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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公告开宗明义的第一句话是“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在此提醒各位董事尤其是独立董事,这不是一句玩笑话。
二、此公告中,海信科龙仅仅以“传闻情况”来描述我起诉海信科龙等被告赔偿489.61亿元并且被广东省佛山中院立案受理这一客观事实,实际上回避承认收到了佛山中院寄送的起诉书和受理通知书。请问,海信科龙到底有没有收到起诉书和受理通知书?难道佛山中院没有依法在五日内(即2015年7月27日前)通知海信科龙等被告吗?海信科龙如果收到了佛山中院的立案通知,是什么时候收到的?为何没有依法依规在两个交易日内公告?
三、根据“广东法院网”的公示,我的起诉已经正式立案并已经排期审理,海信科龙从何渠道通过何人知道佛山中院不会审理我的诉求?又是从何渠道通过何人知道佛山中院不会支持我的诉求?是不是海信科龙与佛山中院或者是某些人物已经达成了这个默契?如果不是这样,海信科龙凭什么可以不公告此重大诉讼?
四、从7月22日立案之日起到新闻发布会之前的8月16日,共25天时间里,我一直耐心地冷眼旁观是否有一些神通广大的人能够通过私底下的操弄让佛山中院撤案,现在看来,在奚晓明被抓之后,这些神通广大的人没有达到这个目的。但也不可低估这些神通广大的人的能量,你瞧,即使是在我寄给广东高院院长郑鄂和佛山中院院长陈陟云的询问函之后,广东法院网上的错误的诉讼标的“0”仍然没有修改,可见这些神通广大的人物的能量还是不能小觑的。
五、深圳、香港两地的监管机构应该督促海信科龙依法如实作出公告,并追究其虚假公告的责任,惩处相关责任人。
六、我在坐牢的时候就见识了海信科龙在一些贪官污吏压迫和操纵下弄得我倾家荡产的那十六个邪恶诉讼。我当然不怕任何更多的诉讼,更何况我现在已经出狱并且是能够出庭应诉的自由之身!
2015年8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