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顾雏军就向公安部报案答记者的公开信

(2016-01-13 14:07:39)
标签:

杂谈

答记者的公开信

 

继我向公安部领导及公安部经侦局就海信科龙和现任董事长汤业国涉嫌虚假诉讼的刑事犯罪正式报案后,感谢媒体对我的报案做了多方位的报道,但也有媒体询问为什么只就16个民事案件中的四进行了虚假诉讼的报案,而不是16个民事案件的全部报案?我现公开回答如下:

当年科龙通过佛山法院判决的这16个民事案件都是枉法判决,我已多次向有关部门举报此事。但这四个案件2006)佛中法民二初字第93号(判我和格林柯尔赔偿海信科龙9000万元)2006)佛中法民二初字第94号(判我和格林柯尔赔偿海信科龙7500万元)2006)佛中法民二初字第181号(判我和格林柯尔赔偿海信科龙2140万元) 2006)佛中法民二初字第186号(判我和格林柯尔赔偿海信科龙2860万元)作为虚假诉讼来报案举证非常直接和准确。

科龙2005年年报第48-51页详细列出科龙2005年年初的应收帐款中没有这两笔9000万元及7500万元的应收帐款2005年年底(其时我已被捕)的应收帐款中也没有这两笔9000万元和7500万元的应收帐款,其后每年的年报中均没有这两笔应收帐款,所以科龙发起的这两民事诉讼明显是虚假诉讼,明显是刑事犯罪行为,其事实和证据都是铁板钉钉的。科龙2005年年报第124页、125页,与特定第三方公司往来中:

其他应收款    珠海隆加    28,600,000.00

              珠海德发    21,400,000.00

其他应付款    珠海隆加    28,316,425.03

              珠海德发    21,400,000.00

可见科龙与珠海德发的21,400,000.00元应收和应付款完全是绝对相抵消的,科龙居然邪恶地起诉我和格林柯尔公司赔偿这笔完全不存在的21,400,000.00元的所谓债务,佛山法院的法官也居然做出了这种枉法判决。科龙与珠海隆加的应收与应付帐款只相差283,574.97元,而海信科龙居然起诉我和格林柯尔系公司赔偿海信科龙28,600,000.00元,佛山法院居然也做出这样的枉法判决,这起虚假诉讼的犯罪事实都非常清楚,证据也是铁板钉钉的。

这四起虚假诉讼的犯罪数据已高达2.15亿元人民币,而且犯罪嫌疑人已经得到52%(即1.12亿元)以上的犯罪所得,故此案已属于情节特别严重、犯罪事实特别清楚、犯罪证据特别充分。而且在2015年12月22日的庭审中,海信科龙的公司代表和代理律师继续索要这四虚假诉讼枉法判决的余下的犯罪款项这就证明了这些虚假诉讼的犯罪嫌疑人还在继续犯罪这也是我的律师强调对这四起虚假诉讼进行报案的时效性。我的律师认为,也无需把另外十二件放进来一起报案,如果那样的话,会使此报案变得十分复杂,外界不容易一眼看穿同时会给犯罪嫌疑人胡搅蛮缠的机会故我这次就是对这四虚假诉讼的犯罪行为进行报案。由于这起虚假诉讼的刑事犯罪属于犯罪情节特别严重、犯罪事实特别清楚和简单、犯罪证据特别充分,所以我和我的律师都估计,公安会很快受理,而且只要一受理,极短时间内就能查清全部刑事犯罪事实和证据,很快就能将罪犯绳之以法。这也是我们将这四虚假诉讼案件与另外十二件枉法判决分开处理的重要原因。

谢谢大家,谢谢所有关心顾雏军冤案和当年科龙惨案的人!

 

 

顾雏军          

2016年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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