财来就 ,未尝不美。只因四柱无金以成之,五行无火以行之,再加亥时,癸水通根生劫,亥卯未全,助起劫刃猖狂。查其岁运,又无成地,以致祖业消磨,克妻无子。由此推之,命之所重在运,运其可忽乎谚云:“人有凌云志,无运不能自达也。”
独象喜行化地,而化神要昌。
原注:一者为独,曲直炎上之类也。所生者为化神,化神宜旺,则其气流行,然后行财官之地方可。
飞宏:如专旺格为木,化神火透出,行运时火一定要旺,自然名利自如;否则木多火塞,用神不得力,再行财官之地,必然难免有祸。
任氏曰:权在一人,,曲直炎上之类是也。化者,食伤也,局中化神昌旺,岁运行化神之地,名利皆遂也。八字五行全备,固为合宜,而独象乘权,亦主光亨。木日,或方或局全,不杂金为曲直;火日,或方或局全,不杂水为炎上;土日,四库皆全,不杂木为稼穑;金日,或方或局全,不杂火为从革;水日,或方或局全,不杂土为润下。皆从一方之秀气,不同六格之常情。必要得时当令,遇旺逢生。但体质过于自强,须以引通为妙,而气势必有所关,务须审察其情。如木局见土运,斯虽财神资养 ,先要四柱有食有伤,庶无分争之虑。见火运,谓英华发秀,须看原局有财无印,方免反克为殃,名利可遂;见金运,谓破局,凶多吉少;见水运,而局中无火,误用生助强神,亦主光亨,故旧有从强之说,再行生旺为佳,若四柱先有食伤,必主凶祸临身;如原局徽伏破神,须运有合冲之妙;若本主失时得局,要运遇生旺之乡,亦主功名小就。苟行运偶逢殺地,独象立见凶灾,若局有食伤反克之能,方无大害。总之干乃领袖之神,阳气为强,阴气为弱;支乃会格之物,方力较重,局力较轻。独象虽美,只怕运途破局;合象虽难,即喜制化成功。
甲寅 丁卯 甲辰 丙寅 |
戊辰 己巳 庚午 辛未 壬申 癸酉 |
支全寅卯辰,东方一气,化神者,丙丁也。发泄菁华,少年科甲,早遂仕路之光;行财地,得过且过有食伤化劫之功;行金运,又得丙丁回克之能;交壬破局伤秀,降职归田不禄。
己未 丁丑 戊子 己未 |
丙子 乙亥 甲戌 癸酉 壬申 辛未 |
费中堂造,天干戊已逢丁,地支重午丑未。子丑化土,斯真格象,已成稼穑。所不足者,丑中辛金无从引出,且局中丁火三见,辛金暗伤,未得生化之妙,所以嗣息艰难。若天干透一庚辛,地支藏一申酉,必多子矣。
丙寅 甲午 丙戌 乙未 |
乙未 丙申 丁酉 戊戌 乙亥 庚子 |
支全火局,木从火势,格成炎上。惜木旺克土,秀气有伤,书香难就,武甲出身,仕至副将。行申酉运,运亦有戌未之化,所以无咎;亥运,幸得未会寅合,不过降职;交庚子,干无食伤,支逢冲激,死在军中。
庚申 乙酉 庚戌 庚辰 |
丙戌 丁亥 戊子 己丑 庚寅 辛卯 |
此造天干乙庚化合,地支申酉戌全,格成从革,惜无水,肃杀之气太锐,不但书香不利,而且不能善终。行伍出身,官至参将,一交寅运,阵亡。盖局无食伤之故耳;又寅戌暗拱,触其旺神也。
壬子 辛亥 癸丑 壬子 |
壬子 癸丑 甲寅 乙卯 丙辰 丁巳 |
地支亥子丑,干透壬癸辛,局成润下。喜行运不背,书得早遂;甲寅运气流行,登科发甲;乙卯宦途平坦,由县令而迁州牧;丙辰原局无食伤之化,群劫争财,不禄。
全象喜行财地,而财神要旺。
原注:三者为一,有伤官而又有财也,主旺喜财旺,而不行官杀之地方可。
飞宏:八字身旺,倾向于食伤生财,需要财星旺相。身弱则需要权衡名局走印运或比运。
任氏曰:三者为全,非专论伤官与财也。伤官司生堸。固为全矣,而官印相生,财官并见,岂非全乎?伤官生财,日主旺相,固宜财运,倘四柱比劫多见,财星被劫,官运必佳,伤官运更美。须观局中意向为是。日主旺,伤官司轻,有印绶,喜财而不喜官;日主旺,财神轻,有比劫,喜官而不喜财;财官并见,日主旺相,喜财而不喜官;官印相生,日主休囚,喜印缓而不喜比劫。大凡论命,不可执一,须全局之意向,日景喜忌为的。
戊申 丙辰 丁卯 甲辰 |
丁巳 戊午 己未 庚申 辛酉 壬戌 |
丁卯日元,生于季春。伤官生财,嫌其木盛土虚,书香难就。土得其伤官化劫,使丙火无争财之意,所以运至庚申辛酉,承先人事业虽微,而自创规模颇大,财发十余万。
己巳 辛未 丙午 丁酉 |
庚午 己巳 戊辰 丁卯 丙寅 乙丑 甲子 癸亥 |
此造火长夏天,支类南方,旺之极矣,火土伤官生财。格所嫌者,丁火羊刃透干,局中全无湿气,劫刃肆逞,祖业无恒,父母早亡,幼遭孤苦,中受饥寒。六旬之前,运走东南木火之地,妻财子禄,一字无成。至丑运,北方湿土,晦火生全,暗会金局,从此得际遇,立业发财,至七旬又买妾,连生二子。及甲子癸亥,北方水地,获利数万,寿至九旬。谚云:“有其运,必得其福”,为人岂可限量哉!
形全者宜损其有余,形缺者宜补其不足。
原注:如甲木生于寅、卯、辰月,丙火生于已、午未月,皆为形全;戊土生于寅、卯、辰月,庚金生于巳、午、未月,缺。余仿此。
飞宏:四柱日干旺需要根据组合克、泄、耗;而日主弱则需要生或者帮扶。这是对正格而言,学者应该根据命局组合细细参详。
任氏曰:形全宜损,形缺宜补之说,即子平“旺则宜泄宜伤,衰则喜帮喜助”之谓也。命书万卷,总不外此二句,读之直捷痛快,显然明白,故人人得而知之。究之深奥异常,其中作用实有至理,庸俗只知旺用泄伤,衰用帮助,以致吉凶颠倒,宜忌淆乱也。以余论之,须将四字分用为是,通变在一“宜字”。
宜泄则泄之为妙,宜伤则伤之有功。泄者食伤也,伤者官杀也。均是旺也,或泄之有害,而伤之有利;或泄之有利,而伤之有害,所以泄伤两字,宜分而用之也。
宜帮则帮之为切,宜助则助之为佳。帮者比劫也,助者印绶也。均是衰也,帮之则凶,而助之则吉;或帮之则吉,而助之则凶,所以帮助两字,亦宜分而用之也。
如日主旺相,柱中财官无气,泄之则官星有损,秎则去比劫之有余,补官星之不足,所谓伤之有利,而泄之有害也。
日主旺相,柱中财官不见,满局比劫,伤之则激而有害,不若泄之以顺其气势,所谓“伤之有害,而泄之有利”也
日主衰弱,柱中财星重叠,印绶助之反坏,帮则去财星之有余,补日主之不足,所以帮之则吉,而助之则凶也。
日主衰弱,柱中官杀交加,满盘杀势,帮之恐反克无情,不若助之以化其强暴,所以帮之则凶,而助之则吉也。
此补前人所未发之言也。至于木生这卯辰月,火生巳午未月为形全,亦偏论也。如木生寅卯辰月,干露庚辛,支藏申酉,莫非乃作全形而损之乎?火生巳午未月,干透壬癸,支藏亥子,莫非仍作全形而损之乎?土生于寅卯辰月为形缺,干丙丁而支己午莫非有作缺形而补之乎?凡此须究其旺中变弱、弱中变旺之理,不可执一而论。是以实似所当损者,而损之反有害,实似所当补者,而补之反无功,须说察焉。
丁丑 庚戌 庚子 甲申 |
己酉 戊申 丁未 丙午 乙巳 甲辰 |
此秋金坚锐,官星虚脱,不能相制,财星临绝,何暇生官!初运土金,晦火生金,形伤破髦,无所不见;丁未丙午助起官星,家业鼎新;乙巳晚景优游,所谓伤之有功也。
戊申 壬戌 庚申 乙酉 |
癸亥 甲子 乙丑 丙寅 丁卯 戊辰 |
此造乙从庚化,官星不见,支类西方,又坐禄旺,权在一人。从其强势,虽有壬,戊土紧克,不能引通泄其杀气。初交癸亥财喜如心一交丙寅、触其旺神,一败如灰,衣食难度,自缢而死。所谓泄之有益,伤之有害也。
庚申 辛巳 丙辰 乙未 |
壬午 癸未 甲申 乙酉 丙戌 丁亥 |
此造以俗论之,丙火生于巳月,建禄必要用财,无如庚辛重叠根深,独印受伤,弱可知矣。运至甲申乙酉,金得地,木无根,破耗异常;丙戌丁运,重振家声。此财多身弱,所谓帮之则有功也。
壬子 癸丑 丙午 壬辰 |
甲寅 乙卯 丙辰 丁巳 戊午 己未 |
此造满局官星,日主孤弱,虽食伤未见,但丑辰皆湿土,能蓄水,不能止水。初交甲寅乙卯,化杀生身,早游泮水,财炡有余:后交丙辰,不但不能帮身,反受官杀回克,刑妻克子,家业耗散;申年暗拱杀局而亡。所谓助之则吉,帮之反害也。
方是方兮局是局,要得方,莫混局。
原注:寅、卯、辰,东方也,搭一亥或卯或未,则太过,岂不为混局哉!
飞宏:三会局如寅、卯、辰东方木,三合局如亥卯未。这里注意的是千万不要把三会局和三合局混淆;其实合或者会本身就是一种生克关系。如寅、卯、辰,辰土天干为戊土,这个是不能会成木局的;只有局中木旺,辰土无力,辰才能当木来看。
任氏曰:十二支,寅、卯、辰东方,巳、午未南方,申酉、戌西方,亥、子、丑北方。凡三字全为成方,如寅、卯、辰全,其力量较胜于亥、卯、未木局、戊日遇寅月,见三字,俱以杀论;遇卯月,见三字,俱以官论,己日反是。遇辰月,视寅卯之势,较量轻重,以发杀,其余信此。若只二字,则竟不取,所言方局莫混之量 ,愚意以为不然,且如木而见亥字,为生旺之神;见未字,为我克之财,又是木盘根之地,亦何不可?即用三合木局,册有所损累耶?至于作用,则局之用多,而方之用狭,弗以论方而别生穿凿也。
甲寅 丁卯 戊辰 己未 |
戊辰 己巳 庚午 辛未 壬申 癸酉 |
此木方全,搭一未字为混,然无未字,则日主虚脱,且天干甲木透出作杀耑不作官,必要未字日主气贯,身杀两停,名利双辉。鼎甲出身,仕至极品,可知方混局之无害也。
丙辰 庚寅 乙卯 丁亥 |
辛卯 壬辰 癸巳 甲午 乙未 丙申 丁酉 |
此支类东方,火明木秀,最喜丙火紧克庚金之浊,然春初木嫩,必得亥时生助。为人风流潇洒,学问渊深。丁亥生木助火,采芹攀桂;巳运南宫报捷,名高翰苑;午运拱寅合卯,采梁栋于邓林,是难哲匠,搜琳琅于瑶圃;爰藉宗工;至酉,乙木无根,金得地,冲破东方秀气,犯事落职,若无亥水化之,岂能免大凶!
局混方兮有纯疵,行运喜南或喜北
原注:亥卯未木局,混一寅辰,则太强,行运南北,则有纯疵,不能俱利。
飞宏:合局也好,会局也好,都要以生克来看待,不要一看到亥卯未就说合木局了,行运喜南或喜北,全在用神。
任氏曰:地支有三位相合而成局者,亥卯未木局,寅午戌火局,巳酉丑金局,申子辰水局,皆取征旺墓,一气始终也。柱中遇三支合势,吉凶之力较大。亦有取二支者,然以旺支为主,或亥卯,或卯未,皆可取,亥未次之。凡会忌冲,如亥卯未木局,杂一酉丑字于其中,而以与所冲之神紧贴,是为破局。虽冲字杂地其中,而不紧贴,或冲字处于其外而紧贴,则会局与损局瘐论,其二支会局者,以相贴为妙,逢冲即破,他字间之,亦遥隔无力,须天干领出可用。至于“局混方兮有纯疵”之说,与方“要得方莫混局”,之理相似,究其理亦无所害。见寅字是谓同气,见辰字是谓余气,又是东方湿土,能生助木神,又何损累耶?”行运南北之分须看局中意向为是。如木局,日主是甲乙,四柱纯木,不杂别字,运行南方,谓秀气流行,则纯;运行北方,谓之生助强神,无疪。或干支有火吐秀,运行南方,名利裕如;运行北方,凶灾立见。木论如此,余者可知。
甲寅 乙亥 乙卯 癸未 |
丙子 丁丑 戊寅 己卯 庚辰 辛巳 壬午 癸未 |
此木局全,混一寅字,然四柱无金,其势从强,谓深得一方秀气。少年科第,惟庚辰辛巳运,虽有癸水之化,仍不免刑丧起倒,仕路蹭蹬。至六旬外,运走壬午癸未,由县令而迁司马。履黄堂而升观察,直如扬帆大海,谁能御之!由此观之,从强之木局,东南北运皆利,惟忌西方金运克破耳。
甲寅 丁卯 乙未 丁亥 |
戊辰 己巳 庚午 辛未 壬申 癸酉 |
此亦木局全,混一寅字,取丁火食神秀气,非前造从强论也。至巳运,丁火临官,登科发甲;庚午辛未,南方金败之地,不伤体用,仕途平坦;壬申,木火皆伤,破局,死于军中。前则从强,南北皆利;此则木火,西北有害。由此两造观之,局混方之无害也。
若然方局一齐来,须是干头无反复。
原注:木局木方全者,须要天干全顺得序,行运不背乃好。
飞宏:如果说确实已经合局或者会局成功而形成专旺,则需要天干顺应地支,行运不能背离犯旺。
任氏曰:方局齐来者,承上文方混局局混方之谓也。如寅、卯辰兼未,亥卯未兼寅辰,巳、午未兼戌,寅午戌兼巳未,申、酉、戌、兼巳丑,巳酉丑兼申戌,亥、子、丑兼申辰,申子辰兼丑亥子类是也。干头无反复者,方局齐来,其气旺盛,要天干顺其气势为妙。若地支寅、卯、辰,日主是木,或再见亥之生,未之库,如地支亥卯未,日主是木,或再逢寅之禄、辰之余,旺之极矣,非金所能克也,须要天干有火,泄其精英,不见金水,则干头无反复,然后行土运,乃为全顺得序而不悖矣。如天干无火而仍生木,逢凶有解。苟有火而见水,或无火而见金,此谓干头反复,如得运程安顿,遇土则可止其逆水,遇火则可去其微金,亦不失为吉耳。如日干是土,别干得火,相生之谊,亦不反复;见金以寡敌众,见水生助强神则反复矣。所以制之以盛,不若化之以德,则其流行全顺矣。余仿此。
甲寅 丁卯 乙亥 癸未 |
戊辰 己巳 庚午 辛未 壬申 癸酉 |
此方局齐来,得月干丁火独透,发泄菁英,何其妙也。惜乎时干癸水透露,通根亥支,紧伤丁火秀气,谓干头反复,所以一衿尚不能博,贫乏无子。设使癸水换一火土,名利皆遂矣。
丁卯 甲辰 甲寅 乙亥 |
癸卯 壬寅 辛丑 庚子 己亥 戊戌 |
此亦方局齐来,干头无水,丁火秀气流行,行运不甚反悖。中乡榜,仕至州牧,子多财旺,赋性仁慈,品行端方,寿越八旬,夫妇齐眉。所谓木主仁,仁者寿,格名曲直仁寿者,信斯言也。由此两造观之,干头反复与全顺得序者,天渊也。
成方干透一元神,生地库地皆非福。
原注:寅、卯、辰全者,日主甲乙木,则透元神,而又遇亥之生,未之库,决不发福,惟纯一火运略好。
飞宏:身旺构不成专旺,再行生扶的运气就不好了,需要视命局来克泄。
任氏曰:成方干透元神者,日主即方之气也。如木方日主是木,火方日主是火,即为元神透出也。生地库地皆非福者,身旺不宜再助也,然亦要看其气势,不可一例而推。成方透元神,旺可知矣,固不宜再行生地库地,以帮方也。倘年月时干不杂财官,又有劫印,谓之从强,则生地库地,亦能发福。如逢纯一火运,真谓秀气流行,名利皆遂。如年月时干,财官无气,再行 生地库地之运,不但不能发福,而且刑耗多端。此屡试屡验,故志之。
戊寅 甲寅 甲辰 丁卯 |
乙卯 丙辰 丁巳 戊午 己未 庚申 |
此成方,干透元神,四柱不杂金水,时干丁火吐秀,纯粹可观。初中行运火土,中乡榜,出宰名区;惜木多火炽,丁火不中以泄之,所以运至庚申,不能免祸。
癸卯 丙辰 甲辰 丙寅 |
乙卯 甲寅 癸丑 壬子 辛亥 庚戌 |
此造财旺提纲,丙食生助,当以财星为用,丙火为喜,癸水为忌。身旺用财,遗业十余万初年水木运,一败如灰:至辛亥运,火绝木生,水临旺,冻饿而死。以此观之,不论成方成局,必先察财官之势。若财旺提纲,则以财为用;或官得财助,则以官为用;如财不通月支,官无旺财生,必须弃其寡而从其众也。余皆仿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