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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伤仲永》质疑之三:《伤仲永》叙事真实性辨证

(2013-01-23 20:44:47)
标签:

《伤仲永》

课文质疑

李永红

真实叙事

分类: 研究论文

《伤仲永》叙事真实性辨证

  摘要    王安石早期散文《伤仲永》所叙故事不符生活常识、认知规律和能力成长规律。对其叙事不合理,假设“微言大义”、“天才神性”、“以真乱假”三说,推演求证叙事不合理之合理性。阐释并构建了把《伤仲永》当寓言解读的文本理解和教学处理的合理性。

  关键词    伤仲永    真实叙事     寓言

  王安石名作《伤仲永》是其早期创作散文,也是初中语文课本名篇。散文借方仲永天资聪颖却最终“泯然众人矣”的悲剧故事,充分说明了后天教育对成才的重要性。因其叙事简练,详略得当,事例典型,说理透彻,具有丰富的家庭教育和学校教育元素,一直被推崇为劝学育人经典,并长期入选中学语文课本,至今仍被多种语文选本青睐。

  这篇散文借事说理,先详细叙述方仲永天资聪颖的“天才”表现,再用简省笔墨交代他蜕变“水货”,沦为“庸才”的可悲结局。接着用一个议论段落表明作者看法,指出方仲永才能衰退是由于“受于人者不至”,强调了后天教育的重要性。

  借事说理文章,常常运用从个别到一般的逻辑推理方法。其基本前提是“事”与“理”要合乎合理逻辑关系,一是作为论据的“事”要支撑作为观点的“理”,二是“理”的确立与否还要注意“事”的真实与可靠。离开了这两方面的逻辑严密,无论文章观点如何标新立异,其说理都是神马浮云,其说理的精辟警策都将大打折扣。

  如果我们能够不被王安石看似滴水不漏的叙述与论证所蒙蔽,能够联系生活实际稍加分析判断,即会发现文中对方仲永天资聪颖的叙述极其荒诞,其所叙之事真实性令人怀疑。

叙事真实性质疑

  我们先看一看文章第一自然段的叙事文字。

  “金溪民方仲永,世隶耕。仲永生五年,未尝识书具,忽啼求之。父异焉, 借旁近与之, 即书诗四句, 并自为其名。其诗以养父母, 收族为意, 传一乡秀才观之。自是指物做诗立就, 其文理皆有可观者。邑人奇之, 稍稍宾客其父, 或以钱币乞之。父利其然也, 日扳仲永环谒于邑人, 不使学”[1]

  这段文字严重悖于生活真实,现略做分析。

  “仲永生五年,未尝识书具,忽啼求之”有悖认识规律。一个从未见过书写工具的孩子,却突然啼哭说要这些,这真是神异不可思议。“未尝识书具”,即不曾认识笔墨纸砚,也即大脑里没有这样的影像,没有这样的意识。“物质决定意识”,未见过“书具”这些东西,何来“书写工具”的概念生成?这就犹如一个生活在原始森林斩断了与外界信息联系的孩子,突然向他爸爸妈妈说我要吃肯德基,麦当劳,我想见见“苹果”叔叔乔布斯一样。这不邪乎跟孔子突然口里冒出“互联网”一样荒唐吗?

  “即书诗四句, 并自为其名。其诗以养父母, 收族为意”更是违背生活常识和认知逻辑。“书诗”必须有这样几个前提,一是会识字,二是会写字,三是会作文。一个连笔墨纸砚都不曾见识的孩子,多半不会识字写字作文。况且古人写字是用毛笔在宣纸上操作,这种实践技能没有谁能先天赋有,也不会通过遗传像小孩生下就会吃奶一样先天习得。可见,“即书诗四句”在一个“未尝识书具”的五岁小孩身上几乎不可能发生。“书诗”都几无可能,“自为其名”、“其诗以养父母, 收族为意”更是虚假荒诞无须多言了。

  “自是指物做诗立就, 其文理皆有可观者”也不符合能力成长规律。“指物做诗立就”且“文理皆有可观”,应是长期反复写作实践才可能形成的能力。凡能力形成,皆须反复实践训练,这是现代科学反复证明得出的结论。方仲永一次实践,“自是”之后,有如神灵附体,“文曲星宿”下凡,突然就收获了一种“特异功能”——“自是指物作诗立就,其文理皆有可观者”。果真如此,经过“环谒邑人”的长期实践,方仲永理应作诗水平越来越高,创作能力越来越强,诗也应该越做越好,十二三年后,咋就“令作诗,不能称前时之闻”了呢!一个人真正在实践中习得的能力,不会说有就有,说无就无。这突然获得的能耐,在十二三年之后又突然失去,未免太邪乎了吧。

  如此看来,《伤仲永》一文之叙事,确与生活事实和科学的认知理论相悖,确有主观杜撰虚假不真实之嫌。

叙事失实可能性辩证

  作为一代文学家、政治家、思想家的王安石,何以在《伤仲永》的叙事上如此主观杜撰,草率妄为?

  王安石虚构这样一个不符合生活基本逻辑的故事,可能是别有深意。在叙事的颠倒错乱中,可能寄予着作者的“微言大义”。

  1.可能的“微言大义”

  王安石的散文创作深受韩愈柳宗元“文以明道说”影响。王安石认为,作文的目的就在于明道,在于经世致用。在《上人书》中他说:“尝谓文者, 礼教治政云尔”[2] , 在《与祖择之书》又说“治教政令,圣人之所谓文也”[2] , 他要求文学必须“顾于理”, 理必须“顾于事”,事必须关于治政教化[4] 。由此看来,一切事理的逻辑,一切文学的规律,在“礼教治政”的大义面前, 皆为小节, 为王安石所不屑一顾。即使有违, 也瑕不掩玉也, 正如苏东坡对他的批评一样“网罗六艺之遗文, 断以己意”。[5]

  “王安石在文中所称道的仲永的‘天赋’,实际上是指仲永天生通晓以‘养父母’‘收族’为基础的封建伦理思想的才能。这种‘以养父母, 收族为意’的诗中之理乃为社会生活事理, 即为宋代统治者所倡导的, 以儒道为核心的封建伦理思想观念。” [ 6]赐予方仲永这样的伦理天赋,作者目的在于宣扬“儒道天成”“伦理天常”的儒家神学, 并把文学与政治结合起来, 树立并实践了他“文贯乎道”的文学主张。这样, 王安石在《伤仲永》中借仲永五岁之童身, 革其天性, 贯乎于道, 并假其天才之实名, 宣其“儒道天成”之神学之说, 一切就顺理成章了, 一切都符合当世理学家, 道学家的逻辑了。至于其在议论部分强调“受之人”的重要性, 实乃在前面叙事的基础上进一步的强调, 谕告人们, 必须长期接受儒家“三纲五常”“四书五经”的思想、伦理教育, 才能成为封建统治阶级所需要的“人才”或“天才”而已。

  2.还魂的“天才神性”

  我们的文化有神化人物的传统。冤死的岳飞是大鹏下凡,前世有恩仇夙愿,所以被秦桧报复殒命。“虽本史实,并含异闻” [7]自然成为我们叙写天才或传奇人物的基本手法。鲁迅在《中国小说史略》中说道,“传说之所道,或为神性之人,或为古英雄,其奇才异能神勇为凡人所不及,而由于天授,或有天相者,简狄吞燕卵而生商,刘媪得交龙而孕季,皆其理也。此外尚甚众。” [8]

  王安石极尽夸张将方仲永塑成天才儿童,写得神乎其神,写他“未尝识书具,忽啼求之”,“其诗以养父母, 收族为意”,“其文理皆有可观者”。在那个时代人的观念和意识里,唯有“天才神性”才合情合理——天才就应当如此,超凡脱俗,为常人所不及——王安石巧借“天才神性”传统还魂,依凭“异闻”“神性”的文化基因,孕出天才儿童方仲永,就不足为怪了。

  从文章的传播效应看,越神性,越夸张,先前越天才,最终越平庸,对比越强烈,越能说明后天学习的重要性。如此看来,王安石是大大的狡猾,他巧借文化传统,“浑水摸鱼”,轻而易举就将叙事失实隐蔽了个严严实实。

  3.无痕的“以真乱假”

  “微言大义”可能蒙蔽人们的眼睛,“天才神性”可能坐实怀疑的心灵,“以真乱假”则几乎将失实洗了个干干净净。

  不妨再读一读散文第二段。

  余闻之也久。明道中,从先人还家,于舅家见之,十二三矣。令作诗,不能称前时之闻。又七年,还自扬州,复到舅家,问焉,曰“泯然众人矣” [9]

  大家为什么不再怀疑文中故事的真实性?关键在于王安石用第一人称,借现身说法,依靠自己“闻—见—闻”的“亲身”经历,大大提高了虚假叙事的蒙蔽指数。另外,“明道二年(1033年),13岁的王安石跟随以丁忧离职还家的父亲回到家乡”[10],王安石生活真实经历的无痕嵌入,越发强化了读者的真实感觉,遮蔽了读者的怀疑意识。更妙的是,王安石还巧设了失实露陷的脱身“机关”——即使后来有质疑者,一个“余闻之也久”,就可将自已道听途说的责任推个一干二净,况且“闻之也久”,记忆有偏差,行文有不实之处,也情有可原。

  由于要寄托这样的“微言大义”,所以神化方仲永这样一个天才儿童,并且以亲闻亲见经历强化故事的真实性,也许,这就是《伤仲永》一文叙事不合理之合理吧。

把文本当寓言解读的合理性

  王安石的早期散文创作,由于对社会现实有着广泛的接触和充分的了解,创作题材广泛,内容丰富,或揭露黑暗,或抨击时弊,或抒写政治见解,或谈学论政。与此同时,“王安石散文的独特风格也开始初具雏形。记叙善于运用简洁的语言,做高度概括的叙事,虽无绚丽的词藻,却‘词简而精,义深而明’,论述则观点鲜明,逻辑严密,论证有力。” [ 11] 具体到句式运用上,也呈现出鲜明的个人特色。其散文多用短句,语句干净利索,章无剩句,句无剩字,毫无拖泥带水痕迹。常常以简洁而整齐的对偶句式掺杂在长短不一的散句之中,显得铿锵有力,掷地有声。

  《伤仲永》的说理部分观点鲜明,但叙事部分却逻辑不严密,这对一代文学家和政治家王安石来说,有点匪夷所思。对教学而言,这样一篇叙事真实性存在问题的文章,如果把它当成借事说理的散文或叙事性议论文阅读都不甚恰当,也会给教学带来无法回避的真实性失实的难题。

  解决这一难题,我们不妨将此文当做寓言故事来解读。

  寓言是一种以故事的形式,采取虚构的情节和另有寄托的手法,表达含有哲理寓意的文学体裁。借事喻理、故事虚构、对比表现主题,是寓言的几个主要特征。

  法国著名寓言作家拉封丹曾说过:“一个寓言可以分作身体与灵魂两部分,所述说的是故事,好比身体,所给予的教训,好比灵魂。”故事是形象的,教训则是抽象的。《伤仲永》全文三段,一二段叙述故事,第三段用议论语言点睛文章主旨。从内容表达和文章形式上看,《伤仲永》符合寓言借事说理、借事喻理的特征。

  寓言所要求的真实乃艺术真实,即事实符合生活逻辑,为生活之可能。作为一个寓言,故事的虚构性、寓意的哲理性是其必不可少的要素。“德国著名文艺理论家莱辛在《论寓言的本质》中说过:‘要是我们把一句普通的道德格言引回到一件特殊的事件上,把真实性赋予这个特殊事件,用这个事件写一个故事,在这个故事里大家可以形象地认识出这个普通的道德格言:那么,这个虚构的故事便是一则寓言。’” [ 12]《伤仲永》教学最大的难点就是叙事真实性的问题,如果我们把《伤仲永》当寓言读——它很符合寓言的基本特点,虚构的故事,普遍的哲理——就可以避免我们教学中将它作为散文或叙事性议论文而带来的诸多道不清说不明的问题,所有的疑难问题就可以迎刃而解。

  寓言除了常用想象、夸张、拟人、比喻等手法,还常用对比手法刻画形象,寄托寓意。《白兔与月亮》、《赫尔墨斯和雕像者》、《塞翁失马》等诸多寓言,都运用了对比手法和情节突转的结局方式来刻画形象,彰显寓意。《伤仲永》详写方仲永天资聪颖,超凡脱俗,略写方仲永蜕变“水货”,沦为“庸才”的结局。情节的突转,详略的处理,才能的蜕变,命运的转折,对比鲜明,寓意彰显。在创作手法上,《伤仲永》还是非常契合寓言通过对比手法刻画人物彰显寓意的特征。

  因此,把《伤仲永》当寓言解读,有文本理解和教学处理的合理性。

  参考文献:

[1][9]课程教材研究所,中学语文课程教材研究开发中心编著.语文(七年级下册)[M].北京:人民教育出版社,2008.37-38.

[2][3][4]复旦大学中文系古典文学研究组编著.中国文学批评史[M] .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1.

[5]肖蓵父,李锦全力主编.中国哲学史[M].北京:人民出版社,1983.

[6]魏国权.对王安石<伤仲永>一文的质疑与阐释[J]. 语文学刊,2005(12): 74.

[7][8]鲁迅. 中国小说史略[M].北京:人民文学出版社,2005.20.23.

[10]课程教材研究所,中学语文课程教材研究开发中心编著.语文(七年级下册)教师教学用书[M] .北京:人民教育出版社,2007.37.

[11]刘成国.变革中的文人与文学——王安石的生平与创作考论[M].浙江:浙江大学出版社,2011. 54-55.

[12]赵剑华.《伤仲永》教学琐想[EB/OL].http://www.dyedu.net/Article/ArticleShow/161/266 ,2007-03-08/2012-04-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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